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新北市金陵女中「復原力」圖卡徵選
一、宗旨
藝術經常能表達比文字更深刻的含義,有時一幅圖就能讓人會心一笑,產生共鳴;有時心情跌落谷底,若有溫暖話語或畫面浮上心頭,也就能漸漸走出幽谷。
因此為增強青少年的【復原力】,也就是走出困境,重新振作的能力。希望青少年能用貼近自己的語言或圖像彼此陪伴,特辦理本次徵選比賽。
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辦「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因應疫情活動截止日延長至7月30日。
二、辦理單位
( 一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金陵女中
( 二 )協辦單位: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 LEPDC )LEPDC《藝術、挫折與復原力》教師社群
三、參加資格
( 一 )全國高中職、國中、國小,對《復原力》議題有興趣之學生。
( 二 )參賽作品可個人亦可團體參賽。
四、甄選主題
以「復原力」為主題發揮
五、甄選件數及獎勵:
主辦單位得視作品彈性調整
( 一 )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
( 二 )各組再分下列獎項
1.金獎 1 名( 組 ):獎金新臺幣 參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2.銀獎 1 名( 組 ):獎金新臺幣 貳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3.銅獎 1 名( 組 ):獎金新臺幣 壹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4.優選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六、報名及交件方式
( 一 )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參賽作品表( 如附件一、二 )
( 二 )作品請寄送至『新北市金陵女中輔導室』,
信件名稱:復原力圖卡徵選投稿
地址:241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
電話:( 02 )2995-6776分機180或183
信箱: huey@live.glghs.ntpc.edu.tw
( 三 )疫情期間若不便出門,可以用電子簽名及照相貼圖,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事後再補件。
七、評選標準
( 一 )評審小組(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選小組 )。
( 二 )評分項目比重說明
項目 | 圖卡作品整體表現 | 主題傳達 |
說明 | 圖片風格、表達意象、原創 | 《復原力》主題之契合程度 |
配分 | 50% | 50% |
八、活動時程
( 一 )徵件時間:110年 5 月 24日至 110 年 6月 30 日下午 5 點截止。 ( 以郵戳為憑 )
( 二 )評審時間:預訂 110 年 7 月 2 日。
( 三 )得獎公佈:預訂 110 年 7 月 3 日。
九、注意事項
( 一 )參選者及參選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選資格之權力。凡報名之參選者,均視為同意本比賽的一切規定。
( 二 )參選作品不予退件,凡經評定入選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入選資格;針對參選作品不提供製作費等相關費用。
( 三 )除自行創作外,投稿作品中出現之第三方圖片及肖像需取得授權使用( 請務必附上第三方著作權授權同意書紙本 )外,並嚴禁翻攝、抄襲、盜用他人作品參選,若有不實者,由參選者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概不負責,除取消入選資格,獎金一併收回。
( 四 )參選作品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不接受得獎、參展過、公開出版或販售之作品,違者視同棄權,若經得獎,得以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
( 五 )參選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為可在公共場合公開之內容,恕不採用有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侵犯人權之影像、以及涉及違反兒童保護的影像,亦不採用涉及政治等影像。
( 六 )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賠償之責。
( 七 )參選作品如獲入選為金、銀、銅獎者,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同時讓與主辦單位,本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本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八 )基於宣傳推廣,參選者需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合作單位,將參選作品之圖卡及說明文字等資料,作為下載宣傳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
( 九 )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將僅使用於本活動相關事項上,主辦單位不得將參選者資料外洩予第三人或使用於其他用途。
( 十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並填寫領據,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 十一 )參選作品如未達到評審要求,獎項得以從缺,參選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 十二 )未經主辦單位同意,入選作品不得再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 十三 )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主辦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參選者自行上網留意。如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十四 )本活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隨時修訂公告之。
相關連結:
- 轉知教育部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 LEPDC )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作辦理「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請協助推廣有興趣之學生報名參與,請查照。
- 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辦「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因應疫情活動截止日延長至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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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國教署生命教育發展中心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作辦理「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延長報名訊息,請查照。一、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10年6月29日羅中輔字第1100004598號函辦理。 二、因應疫情關係,旨案活動截止日延長至7月30日,活動內容詳如附件比賽辦法,如有疑問請逕洽盧承辦人,電話:(03)9540381。
- 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辦「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因應疫情活動截止日延長至7月30日。 一、 活動宗旨:增強青少年復原力,鼓勵青少年能用貼近自己的語言或圖像彼此陪伴。 二、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參加資格: 1、全國高中職、國中、國小,對《復原力》議題有興趣之學生。 2、參賽作品可個人亦可團體參賽。 ( 二 ) 甄選主題:以「復原力」,即走出困境,重新振作的能力為主題發揮。 ( 三 ) 甄選件數及獎勵:主辦單位得視作品彈性調整。 1、分為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 2、各組獎項: ( 1 ) 金獎1名( 組 ):獎金新臺幣3,000元整及獎狀1紙。 ( 2 ) 銀獎1名( 組 ):獎金新臺幣2,000元整及獎狀1紙。 ( 3 ) 銅獎1名( 組 ):獎金新臺幣1,000元整及獎狀1紙。 ( 4 ) 優選若干名:頒發獎狀1紙。 ( 四 ) 活動時程: 1、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10年7月30日下午5時截止。( 以郵戳為憑 ) 2、評審時間:預訂110年08月06日。 3、得獎公佈:預訂110年08月10日。 ( 五 ) 報名及交件方式: 1、 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參賽作品表( 如計畫附件一、二 )。 2、 作品請寄送至『新北市金陵女中輔導室』,信件名稱:復原力圖卡徵選。連絡電話:( 02 )2995-6776分機180或183,電子信箱huey@live.glghs.ntpc.edu.tw。地址: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 3、疫情期間若不便出門,可以用電子簽名及照相貼圖,以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再補件。 四、比賽辦法1份詳附件。 https://tinyurl.com/yebn3jk2
- 轉知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作辦理之「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訊息,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10年5月28日羅中輔字第1100003903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內容詳如附件比賽辦法,如有疑問請逕洽盧承辦人,電話:(03)9540381。
- 轉知教育部國教署生命教育專業發展中心(LEPDC)與新北市金陵女中合作辦理「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活動」,請協助推廣有興趣之學生報名參與,請查照。一、依據國立羅東高級中學109年5月28日羅中輔字第1100003903號函辦理。 二、為增強青少年的復原力,也就是走出困境,重新振作的能力。鼓勵青少年能用貼近自己的語言或圖像彼此陪伴,特辦理本次徵選比賽。 三、詳細辦法請見附件「復原力圖卡徵選比賽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