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全國總統盃暨美津濃游泳錦標賽
一、宗旨:
為推展游泳運動,提昇游泳競技水準,並選拔及培訓優秀游泳選手,以為國爭光。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四、承辦單位:
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五、協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六、 比賽日期:
109年9月2日至9月7日( 星期三~星期一 ),共6 天( 請參閱附件一賽程表 )。
七、 比賽地點:
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 404臺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5號 )
八、選手資格:
( 一 )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取消109年全國分區( 3 )游泳錦標賽,故此 場賽事取消必須參加分區賽( 3 )的資格限制。
( 二 )須為本會109年註冊選手,成績符合參賽標準者。
( 三 )國際隊伍參賽歲級同本競賽規程規定,且其成績不列入本會 109年國家代表隊選手遴選參考依據。
十、報名辦法:
( 一 )本比賽採網路線上報名,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於本會網站 ( 網址 http://ctsa.utk.com.tw )賽程與成績查詢亦同。
( 二 )報名日期:109年7月27日至109年8月17日截止,逾期恕不予受理報名資料修正。
( 三 )報名費個人項目每項新台幣100元、每人清潔費80元。團體接力項目每項新台幣400元。請依報名系統產生之13碼虛擬帳號,依以下方式繳費:ATM 轉帳、合作金庫銀行臨櫃無摺存款、合作金庫銀行網路轉帳皆可( 戶名:中華民國游泳協會 )。
( 四 )網路線上報名,請詳閱註冊登記辦法,並按步驟操作。請確實核對資料無誤後送出,並遵照系統指示之13碼虛擬帳號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繳費。報名諮詢請洽本會競賽組,電話 ( 02 )8771-1486。
( 五 )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在報名截止日前可申請全額退費; 若已超過報名截止日期,報名費用業已用於保險及其他相關行政作業等必要支出,則無法退費。
( 六 )如遇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賽事舉辦地的縣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大會將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延後比賽。如遇取消時,可申請退費。如比賽進行中臨時停賽,則不予退費。
( 七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有註冊及報名資料僅供本會舉辦賽事使用,不另作其他用途。
十一、單位報到:
( 一 )比賽單位報到:9月2日至7日上午7:30開始。
( 二 )裁判報到:9月2日上午7:30。
( 三 )領隊會議:9月2日上午7:30舉行,各隊須派員參加。所有決議事項,未參與會議之單位不得異議。
( 四 )裁判會議:9月2日上午7:40。
( 五 )9月2日至7日練習時間為上午7:00至8:00,請各單位於開放時間內練習( 第0及第9水道為跳水衝刺用水道 )。
( 六 )為保護選手安全,主泳池各水道、跳水池及暖身池禁用划手板、蛙鞋練習。且各隊練習時禁止使用哨子及電子哨,請遵守規定並注意安全。
( 七 )比賽場地不開放佔位,主辦單位依據參賽人數分配。請於比賽前至本會官網查詢休息區位置。
十二、 參加組別:
( 一 )10歲及以下歲級:民國99年1月1日( 含 )以後出生者。
( 二 )11歲至12歲級 :民國97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 三 )13歲至14歲級 :民國95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 四 )15歲至17歲級 :民國92年1月1日至94年12月31日出生者。
( 五 )18歲及以上歲級:民國91年12月31日( 含 )之前出生者。
十三、 比賽項目:
項 目 | 10歲及以下歲級 | 11~12歲級 | 13~14歲級 | 15~17歲級 | 18歲及以上歲級 |
50M自由式 | ◎ | ◎ | ◎ | ◎ | ◎ |
100M自由式 | ◎ | ◎ | ◎ | ◎ | ◎ |
200M自由式 | ◎ | ◎ | ◎ | ◎ | ◎ |
400M自由式 | — | ◎ | ◎ | ◎ | ◎ |
800M自由式 | — | — | ◎ | ◎ | ◎ |
1500M自由式 | — | — | ◎ | ◎ | ◎ |
50M仰式 | ◎ | ◎ | ◎ | ◎ | ◎ |
100M仰式 | ◎ | ◎ | ◎ | ◎ | ◎ |
200M仰式 | — | — | ◎ | ◎ | ◎ |
50M蛙式 | ◎ | ◎ | ◎ | ◎ | ◎ |
100M蛙式 | ◎ | ◎ | ◎ | ◎ | ◎ |
200M蛙式 | — | — | ◎ | ◎ | ◎ |
50M蝶式 | ◎ | ◎ | ◎ | ◎ | ◎ |
