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豆陣來企淘」國產大豆特色主題一日遊企劃徵件比賽

109年「豆陣來企淘」國產大豆特色主題一日遊企劃徵件比賽

 總獎金: 135000

最高獎金: 1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6-30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5865717轉32

主辦單位Email:thku.tarm@gmail.com

一、 活動主旨

近年來,食安問題與環保意識抬頭,國人開始追求自然食材、在地消費。而台灣的國產大豆,具有非基改、新鮮、品質優良及可追蹤溯源等多項優點,因此在健康的風潮中成為新興亮點。為了提升台灣國產大豆的能見度與形象,本活動希望以「一日遊」為主體,融合「食」、「遊」行程,推廣國產大豆的優良特色。

本活動以「豆陣來企淘」為主題,「圖文遊記」為徵件項目,鼓勵參賽者發揮創意,打造由消費者觀點出發認識國內大豆產業,透過旅程共同推動國產大豆產業的認識與應用。

二、 活動單位

輔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農業科技資源運籌管理學會

三、 活動對象

對推廣國產大豆有興趣者。本活動採個人報名,每人限投一件。

四、 報名期限

自公告日迄 109 年 6 月 30 日( 二 )止 ( 109 年 7 月 1 日 0 時 00 分起停止收件 )

五、 獎勵方式

參賽者報名後,將進行兩階段審查。各階段獲選者可獲得以下獎勵。獎金預計於 109 年 12 月上旬發放,並依財政部公告之相關稅法規定,將總獎金扣除應繳稅額後,匯入參賽者帳戶。

階段 獲選人數 獎勵
企劃書審查 入圍 12 人 新台幣一萬元整、獎狀乙式
決賽 優選 3 人 新台幣五千元整、獎狀乙式

六、 報名方式

本活動採「先企劃審查,後繳交成果」之方式進行。

( 一 ) 企劃書徵件:

請於 109 年 6 月 30 日( 二 )徵件截止前,線上繳交企劃徵件資料表與著作權轉讓同意書掃描檔( 請參閱附件 1 與附件 2 )。
填妥後以電子郵寄方式寄送至 thku.tarm@gmail.com ,檔名為「109 豆陣來企淘徵件資料表_姓名」。

( 二 ) 企劃成果繳交:

請於 109 年 10 月 30 日( 五 )收件截止前,線上繳交成果報告書( 請參閱附件 3 )。填妥後以電子郵寄方式寄送至 thku.tarm@gmail.com ,檔名為「109豆陣來企淘成果報告書_姓名」。為避免影像品質不佳,請將報告書內使用之照片原檔( 解析度應大於 72 dpi )一併以電子郵件寄至活動收件信箱。

七、 徵件規則

企劃書徵件( 附件 1 )
主題設計 企劃主題可自訂,惟須冠上「豆陣來企淘」之活動主題文字且符合本活動主旨。
企劃亮點 說明主題背景、企劃特色介紹等。
行程規劃 以國產大豆為主題,詳細規劃一日遊行程( 需包含至少一餐,且料理需應用國產大豆 ),如:產地或農家探訪、工廠參觀、特色餐廳等。行程需按照時間順序紀錄。
預期效益 說明企劃內容對國產大豆推動可產生之預期成果。
企劃成果繳交( 附件 3 )
主題設計 企劃主題可自訂,惟須冠上「豆陣來企淘」之活動主題文字且符合本活動主旨。
企劃亮點 說明主題背景、企劃特色介紹等。
行程紀錄 根據企劃提案內容,以圖文方式紀錄並提供參訪心得。
其他補充資料 如完整訪談紀錄、相關個人圖像及影片作品或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等,件數不超過 3 件,每件檔案大小不超過 30MB。

八、 評選方式

( 一 ) 企劃書書面審查:

由國內大豆產官學研 5 位專家進行企劃書書面審查,針對提案計畫的主題詮釋( 40% )、創意展現( 30% )及推廣效益( 30% )進行評選,擇優選出 10 名。評分標準如下表:

評分項目 評分內容 占比
主題詮釋 l 活動主題契合度

l 企劃可行性

60%
創意展現 l 行程創新性 l行程趣味性 20%
推廣效益 l 行程共鳴度

l 後續推廣可能性

20%
合計 100%

( 二 ) 企劃成果審查:

綜合國內大豆產官學研 5 位專家對企劃成果評分及網路投票結果進行評選,選出優選 3 名。評分標準如下表:

評分項目 評分內容 占比
實踐成果 l 企劃執行成果契合提案方向 1

l 行程共鳴度

l 後續推廣可能性

70%
網路人氣票選 2 30%
合計 100%

註 1:經評審委員評核,「企劃執行實踐成果」項目分數未達 42 分或未達評審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註 2:網路投票分數轉換方式:人氣第 1 名投稿作品取得滿分 30 分、第 2 名 27 分、第 3 名 24 分,第 4 名 21 分。若有同票情形列為同名次。

九、 活動相關期程

企劃徵件截止 109 年 6 月 30 日( 二 )
企劃書審查入圍名單公告 預計於 109 年 7 月下旬公布入圍名單
執行成果繳交 109 年 10 月 30 日( 五 )
執行成果審查結果公布 預計於 109 年 12 月上旬公布得獎名單

十、 注意事項

( 一 ) 著作權聲明規定:

參賽者應擔保其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文件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 包含文字、影像等 ) 時,參賽者應自行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其著
作或權利,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獎金等。

( 二 ) 作品著作權授權:

1. 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所有參賽作品作為宣傳活動之使用。
2. 參加者須簽署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授權所有權力( 包含智慧財產權各項 )進行使用,使用範圍包含公開印刷、展示、散布、公開口述,並得將作品重製、改作,且均不另給酬,參賽者並不得對主( 承 )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或要求其他費用之支付。

( 三 ) 其他注意事項:

1. 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加。繳交作品、審查案件之主題、格式,未按照規定者,經查證屬實,違者取消參加資格。
2. 參賽者應確保參賽作品使用之相關素材得由主辦單位使用、授權、出版等,若有引用自其它網站、著作、書籍等作品之文字、圖表、照片等,請務必加註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作品中所使用之照片、內容等,皆需取得業者或受訪者同意得以拍攝或使用,如遇任何爭議,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決定權。
3. 獎額得以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結果,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參賽資格。
4. 獎金所涉個人所得稅費,由主辦單位代扣代缴,參賽者須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提供主辦單位所需文件,無法依限完成交付者,視同放棄資格。
5. 參加者回傳附件 2 所填之個人資料參與活動時,視為參加者已清楚瞭解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並同意可以用與主辦單位間之往來的電子文件作為表示方法且具書面表示之效果。
6.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不另支酬勞,出版後將致贈每位入圍者 1 冊得獎作品專書。
7. 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延期或暫停本活動,若有任何更動會通知各參賽者,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凡參加本比賽者,視同已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酌減增修改並以主辦單位解釋為準,以符合實際情況之需,並於活動網站公告。

點子秀僅提供活動資訊分享。版權所有及參賽請洽詢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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