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拳擊代表隊選拔賽競賽
一、 宗 旨:
為推展全民體育,提昇拳擊運動技術水準,倡導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國民健康。
二、 依據
108年 11月11日中市教體字第108004799號文辦理。
三、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拳擊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清海國中、清泉國中
六、 比賽日期:
國、高中組 108年12月27日
七、 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清海國中(臺中市清水區中央路51-60號)
八、參賽資格及年齡限制:
﹙一﹚ 凡經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審查合格,並領有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所發之拳擊選手手冊者,始可報名參加。
﹙二﹚ 國、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各單位(學校)報名表應加蓋單位章。
九、 參賽組別:
﹙一﹚ 男子組:
1. 國中組:領有國民中學學生證學籍滿一年者。
惟國中部需滿14足歲,年齡計算至109年4月18日開幕為止。
2.高中組:領有高級中(職)學學生證。
﹙二﹚ 女子組:
1. 國中組:領有國民中學學生證學籍滿一年者。
惟國中部需滿14足歲,年齡計算至109年4月18日開幕為止。
2.高中組:領有高級中(職)學學生證。
(三)身體狀況:
應經醫院檢查,認定可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證明書存學校備查;女子組需於體檢過磅時,提出未懷孕證明。
十、 各組比賽量級:
高男組 | |
第一量級: 46.01公斤至49.0公斤 | 第七量級: 69.01公斤至75.0公斤 |
第二量級: 49.01公斤至52.0公斤 | 第八量級: 75.01公斤至81.0公斤 |
第三量級: 52.01公斤至56.0公斤 | 第九量級: 81.01公斤至91.0公斤 |
第四量級: 56.01公斤至60.0公斤 | 第十量級: 91+公斤 |
第五量級: 60.01公斤至64.0公斤 | |
第六量級: 64.01公斤至69.0公斤 | |
高女組 | |
第一量級: 45.01公斤至48.0公斤 | 第七量級: 64.01公斤至69.0公斤 |
第二量級:48.01公斤至51.0公斤 | 第八量級: 69.01公斤至75.0公斤 |
第三量級: 51.01公斤至54.0公斤 | 第九量級: 75.01公斤至81.0公斤 |
第四量級: 54.01公斤至57.0公斤 | 第十量級: 81+公斤 |
第五量級: 57.01公斤至60.0公斤 | |
第六量級: 60.01公斤至64.0公斤 | |
國男組 | |
第一量級:44.01公斤至46.0公斤 | 第九量級: 63.01公斤至66.0公斤 |
第二量級: 46.01公斤至48.0公斤 | 第十量級: 66.01公斤至70.0公斤 |
第三量級: 48.01公斤至50.0公斤 | 第十一量級: 70.01公斤至75.0公斤 |
第四量級: 50.01公斤至52.0公斤 | 第十二量級: 75.01公斤至80.0公斤 |
第五量級: 52.01公斤至54.0公斤 | 第十三量級: 80+公斤 |
第六量級: 54.01公斤至57.0公斤 | |
第七量級: 57.01公斤至60.0公斤 | |
第八量級: 60.01公斤至63.0公斤 | |
國女組 | |
第一量級:44.01公斤至46.0公斤 | 第九量級: 63.01公斤至66.0公斤 |
第二量級: 46.01公斤至48.0公斤 | 第十量級: 66.01公斤至70.0公斤 |
第三量級: 48.01公斤至50.0公斤 | 第十一量級: 70.01公斤至75.0公斤 |
第四量級: 50.01公斤至52.0公斤 | 第十二量級: 75.01公斤至80.0公斤 |
第五量級: 52.01公斤至54.0公斤 | 第十三量級: 80+公斤 |
第六量級: 54.01公斤至57.0公斤 | |
第七量級: 57.01公斤至60.0公斤 | |
第八量級: 60.01公斤至63.0公斤 |
十一、 規則依據:
採用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最新修訂出版之規則 ;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英文版為準。規則中如有未盡事宜,則以審判委員會議之決議為最終判決。
十二、 各組比賽回合及拳套重量:
男子組:
組 別 | 比賽回合 | 每回合時間 | 中間休息 |
國中男子組 | 3回合 | 2分 | 1分 |
高中男子組 | 3回合 | 3分 | 1分 |
女子組:
組 別 | 比賽回合 | 每回合時間 | 中間休息 |
國中女子組 | 3回合 | 2分 | 1分 |
高中女子組 | 3回合 | 3分 | 1分 |
註:比賽拳套為10盎司十三、參賽細則:
(一)選手應自備護檔、繃帶、牙墊、拳擊鞋、頭巾(女子組)及紅藍色比賽服裝各乙套,裝備不齊者,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二)參賽期間隊職選手宿、交通及安全均自行負責。
(三)抽籤方式:
1.抽籤時間於各組第一天賽程全部量級體檢合格過磅後,當場由大會宣佈舉行之。
2.抽籤時務必請各隊領隊、教練或管理至少一人在場參與;否則,由大會安排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2月 20 日止(星期五)。
十五、 報名手續:
(一)按報名格式,詳填出生日期及身份證字號﹙請各組分別填寫乙份﹚。
(二) 報名方式:
1.電話: 0912-804-796
2. e-mail:謝家智教練 sosspring404@hotmail.com
3.LINE ID:sosspring404
(三) 參賽選手保險費由大會負擔。
十六、 體檢及過磅:
(一)各組比賽第一天上午8時至9時在清海國中進行體檢過磅。
(二) 依規則過磅,男子可穿內褲、女子可穿內衣褲上秤,上秤過磅時不得邊吃東西或飲料,體檢過磅及格者,始得參與比賽。
(三) 體檢過磅後,9時至10時即行教練會議及抽籤,未準時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各教練應注意有無選手遺漏登記,否則自行負責,不予重新抽籤)。
(四) 經大會要求必須提出證件(學生證及身份證),證明學籍及年齡時,不得拒絕,拒提出上述者,大會得禁止其參賽。
(五) 女子組須由選手及教練填具未懷孕證明書,送交大會備查,始可參賽(報名時同時提交)。
(六) 過磅當天須繳驗學生證。
十七、 比賽制度:
採單淘汰制。
十八、 錦標與獎勵:
(一) 每量級錄取第一名1人,參加108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參賽資格。
(二) 各參賽隊職員選手倘有違反國際拳擊總會、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國內比賽規則及本競賽規則者,除取消成績外,另送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並函報各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
(三)
十九、 懲 戒:
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得或應得名。
相關連結:
- via : 檢送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臺中市拳擊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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