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各級學校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3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01409B 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 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128908號
函。
三、108學年度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本土教育整體方案計畫。
貳、主旨:
一、延伸各國中小推行「臺灣母語日」活動之成效。
二、鼓勵學生學習母語,並能實際應用於生活中,以達溝通功能。
三、鼓勵學生使用資訊影像創作微電影,並結合母語表達之創意能力。
四、認識及體驗多元文化的語言特色,並鼓勵恢復家庭母語功能。
叁、說明:
一、為保存臺灣的多元語言,藉由資訊科技之傳播優勢,以及現代人對影像創作的喜好,特辦理本影像創作活動,盼能以影片作為創作媒材,母語作為傳達工具,結合臺灣在地文化,創造出令人歡笑或感動的微電影短片。
二、本次得獎作品將以網站方式收錄,以利各校母語教學使用,並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本土教育相關活動中發表、推廣使用。
三、各組作品皆有「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與其他語」等三類語別,內容分為以下三個主題:
1.高中職組-「母語拍拍走」:以表達生活百態或省思為範圍自訂主題,惟不可違反法律規範及善良風俗。
2.國中組-「戀戀話高雄」:以母語表達鄉土、人情、生活中令人感動的故事,如耆老或長輩的人生故事、在地風土人情、故鄉大事紀等。
3.國小組-「歡樂生活事」:以自己的校園及社區生活為主題,以母語呈現,主題設定可為校園或社區中的趣事、生活記錄、學習記錄等。
四、本競賽得獎作品,可作為本土教育之教材使用,拍攝主題請避開恐佈、血腥、暴力等畫面,以免對觀賞者產生不良之影響。
五、 競賽成績列入免試升學加分項目,亦列入本土教育訪視特色加分項目。
六、同學校或同指導教師參賽隊伍,不建議以同樣題材作為參賽主題,以免增加評分難度及產生排擠效應。
七、作品劇本需為獨創,不同隊伍不得使用相同劇本,進行拍攝,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八、所用素材之版權如非參賽者所有,請事先徵求所有權人同意參賽者在本競賽中使用,以免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規定,並於作品內註明原所有權。
肆、主辦單位:
伍、承辦單位:
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陸、參加對象:
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高雄市市民。
柒、參賽組別:
一、高中職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學生2-8人組隊參賽。
二、國 中 組:公私立國中學校學生2-8人組隊參賽。
三、國 小 組:公私立國小學生2-8人組隊參賽。
★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需有指導老師1-2名。
捌、參賽說明: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月15日(星期三)下午5時止,於高雄市樹德家商網站報名,網址 http://www.shute.kh.edu.tw“競賽報名/成績公告/資料下載”項下。報名之後,各參賽隊伍即可安排工作時程,以利於規定時間完成作品。
二、作品繳交期限:請於109年02月27日(星期四)前,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後,以公文交換或郵寄(高雄市80781三民區建興路116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樹德家商資訊室;作品光碟之正面,請用油性簽字筆書寫上學校名稱、連絡人姓名及電話、報名序號等資訊,光碟中可燒錄多組參賽作品,請以報名序號為資料夾名稱,每件參賽作品總大小以150MB為限,若超過限制則酌予評分,請參賽隊伍注意(相關規定請詳閱第十條作品規格之說明)!
三、因作品內容為本競賽重點,學生只需具備基本影像拍攝及剪輯能力即可參賽,請各校鼓勵學生組隊參加,並非以選手型學生為主。
四、學生參賽隊伍得聘1至2位指導老師,對母語表達、拍攝內容及呈現技巧結構等加以指導。
五、得獎作品需填寫附件1之內容,請於領獎前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或親送至樹德家商資訊室存查。
六、連絡人:張金鐘主任 bell@mail.shute.kh.edu.tw電話:07-3848622#32
蔡育琳小姐 smile124@mail.shute.kh.edu.tw
玖、評審日期:
109年03月16日至109年03月26日。
拾、作品規格:(請詳細閱讀並配合相關規定)
一、所使用之影片檔格式可含.avi/.flv/.mp4…等影像格式,長度以3~5分鐘為限,如超過時間但在1分鐘以內者,仍給予評分但酌以扣分,超過6分鐘或時間不足3分鐘則不予評審。
二、作品不論使用何種語別,均須配上國語字幕,以利觀賞及推廣,無國語字幕者不予評審,除國語字幕外,亦可再加配上母語字幕。
三、作品之進入畫面,必須呈現影片主題(如:母語拍拍走-左營龍虎塔);演員表及工作人員、感謝詞可在最後呈現,不呈現者酌以扣分。
四、作品最主要之檔案名稱以index為名(例如:index.avi、index.mp4…等等),並請勿同時使用兩個以上以index為名的檔案。
五、每件參賽作品總大小以150MB為原則,超過酌以扣分。
拾壹、評審標準:
一、影片主題內容及趣味性60%
二、母語使用之流利性、正確性20%
三、影像編輯技巧20%
拾貳、獎勵:
一、第一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如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獎品3,500元,每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金2000元及嘉獎乙次。
二、第二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如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獎品2,000元,每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1500元及嘉獎乙次。
三、第三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如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獎品1,500元,每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1000元及嘉獎乙次。
四、佳作:各組各類選出若干件(依投稿作品水準而定),每人獎狀乙紙。
五、得獎學生由各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六、得獎作品(含佳作作品)須於領獎前填寫作品授權同意書,以利作品之分享。
拾叁、經費來源:
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本土教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肆、附註:
一、比賽完畢,將彙整得獎作品製作成網頁形式,以提供學校播放、教師教學之用,提昇本土教育教學品質。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查屬實者,追回原發給之獎品、獎狀及敘獎。
三、曾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舉辦之相關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再參與比賽,參賽亦不予評審。
拾伍、敘獎:
承辦本活動之人員克盡職責圓滿完成任務者,報請高雄市教育局敘獎,以資鼓勵
相關連結:
「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相關競賽:
- 109學年「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109學年「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自110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於高雄市樹德家商網站報名。 第一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獎品3,500元,每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金2000元及嘉獎乙次。 參加對象: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高雄市市民。
- 108學年度各級學校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108學年度各級學校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 主旨: 一、延伸各國中小推行「臺灣母語日」活動之成效。 二、鼓勵學生學習母語,並能實際應用於生活中,以達溝通功能。 三、鼓勵學生使用資訊影像創作微電影,並結合母語表達之創意能力。 四、認識及體驗多元文化的語言特色,並鼓勵恢復家庭母語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