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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

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

 總獎金: 1105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30

壹、 依據:

依臺北市田園城市推廣實施計畫辦理。

貳、 目的:

一、 激勵市民主動建置田園基地(含田園綠屋頂)並提升本市田園城市參與人數。

二、 推廣田園城市、社區營造及節能減碳,增加本市綠資源面積,進而改善都市生態。

三、 拓展田園基地建置示範點。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以下簡稱工務局公園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及本市12區公所

肆、 辦理方式:

一、 團體賽:

(一) 參賽資格:本市已建置完成之田園基地之認養單位(含快樂農園與綠屋頂),且符合以下條件:

1. 位於校園、社區空地、公園、政府機關辦公處、公有土地或其他閒置空間(含綠屋頂)。

2. 為開放或非屬個人使用之空間。

3. 栽種至少2種或面積達1/3之可食作物。

4. 須於108年8月底前建置完成之田園基地。

(二) 參賽組別及條件:每認養單位僅可擇一組類別參賽

1. 快樂農園組:以參賽類別及條件如下:

(1) 鄰里社區類:由里辦公處、NGO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共住宅自治會(與社區管理委員會性質類似之自治會)等團體認養之快樂農園。

(2) 公家機關類:由公家單位認養之快樂農園。

2. 綠屋頂組:以參賽類別及條件如下:

(1) 鄰里社區類:由里辦公處、NGO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共住宅自治會(與社區管理委員會性質類似之自治會)等團體認養之綠屋頂。

(2) 公家機關類:由公家單位認養之綠屋頂。

3. 學校田園城市組:由教育局主政辦理。

二、 個人賽:

(一) 參賽資格:凡為臺北市市民,對本活動有興趣且符合以下條件皆可報名參賽。

1. 每人限一作品參賽。

2. 獲選者須配合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提供作品進行擺設及現場解說。(未能配合者,則取消獲獎資格)

(二) 參賽組別及條件:

1. 「田園城市盆栽設計」組:

(1) 將當季蔬果、花卉等植物發揮創意,變成家居立體裝置藝術盆栽。

(2) 盆栽尺寸規定:內口徑及深度皆不得大於30公分(約1尺)。

2. 「不要玩食物?」組:

(1) 使用蔬果為材料,設計趣味平面藝術作品,在欣賞之後還能繼續成為食材(使用非烹煮後食材)。

(2) 作品需置於餐盤上,食材及餐盤由參賽者自行準備,餐盤尺寸為口徑不得大於32公分。

三、 企業表揚:表揚由企業自行或委託其他單位管理之位於企業所屬場地且符合以下條件之快樂農園或綠屋頂:

(一) 為開放或非屬個人使用之空間。

(二) 栽種至少2種或面積達1/3之可食作物。

(三) 須於108年8月底前建置完成之田園基地。

伍、 實施期程與方式:

一、 團體賽:

(一) 主辦單位:

1. 快樂農園組及綠屋頂組:由工務局公園處主政辦理競賽及頒獎典禮。

2. 學校田園城市組:由教育局主政辦理競賽,併同工務局公園處辦理頒獎典禮。

(二) 辦理流程:

1. 報名: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繳交報名書。

2. 報名文件檢核:由工務局公園處依團體賽參賽資格及各組類別之參賽條件進行報名資格檢核,報名資格、文件與競賽辦法規定不符者不予進入審查階段。

3. 第一階段審查:由內外聘專家學者成立「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評分小組」(以下簡稱評分小組),依評分指標進行書面評核,於快樂農園組鄰里社區類選出前23名、快樂農園組公家機關類選出前5名、綠屋頂組鄰里社區類選出前10名、綠屋頂組公家機關類選出前5名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但本階段錄取件數,得為不足額,以實際通過審查件數為準。

4. 第二階段審查:由評分小組依評分指標進行現地評核。

5. 公布獲獎名單:於108年11月底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公布獲獎名單。

6. 頒獎:預定於108年12月中旬前辦理頒獎典禮。

(三) 辦理期程:

項目 日期 備註
宣傳 108年7月1日(一)至8月30日(五) (含說明會)
受理

報名

108年9月1日(日)至9月30日(一) 收件截止期限為108年9月30日
報名文件檢核 108年9月1日(日)至9月30日(一)
第一階段審查 108年10月1日(二)至10月9日(三) 辦理競賽初賽(書面審查)
第二階段審查 108年10月14日(一)至10月31日(四) 辦理競賽複賽(現地審查)
公布獲獎名單 108年11月底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
頒獎 108年12月中旬前

