108年度華夏科技大學資訊科技暨工程學院專題競賽
壹、依據:
本校「108 高教深耕計畫」之發展學校亮點特色中「2-4 亮點重塑璀燦發光」辦理之。
貳、目的:
以「智慧生活時代潮流」為主題,激發學生創新能力與創意發想,應用所學之專精並強化製作能力並。
參、主辦單位:
資訊科技暨工程學院協辦單位:研發處肆、辦法:
一、 參賽資格:
(一) 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在學學生,經各科、系、所指導老師或主任推薦之作品。
(二) 成品遴選以最近兩年完成之成果為限,如曾得獎作品而無重大改良者不得再報名參加。
(三) 參加作品不得抄襲,並應為原創作品。
二、 競賽分組與報名方式:
(一) 本競賽共分 2 組,大學研究生組與高中職五專(3 年級以下)兩大組,各組分類如下
A. 電機、電子類組
B. 資訊工程類組
C. 機器人與機械類組
(二) 參賽學生得依其學習領域,經指導老師推薦選擇分組參加。
(三) 各競賽組報名不足 6 隊者,由主辦單位決定併入相近類組評分,不得異議。
三、 報名文件資料:
以節約為原則,資料一律平裝,交寄或送達華夏科技大學資訊科技暨工程學院(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 111 號 電子館 F104)。
(一)繳交報名表(如附件一),每隊指導老師至多 2 名,研究所以下每隊報名學生人數至多以 4 人為限,研究生有報名參與者,以研究生 1人加研究所以下學生 2 人或單獨 2 人報隊為限,超過人數視為報名無效。
(二)完成報名隊伍需於108年11月11日前,繳交「成果報告書」一式三份(參考格式如附件二)至受理報名單位(以節約為原則,資料一律平裝)。
四、 報名期限:
(一) 自即日起至 11 月 5 日止,請勿延誤。
(二) 本校參賽隊伍由各系、所彙整報名表,逕向資訊科技暨工程學院 段先生報名(F104 院辦公室 TEL:02-8941-5100 轉 3131 (一律以系所為單位團體報名)。
(三) 外校參賽隊伍請於期限內寄達或送達。
五、 競賽評分時間:
(一) 108 年 11 月 16 日(星期六) 13:30 至 17:00。
(二) 主辦單位得視參賽隊伍數量,彈性調整評分時間。
六、 競賽場地:
華夏科技大學中正堂 A202。
七、 進駐佈置日期:
各參賽隊伍統一於 11 月 16 日 中午 12 時至 13 時進場佈置海報及作品。
八、 評審及評審標準:
(一) 評審遴選:由主辦單位依競賽組別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評分。
(二) 評分標準:創意性 40%、實務性(技術性)30%、整體性(包含成果報告書)30%
(三) 評審方式:參賽各隊報告及操作展演 10 分鐘、評審發問 5 分鐘,每隊共 15 分鐘。競賽行程表如附件三。
九、 獎勵:
(一) 獎勵:
1. 各競賽組擇優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乙禛及全隊獎金(禮券),第一名 3000 元、第二名2000 元、第三名 1000 元。
2. 各競賽組各至多錄取佳作二名頒發獎狀乙禛及全隊獎金(禮券)500 元。
(三) 入圍作品決審成績未達標準時,經評審會議議決,獎項得從缺。
十、 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 評分時參賽隊伍視需要自行準備投影機、製作海報(A1 大小)、可以電腦列印,或用海報紙人工手繪、或立體剪貼,各自發揮創意,並張貼於大會規定之位置,其他位置不得隨意張貼海報,違者扣總分 5 分。
(二) 競賽結束後,由大會統一規定撤場時間,未公佈成績前不得撤場,離開前請清潔場地、整理及復原。
十一、 附則: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