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划船錦標賽
一、依 據:
本賽事奉教育部108年11月18日臺教授體字第1080039054號暨教育部體育署109年2月11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090003634號函核備辦理。
二、主 旨:
為積極推廣國內划船運動,培養中等學校優秀青少年、青年選手,以提昇國內划船技術水準。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協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宜蘭縣體育會
六、承辦單位:
宜蘭縣體育會划船委員會
七、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3月28日至3月31日(星期六至星期二)。
八、比賽地點:
宜蘭縣冬山河水上競技場
九、參賽組別:
(一)高中男子組(Junior Men)。 (二)高中女子組(Junior Women)。
(三)國中男子組(Youth Junior Men)。 (四)國中女子組(Youth Junior Women)。
十、比賽項目:
(一)高中男子組(Junior Men):
1、單人雙槳式 (JM1X)。
2、雙人雙槳式 (JM2X)。
3、雙人單槳無舵手式 (JM2-)。
4、四人雙槳式 (JM4X)。
5、四人單槳無舵手式 (JM4-)。
6、八人單槳有舵手式(JM8+)
(二)高中女子組(Junior Women):
1、單人雙槳式 (JW1X)。
2、雙人雙槳式 (JW2X)。
3、雙人單槳無舵手式 (JW2-)。
4、四人雙槳式 (JW4X)。
5、四人單槳無舵手式 (JW4-)。
(三)國中男子組(Youth Junior Men):
1、單人雙槳式(YJM1X)。
2、雙人雙槳式 (YJM2X)。
3、雙人單槳無舵手式 (YJM2-)。
4、四人雙槳式 (YJM4X)。
5、四人單槳無舵手式 (YJM4-)。
6、八人單槳有舵手式(YJM8+)。
(四)國中女子組(Youth Junior Women):
1、單人雙槳式(YJW1X)。
2、雙人雙槳式 (YJW2X)。
3、雙人單槳無舵手式 (YJW2-)。
4、四人雙槳式 (YJW4X)。
5、四人單槳無舵手式 (YJW4-)。
十一、競賽規則:
(一)採用FISA國際划船最新規則。本規程未明載者,以技術會議討論決議為最終決議,未出席單位對於會議決議不得異議。
(二)各單位報名隊數為單人雙槳與雙人雙槳限報兩隊,其它項目不限報名隊數(A、B、C…),惟不得跨隊參加比賽。國、高中組選手至多參賽兩項,男子八單與女子〈四單或四雙只能擇一參賽〉不受二項限制。惟不得跨隊組合報名)。請各教練自行衡量報名,如棄權一項,其餘項目不得參賽。 (如報名時有三隊,比賽前有2隊棄權該項目不舉辦)。
(三)八單舵手可不受性別限制,惟體重仍應受JM8+須達55Kg、YJM8+須達50Kg下限之規定,舵手體重未達下限者應加重物補足其重量,加重物之上限為10Kg未達此限取消資格。
十二、報名方式:
一律網路報名請至: http://tinyurl.com/s7ws7go。將報名表列印後,連同學生證正反影印本及家長同意書〈109年3月28日後未滿十八歲者需檢附〉。郵寄至指定報名地點(資料不齊,不接受報名)。
十三、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09年3月6日下午17點前。(報名截止後不得更改)
十四、報名費:
每位選手新台幣350元。(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比賽期間每人投保意外險參佰萬及醫療險30萬元)。
十五、報名資格:
各單位以校組隊參賽不得跨校組隊,選手以107學年度第1學期當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十六、比賽方式:
(一)各組各項報名隊數四隊〈含〉以下,先進行水道賽未出賽單位不得參加決賽。單一項目報名隊數達17隊(含)以上,先進行計時賽取前8隊進行預、複、決賽。
(二)高中組2000公尺、國中組1000公尺,競賽採四條水道進階系統進行。
(三)比賽項目分成A組、B組進行〈視報名狀況大會得適度調整組別項目〉
A組:(JM1X)、(JM4X)、(JM4-)、(JW2-)、(JW2X)、(YJM1X)、(YJM2-)、(YJM4X)、(YJW2X)、(YJW4-)、(YJM8+)
B組:(JM2-)、(JM2X)、(JM8+)、(JW1X)、(JW4-)、(JW4X)、(YJM2X)、(YJM4-)、(YJW2-)、(YJW4X)、(YJW1X)
十七、獎勵標準:
(一)個人獎項:每組每項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狀,第四至八名頒發獎狀。獎項數決定標準如下:3取1;4取2;5取3;6取4;7取5;8取6;9取7、10隊以上取8。
(二)團體獎項:各組團體第一、二、三、四名頒發獎盃及獎狀,團體成績以金牌數多者勝出。金牌數相同時則以銀牌數計算,依此類推至第八名若相同則以並列計算。各單位在單項報名兩隊以上者,擇較優一隊計算團體成績。
(三)本賽會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訂頒「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比賽。依據教育部最新公布之「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6條第6款規定,凡參加本項比賽其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在16隊以上取最優級組前8名,14或15隊取最優級組前7名,12或13隊取最優級組前6名,10或11隊取最優級組前5名,8或9隊取最優級組前4名,6或7隊取最優級組前3名,4或5隊取最優級組前2名,3隊以下取最優級組第1名。將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四)各項目實際參賽隊數兩隊(含以下),則不辦理本項比賽亦不得申請甄試升學。
(五)本賽事國中組、高中組,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十八、申訴抗議:
比賽時發生事端,當船隻通過終點後,選手對競賽過程有【異議】立刻向主審「舉手」表示「異議」,不服主審之說明時,於該項比賽後半小時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正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經裁判長接受後,交由審判委員會裁決之。若抗議成立保證金發還,如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十九、會議時間地點:
(一) 技術會議:109年3月27日(星期五) 15:00(暫定)冬山河艇庫會議室。
(二) 裁判會議:109年3月28日(星期六) 07:00(暫定)冬山河艇庫會議室。
二十、如遇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情境等情形,請撥打電話:8771-1434或電子信箱ctara707@ms16.hinet.net。本會知有性騷擾事件發生,協助被害人相關事宜。
二十一、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