(四) 評分方式:

1. 評分指標:

項次 指標 說明 評分比例
1 整體景觀設計特色 針對基地設計及整體特色進行評分 25%
2 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 1.          環境友善性:針對基地是否使用自然農法等對環境友善之耕作方式進行評分

2.          環境永續性:針對基地內之水資源回收設計、生態性及環保再利用性等項目進行評分

25%
3 創新與創意 針對基地內是否設置創新性設施或是否含有具創意之設計進行評分 25%
4 社會公益回饋 針對基地之產出物之捐贈、辦理共餐等公益行為進行評分 25%

2. 各獎項評定方式:

(1) 快樂農園組:

A. 鄰里社區類:

i. 評分小組評分時,先選出3名優等,在由其餘參賽者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之獲獎者。

ii. 參賽者若同時為2個以上獎項之獲獎者時,由評分小組討論決定獲得獎項,參賽者不得同時獲得2個以上獎項。

iii. 優等:以4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3名為獲獎單位。

iv. 特色地景獎:以評分指標「整體景觀設計特色」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以評分指標「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i. 創新創意獎:以評分指標「創新與創意」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ii. 社會公益獎:以評分指標「社會公益回饋」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B. 公家機關類:取總得分最高之5名為優等。

(2) 綠屋頂組:

A. 鄰里社區類:

i. 評分小組評分時,先選出2名優等,在由其餘參賽者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之獲獎者。

ii. 參賽者若同時為2個以上獎項之獲獎者時,由評分小組討論決定獲得獎項,參賽者不得同時獲得2個以上獎項。

iii. 優等:以4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iv. 特色地景獎:以評分指標「整體景觀設計特色」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以評分指標「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i. 創新創意獎:以評分指標「創新與創意」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ii. 社會公益獎:以評分指標「社會公益回饋」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B. 公家機關類:取總得分最高之5名為優等。

(3) 以上各組類若有2隊以上得分同分時,由評分小組討論決定較優者。

(五) 報名方式:

1. 受理窗口(擇一即可):

(1) 紙本寄送:以A4大小信封密封,需於封面標註「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參賽標的名稱」,逕寄「11059 臺北市信義區松平路135-1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錫瑠環境綠化基金會收」,收件截止日期為108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17時前送達,逾時不候)。

連絡電話:02-27236513分機32(莊小姐)

(2) 電子郵寄:於108年9月30日24時前寄送,以電子郵件寄達時間為憑,寄送信箱wyh@mail.hsiliu.org. tw (請註明「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團體賽-參賽標的名稱」)

2. 應繳文件:

(1) 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報名書-團體賽

(2) 認養事實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田園基地認養契約」或其他認養事實證明文件

(3) 其他補充文件(其他可供評分小組作為加分參考之文件,避免與上列文件重複)

(4) 繳交方式與份數:

A. 紙本寄送:依上列1~3順序裝訂成冊,採左側裝訂,繳交一式5份。

B. 電子郵寄:依上列1~3順序編輯檔案,繳交一式1份。

二、 個人賽:

(一) 主辦單位:由工務局公園處主政辦理競賽及頒獎典禮。

(二) 辦理流程:

1. 報名方式: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繳交報名書。

2. 報名文件檢核:由工務局公園處依個人賽參賽資格及各組別之參賽條件進行報名資格檢核,報名資格、文件與競賽辦法規定不符者不予進入評分階段。

3. 評分:由評分小組,依評分指標進行書面評核。

4. 公布獲獎名單:於108年11月底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公布獲獎名單。

5. 頒獎:預定於108年12月中旬前辦理頒獎典禮。

(三) 辦理期程:

項目 日期 備註
宣傳 108年7月1日(一)至8月30日(五) (含說明會)
受理

報名

108年9月1日(日)至9月30日(一) 收件截止期限為108年9月30日
報名文件檢核 108年9月1日(日)至9月30日(一)
評分 108年10月1日(二)至10月9日(三) 辦理書面審查
公布獲獎名單 預計108年11月底前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
頒獎 108年12月中旬前

(四) 評分方式:

1. 評分指標:

項次 指標 說明 評分比例
1 主題意涵 設計概念及主題詮釋。 20%
2 整體構圖 整體造型及視覺協調性。 20%
3 創意發想 創意發想之原創性及創新性。 20%
4 色彩 色彩搭配的和諧性。 20%
5 技巧 施作技巧的穩定性。 20%

2. 各獎項評定方式:

