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

109學年「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

 總獎金: 34500

最高獎金: 3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1-15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3848622#32(張主任)

主辦單位Email:bell@mail.shute.kh.edu.twsmile124@mail.shute.kh.edu.tw

壹、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 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87632號函。

三、高雄市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109學年「母語拍拍走」微電影創作競賽

貳、主旨:

一、延伸各國中小推行「臺灣母語日」活動之成效。

二、鼓勵學生學習母語,並能實際應用於生活中,以達溝通功能。

三、鼓勵學生使用資訊影像創作微電影,並結合母語表達之創意能力。

四、認識及體驗多元文化的語言特色,並鼓勵恢復家庭母語功能。

叁、說明:

一、為保存臺灣的多元語言,藉由資訊科技之傳播優勢,以及現代人對影像創 作的喜好,特辦理本影像創作活動,盼能以影片作為創作媒材,母語作為 傳達工具,結合臺灣在地文化,創造出令人歡笑或感動的微電影短片。

二、本次得獎作品將以網站方式收錄,以利各校母語教學使用,並於高雄市政 府教育局本土教育相關活動中發表、推廣使用。

三、各組作品皆有「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與其他語」等三類語別, 內容分為以下三個主題: 1.高中職組-「母語拍拍走」:以表達生活百態或省思為範圍自訂主題, 惟不可違反法律規範及善良風俗。 2.國中組-「戀戀話高雄」:以母語表達鄉土、人情、生活中令人感動 的故事,如耆老或長輩的人生故事、在地風土人情、故鄉大事紀等。 3.國小組-「歡樂生活事」:以自己的校園及社區生活為主題,以母語 呈現,主題設定可為校園或社區中的趣事、生活紀錄、學習紀錄等。

四、本競賽得獎作品,可作為本土教育之教材使用,拍攝主題請避開恐佈、血 腥、暴力等畫面,以免對觀賞者產生不良之影響。

五、競賽成績列入免試升學加分項目,亦列入本土教育訪視特色加分項目。

六、同學校或同指導教師參賽隊伍,不建議以同樣題材作為參賽主題,以免增 加評分難度及產生排擠效應。

七、作品劇本需為獨創,不同隊伍不得使用相同劇本,進行拍攝,違者取消參 賽資格。

八、所用素材之版權如非參賽者所有,請事先徵求所有權人同意參賽者在本競 賽中使用,以免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法之規定,並於作品內註明原所有權。

肆、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伍、承辦單位:

樹德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陸、參加對象:

高雄市公私立高中職( 含 )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學生及高雄市 市民。

柒、參賽組別:

一、高中職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學生2-8人組隊參賽。

二、國 中 組:公私立國中學校學生2-8人組隊參賽。

三、國 小 組:公私立國小學生2-8人組隊參賽。 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需有指導老師1-2名。

捌、參賽說明: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自110年1月15日( 星期五 )下午5時止,於高雄市樹德家 商網站報名,網址 http://www.shute.kh.edu.tw “競賽活動-承辦活動 報名系統"。報名之後,各參賽隊伍即可安排工作時程,以利於規定時 間完成作品。

二、作品繳交期限:

請於110年3月2日( 星期二 )前,將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後, 以公文交換、或郵寄( 高雄市80781三民區建興路116號,以郵戳為憑 )、 或親送至樹德家商資訊室;作品光碟之正面,請用油性簽字筆書寫上學校 名稱、連絡人姓名及電話、報名序號等資訊,光碟中可燒錄多組參賽作品, 請以報名序號為資料夾名稱,每件參賽作品總大小以200MB為限,若超過 限制則酌予評分,請參賽隊伍注意( 相關規定請詳閱第十條作品規格之說 明 )!

三、因作品內容為本競賽重點,學生只需具備基本影像拍攝及剪輯能力即可參 賽,請各校鼓勵學生組隊參加,並非以選手型學生為主。

四、學生參賽隊伍得聘1至2位指導老師,對母語表達、拍攝內容及呈現技巧結 構等加以指導。

五、得獎作品需填寫附件1之內容,請於領獎前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或親送 至樹德家商資訊室存查。

六、連絡人:

張金鐘主任 bell@mail.shute.kh.edu.tw 電話:07-3848622#32 蔡育琳小姐 smile124@mail.shute.kh.edu.tw

玖、評審日期:

110年3月16日至109年3月26日。

拾、作品規格:

( 請詳細閱讀並配合相關規定 )

一、所使用之影片檔格式可含 .avi/.flv/.mp4…等影像格式,長度以3~5分鐘 為限,如超過時間但在1分鐘以內者,仍給予評分但酌以扣分,超過6分鐘 或時間不足3分鐘則不予評審。

二、作品不論使用何種語別,均須配上國語字幕,以利觀賞及推廣,無國語字 幕者不予評審,除國語字幕外,亦可再加配上母語字幕。

三、作品之進入畫面,必須呈現影片主題( 如:母語拍拍走-左營龍虎塔 ); 演員表及工作人員、感謝詞可在最後呈現,不呈現者酌以扣分。

四、作品最主要之檔案名稱以index為名( 例如:index.avi、index.mp4…等 等 ),並請勿同時使用兩個以上以index為名的檔案。

五、每件參賽作品總大小以200MB為原則,超過酌以扣分。

拾壹、評審標準:

一、影片主題內容及趣味性60%

二、母語使用之流利性、正確性20%

三、影像編輯技巧20%

拾貳、獎勵:

一、第一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 如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 ),獎品3,500元,每 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獎金2000元及嘉獎乙次。

二、第二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 如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 ),獎品2,000元,每 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1500元及嘉獎乙次。

三、第三名:各組各類選出1件( 如作品未達標準可從缺 ),獎品1,500元,每 人得獎狀乙紙。指導老師1000元及嘉獎乙次。

四、佳作:各組各類選出若干件( 依投稿作品水準而定 ),每人獎狀乙紙。

五、得獎學生由各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

六、得獎作品( 含佳作作品 )須於領獎前填寫作品授權同意書( 如附件1 ),以 利作品之分享。

拾叁、經費來源:

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本土教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肆、附註:

一、比賽完畢,將彙整得獎作品製作成網頁形式,以提供學校播放、教師教學 之用,提昇本土教育教學品質。

二、作品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之侵害,並查屬實者,追回原發給 之獎品、獎狀及敘獎。

三、曾於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舉辦之相關競賽得獎作品,不得再參與比賽,參 賽亦不予評審。

拾伍、敘獎:

承辦本活動之人員克盡職責圓滿完成任務者,報請高雄市教育局 敘獎,以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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