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超牆記者」招募
一、依據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超牆青年」計畫
二、目的
(一)增進政府與青年之互動:招募青年記者於本署活動現場進行採訪,增進青年對本署活動之認識,進而參與,拉近雙方之距離。
(二)透過青年擴散經驗及訊息:青年記者運用青年觀點及視角,以照片、文字、影音剪輯的方式,傳播本署相關資訊及活動,並藉由青年網絡協助進行宣傳,讓青年經驗及本署活動於各類媒體管道及社群網站傳播擴散。
三、 報名資格
(一)已具備採訪、撰稿、攝影、剪輯、編導等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之大專校院學生。
(二)對本署相關業務所涉內容有興趣、有熱情之大專校院學生。
四、 報名須知
(一)請先參考本署網站(https://www.yda.gov.tw/),瞭解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公共參與組、國際及體驗學習組相關業務內容。
(二)錄取名額 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公共參與組、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各6名為原則。(本署保有調整入選名額之權力,如有未盡事宜,得於相關網站公告)。
(三)繳交保證金:
1.錄取者須於指定時間內繳納新臺幣 1,000 元保證金,俟至少完成 4則報導,退回保證金。
2.面試通過確定錄取者,將依據各組之需求(如報導觀點、呈現方式、活動規模、性質等)配合調度,於採訪期間採訪各組本署活動,經聯繫超過3次(以報名所留E-mail通知)如不回應則視同放棄,並沒收保證金,亦不得參與獎勵。
3.超牆記者須將所產出之作品,經本署審核通過,刊載於超牆青年網站(https://ydahub.tw/)後,轉分享於個人或社團
Facebook、IG等社群平臺進行宣傳,並於超牆青年網站及轉分享之社群平臺頁面取得至少30個按讚數後,退回保證金。
(四)所有作品在拍攝製作之前,必需先經本署及指導老師同意。
(五)須配合出席至少2場記者交流活動及3月中旬(暫定)舉辦之「超牆記者共識營」,共識營由本署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專業之講座,以及增進對本署相關業務之認識,並於活動結束後頒予「超牆記者證」,於本署活動現場採訪時隨身攜帶。
(六)採訪每場活動,至少產出圖文作品或影音作品1則,作品相關規範如下:
1.圖文作品需600字以上(附至少3張照片及圖說)及1篇FB稿(200字以內)。
2.如為影音作品依據綜合規劃及生涯輔導組、公共參與組、國際及體驗學習組之需求及規劃,製作新聞報導或專題報導2種形式之影音作品。新聞報導以1分半鐘為原則,內容以報導活動當天見聞為主;專題報導以4分鐘為原則,內容以青年記者實際體驗計畫執行,或以跟拍方式記錄參與計畫青年實踐過程。影音作品皆需具配樂、旁白、字幕及影片簡介(300字以內)等,並於影片前後加上青年署指定之超牆記者片頭、片尾,以及1篇FB稿(200字以內附至少2張照片及圖說)。
(七)為確保作品品質,超牆記者所繳交之作品,將由超牆記者輔導團指導老師進行審閱,並經本署審核通過後於本署超牆青年網站(https://ydahub.tw/)及其他相關平臺露出。
(八)採訪每場活動,如為圖文作品,需於活動結束(以活動現場公布議程時間為主)起24個小時內完成上稿,上稿速度將列入獎勵評選項目。
(九)於計畫期間內需另繳交心得報告300字以上(附至少3張工作照片及圖說),且必要時配合出席本署相關宣傳及成果分享活動。
五、報名方式
2月21日3月13日前至以下網址填寫填寫「報名表」,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六、 評選方式及原則
(一)評選方式
1.初選:就報名資料及所提供的作品進行審查,擇優進入決選。
2.決選:暫定於3月中旬進行,就初選合格者進行面談,擇優入取,決選無法出席或遲到者視同放棄,不另安排面談時間。
(二)評選原則
1.初選:經歷30%;文筆30%;作品40%。
2.決選:對本署業務的了解程度30%;創意40%;採訪配合度30%。
(三)本計畫若正取者放棄錄取資格則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四)錄取結果將於4月上旬(暫定)公告於本署官網(https://www.yda.gov.tw/)。
七、 注意事項
(一)請自行處理設備、差假、住宿付訂及交通相關事宜。
(二)將依作品內容形式,發給不同的補助金,以補貼採訪或作品創作過程衍生之費用,發給標準如下:
1.圖文作品:新臺幣2,000元/每則。
2.影音作品:如為新聞報導,新臺幣3,000元/每則。如為專題報導 ,新臺幣6,000元/每則。
(三)採訪本署指定之相關活動,得依規定補助必要之交通費(最高補助以火車自強號來回車票為原則,必要時得補助高鐵來回車票),交通費需檢附票根核實報支。另於必要時(需敘明理由)得申請住宿費,住宿費亦檢據核實列支,最高補助一晚 1,600 元,未檢據者不予補助。
(四) 超牆記者作品刊載於超牆青年網站中超牆新聞單元(https://ydahub.tw/web/public/tidings_detail/106),經評選為優秀且完成規定作品數量者,將給予獎勵。
(五) 曾錄取且經評估表現良好之超牆記者,可優先錄用。
(六)於計畫期間內所撰寫之與計畫有關之文件,含直接、間接所產生之文字、照片及影片,當完成報名時,表示同意授權提供本署使用,且同意本署將相關文件公開於超牆青年網站(https://ydahub.tw/)。
(七)本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蒐集之目的、個人資料之類別事由與目的範圍內,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除本署於計畫執行期間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為遵循其他法令之規定者外,當事人可於計畫期間隨時向本署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當完成報名時,表示同意其內容。
(八)經查明報名所繳交之文件,如有虛偽不實或不合申請資格者,已錄取者則喪失錄取。
(九)其他未盡事項,由本署另行公告辦理。
八、 活動洽詢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陳相怡
E-mail:shiangyi@mail.yda.gov.tw
TEL:02-7736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