(1) 「田園城市盆栽設計」組:以5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優等。

(2) 「不要玩食物?」組:以5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優等。

(3) 以上各組若有2隊以上得分同分時,由評分小組討論決定較優者。

(五) 報名方式:

1. 受理窗口(擇一即可):

(1) 紙本寄送:以A4大小信封密封,需於封面標註「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參賽標的名稱」,逕寄「11059 臺北市信義區松平路135-1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錫瑠環境綠化基金會收」,收件截止日期為108年9月30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17時前送達,逾時不候)。

連絡電話:02-27236513分機32(莊小姐)

(2) 電子郵寄:於108年9月30日24時前寄送,以電子郵件寄達時間為憑,寄送信箱wyh@mail.hsiliu.org. tw (請註明「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個人組-參賽標的名稱」)

2. 應繳文件:

(1) 108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報名書-個人賽

(2) 其他補充文件(其他可供評分小組作為加分參考之文件,避免與上列文件重複)

(3) 繳交方式與份數:

A. 紙本寄送:依上列1~2順序裝訂成冊,採左側裝訂,繳交一式5份。

B. 電子郵寄:依上列1~2順序編輯檔案,繳交一式1份。

三、 企業表揚:

(一) 主辦單位:由工務局公園處主政辦理舉薦及頒獎典禮。

(二) 辦理流程:

1. 舉薦:由工務局公園處辦理舉薦,若受舉薦組數大於5組,則由評分小組依各企業舉薦表內容選出前5名。

2. 公布獲獎名單:於108年11月底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公布獲獎名單。

3. 頒獎:預定於108年12月中旬前辦理頒獎典禮。

(三) 辦理期程:

項目 日期 備註
舉薦 108年9月1日(日)至10月31日(四)
公布獲獎名單 108年11月底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
頒獎 108年12月中旬前

陸、 頒獎方式:

一、 頒獎時間:108年12月中旬前

二、 頒發獎項:

(一) 團體賽:

1. 快樂農園組:

(1) 鄰里社區類:選出優等3名,另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獎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5名。

(2) 公家機關類:選出優等5名。

2. 綠屋頂組:

(1) 鄰里社區類:選出優等2名,另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獎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2名。

(2) 公家機關類:選出優等5名。

3. 學校田園城市組:選出特優24名、優等28名及佳作30名。

(二) 個人賽:

1. 「田園城市盆栽設計」組:選出5名優等。

2. 「不要玩食物?」組:選出5名優等。

(三) 企業表揚:選出企業獎5名。

三、 獎勵方式:

(一) 團體賽:

組別 獎項 獎勵 總獎金
快樂農園組 鄰里社區類 優等(3名) 各3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29萬元
特色地景獎(5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5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創新創意獎(5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社會公益獎(5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公家機關類 優等5名 各3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1萬5仟元
綠屋頂組 鄰里社區類 優等(2名) 各3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14萬元
特色地景獎(2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2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創新創意獎(2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社會公益獎(2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公家機關類 優等5名 各3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1萬5仟元
學校田園城市組 特優 (小田園12名及綠屋頂12名)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64萬4仟元

(由教育局支出)

優等 (小田園14名及綠屋頂14名) 各8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佳作 (小田園16名及綠屋頂14名) 各6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二) 個人賽:

組別 獎項 獎勵 總獎金
「田園城市盆栽設計」組 優等(5名) 各2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1萬元
「不要玩食物?」組 優等(5名) 各2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1萬元

(三) 企業表揚:

組別 獎項 獎勵
企業表揚 企業獎(5名) 各1座獎座及1張獎狀

柒、 重要規範與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參與本競賽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競賽辦法規範,若本競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舉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及相關獎項。相關競賽辦法之新增、修改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http://farmcity.taipei/)內之「最新訊息」及臺北市田園城市臉書粉絲專頁(FB)。

二、 參與競賽團隊應無條件配合參與本計畫相關系列活動舉辦(如田園城市成果發表會等)及開放參觀相關事項,此外於競賽中所提供之文檔、影音與圖說等資料,皆須無條件授權開放供主辦單位後續運用,以利競賽辦理與其後相關活動推廣;如前開文檔、影音與圖說資料涉及其他相關侵權問題,將由參賽單位自行處理,本府無須負擔任何責任與處理事宜。

三、 獲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且須依規定填寫簽領單(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民者,另需提供居留證與護照影本)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四、 獲獎獎金,建議用於獲獎之田園基地營造與社會公益之用。

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更改及審議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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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主辦單位電話 : 02-27236513分機32(莊小姐)
  • 主辦單位電郵 : wyh@mail.hsiliu.org.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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