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高雄市國民中學學生客語演講比賽
一、指導單位:
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宏洋文教基金會
三、承辦單位:
高雄市客家教育文化協會
四、協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高雄市各國民中學
五、計劃目的:
有鑒於客語人口在國中階段迅速流失,同時大環境中欠缺客語學習的誘因,期望藉由比賽能鼓勵青少年現身說客話,以保存客家母語,認識客家文化。
六、比賽日期:
108年12月7日(星期六)
七、比賽地點:
高雄市新客家文化園區文物館地下室大教室(高雄市三民區同盟二路215號)
八、參加資格:
凡在高雄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就讀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原則上每校限額3名。但總報名人數超過30名時,主辦單位得依報名先後順序、學校及地區增刪人數。
九、報名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22日(星期五)截止,請將報名表每人填寫乙份填妥後E-mail:nina541114@gmail.com至高雄市客家教育文化協會 吳貞瑩老師 收
(二)詢問電話:(07) 5508052 手機:0937671226 吳貞瑩老師
(三)比賽辦法及報名表亦可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chakcg.kcg.gov.tw/ 最新消息查閱及下載。
十、演講題目及時間:
(一)演講題目:(比賽學生自選1個題目參賽)
1.客家有趣的習俗
2.我最喜歡吃的客家美食
3.如何介紹我的家鄉
4.我最難忘的一件事或朋友
(二)時間:每名以3分鐘為限(不得超過3分30秒),另評審依演講內容提問1~2分鐘,參賽學生請以客語回答。
十一、比賽方式:
(一)參賽者於活動當天,應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或健保卡(其中一項身分證明文件即可),於8:30前抵達會場辦理報到並抽籤決定序號。
(二)參賽者未依時間於8:45前完成報到、抽籤者,視為棄權。
十二、評分標準:
(一)內容40%,音準45%,服裝及儀態15%。
(二)主辦單位將舉牌及按鈴提醒參賽者,時間以3分鐘為限,演講至2分30秒時舉牌一次,至3分30秒時按鈴停止演講,不足2分30秒或超過3分30秒扣總分1分。
(三)注意事項:
1.本次比賽以客語(四縣、海陸、大埔等腔調)辦理。
2.如有同分入選者,以演講音準之平均成績高者,為較高名次;如音準之平均亦同分時,以內容平均成績高者,為較高名次。(例如:第2名同時有二名同分時,一名之音準成績為35分,另一名為34分時,取較高者為第2名,次高者為第3名,其餘類推)。
3.為公平競爭,比賽時不可攜帶稿件上台以朗讀的方式演講。
十三、獎勵辦法:
(一)入選獎:依比賽評分選出以下各獎項;
- 第1名-1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5,000元整。
- 第2名-2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3,000元整。
- 第3名-3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2,000元整。
- 佳作- 12名頒發獎狀乙只,獎金新台幣1,000元整。
(二)未入上列獎項之參賽學生均頒發獎狀乙只,獎金500元整。
(三)得獎學生老師指導費:
- 第1名-1名頒發老師指導費新台幣2,500元整。
- 第2名-2名頒發老師指導費新台幣1,500元整。
- 第3名-3名頒發老師指導費新台幣1,000元整。
- (四)未入上列獎項之每位學生指導老師禮券200元整。
(五)所有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皆贈餐盒1份。
十四、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敦聘專業評審組成評審團評判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