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彰化縣縣長盃「畫我彰化」親子寫生比賽
一.活動名稱:
108年彰化縣縣長盃「畫我彰化」親子寫生比賽。
二.活動目的:
1.提倡青少年假日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陶冶心性增進身心健康。
2.培養彰化縣民眾對大彰化環境建設的認同與愛護。
3.增進親子活動與凝聚縣內民眾的生活美學,喚醒縣民「美哉彰化」的認屬感。
三.指導單位:
彰化縣政府、彰化市公所。
四.主辦單位:
彰化縣農村暨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增光文化基金會。
五.協辦單位:
立法委員黃秀芳服務處、彰化縣議會、彰化市民代表會、市民代表、救國團彰化市團委會、大葉大學。
六.參加對象:
彰化縣內國中、國小學生、幼兒園。
七.經費來源:
本活動由彰化縣政府經費補助,主辦單位籌湊。
(參賽者當天午餐便當一個、平安保險、圖畫紙、礦泉水。)
八.參加人數:
預計500人
九.參賽組別:
A組:國中生,B組:國小高年級,C組:國小中年級,D組國小低年級,E組幼兒園。
十.獎項及名額:
各組録取前三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縣長獎狀及獎金、佳作十名頒發獎狀。
國 中 組:
- 第一名壹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壹仟元。
- 第二名貳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捌佰元。
- 第三名叁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伍佰元。
- 佳作共十位,頒給獎狀壹紙。
國小高年級組:
- 第一名壹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壹仟元。
- 第二名貳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捌佰元。
- 第三名叁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伍佰元。
- 佳作共十位,頒給獎狀壹紙。
國小中年級組:
- 第一名壹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壹仟元。
- 第二名貳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捌佰元。
- 第三名叁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伍佰元。
- 佳作共十位,頒給獎狀壹紙。
國小低年級組:
- 第一名壹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壹仟元。
- 第二名貳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捌佰元。
- 第三名叁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伍佰元。
- 佳作共十位,頒給獎狀壹紙。
幼兒園組
- 第一名壹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壹仟元。
- 第二名貳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捌佰元。
- 第三名叁位,頒給獎狀壹紙、獎金伍佰元。
- 佳作共十位,頒給獎狀壹紙。
十一.比賽日期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4日星期日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
十二.比賽報到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台鳳路2號增光文化園區。
十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即日起受理報名,額滿為止,學校可團體報名,連同報名表傳真:04-7370186,或E-mail:chtf587@yahoo.com.tw,報名後請來電確認,電話:04-7385638或將報名表郵寄至本會:彰化市台鳳里一德南路255號,親子寫生比賽收。
十四.注意事項:
1.本戶外寫生活動,請參賽學員依個人需要自備畫具、遮陽、座椅等器具。
2.秉持公正原則,一律現場領取大會比賽用紙,否則參賽作品無效。參賽者需在比賽當天上午十一時前繳交作品,領取收執聯,逾期逾時恕不接受。
3.所有作品恕不退件。參賽者及其監護人無條件授權得獎作品得公布於主辦、協辦單位相關公益刊物,並註明作品來源與原創者。
4.將力邀各級長官蒞臨頒獎,依長官行程現場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