100M蝶式 | ◎ | ◎ | ◎ | ◎ | ◎ |
200M蝶式 | — | — | ◎ | ◎ | ◎ |
200M混合式 | ◎ | ◎ | ◎ | ◎ | ◎ |
400M混合式 | — | — | ◎ | ◎ | ◎ |
4x50M 自由式接力 | ◎ | ◎ | — | — | — |
4x100M自由式接力 | — | — | ◎ | ◎ | ◎ |
4x200M自由式接力 | — | — | ◎ | ◎ | ◎ |
4x50M 混合式接力 | ◎ | ◎ | — | — | — |
4x100M混合式接力 | — | — | ◎ | ◎ | ◎ |
十四、 競賽辦法:
( 一 )每單位每項報名人數及項目不限,團體接力項目每單位限報一隊參賽( 限同單位、同級之選手 )。
( 二 )本比賽採預、決賽制,惟有800公尺、1500公尺自由式採計時決賽制。
( 三 )選手參加400公尺、800公尺、1500公尺自由式及400公尺個人混合式,未達參賽標準,大會有權終止其比賽;另大會得視情況進行並組比賽,參賽單位不得異議。
( 四 )凡報名後選手檢錄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當日該項次之後的項目( 含接力 ),均不得參賽,且每項棄權罰款600元,犯規者亦同。附各歲級選手參賽標準( 如附件二 ),未達標準者請勿報名,否則每項罰款新台幣600 元,如未繳清罰款者,將取消往後賽事的參賽資格。
( 五 )各單位參加各項次接力名單,請至檢錄處索取表格並於當日 12:00前繳至檢錄處,逾時以棄權論。
( 六 )請假需於賽程檢錄前完成無需檢附證明,當天請假後之項目( 含接力 ),亦需同時請假不得選擇性請假或出賽。
( 七 )如預先請假次日需復賽時,請於次日賽事開始前,向裁判長提出復賽申請,經裁判長同意後,得准予參加次日所報之項目。
( 八 )預賽時編排8至10個水道,取前八名進行決賽,如遇第八名成績有相同者,將由裁判長決定進行PK賽。 ( 九 )參賽選手不得越級( 組 )報名,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者,經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選手所有項目之參賽資格。報名時須據實填報,選手「一年內」之最佳參賽成績,嚴禁虛、假報成績參賽,並送請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 十 )比賽期間,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本會選手證,選手如發生資格爭議,而無法提出證明者,將以取消資格論。選手證遺失可至比賽現場資訊組申請補發,酌收工本費50元。
十五、獎勵與罰則:
( 一 )每項錄取八名,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及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以資獎勵;國際選手成績與國內選手成績一併排列及敘獎。
( 二 )各歲級設男、女團體錦標,前三名頒發優勝獎盃。
( 三 )各項名次及各歲級團體錦標之計算方式:各歲級錦標以獎牌數,金、銀、銅牌( 第一、二、三名 )得數計算,以所得金牌數最多之單位獲得冠軍錦標,次多之單位依序分別列為亞軍、季軍,如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所得金牌 ( 第一名 )數相同時,以所得銀牌( 第二名 )數多寡判定,餘依此類推,如仍無法判定時則名次並列。
( 四 )凡參賽之隊職員、選手或家長有違反運動精神及侮辱裁判、妨礙比賽進行者,大會得終止其後之所有參賽項目,並提報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十六、 比賽規則:
採用本會審訂之最新游泳規則( 2018-2021 )及本競賽規程之規定。
十七、 申訴:
申訴應以書面報告由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名,並在該項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附保證金5,000元,向大會裁判長正式提出。如對裁判長之裁決有疑義者,可再向技術委員會提出再申訴,並以技術委員會之裁決為最終判決;如技術委員會認為申訴成立則保證金發回;申訴理由不成立時,則保證金沒入予承辦單位,作為籌辦本比賽之用途。
十八、 附則:
( 一 )依據93.02.21( 93 )年度第一次教練聯誼會議決議:凡參加全國性比賽各單位( 隊 )教練人數按報名選手人數配置如下表:
選手人數 | 教練人數 | 選手人數 | 教練人數 |
1 ~ 5 | 1 | 43 ~ 50 | 8~9 |
6 ~ 10 | 2 | 51 ~ 58 | 9~10 |
11 ~ 16 | 3 | 59 ~ 66 | 10~11 |
17 ~ 22 | 4 | 67 ~ 74 | 11~12 |
23 ~ 28 | 5 | 75 ~ 82 | 12~13 |
29 ~ 35 | 6~7 | 83 ~ 90 | 13~14 |
36 ~ 42 | 7~8 | 91 ~ 100 | 14~15 |
( 二 )選手成績如破記錄( 大會或全國 )時,本會有權要求其做禁藥檢驗。
( 三 )依據本會年度參加全國性競賽選手、教練及單位團體註冊登記辦法規定:教練註冊登記自九十三年度開始實施,每次參加本會舉辦之全國性比賽時,註冊後選手、教練及所屬單位團體皆由本會列入輔導、考核、追蹤,以符合教育部體育署規定,各單項協會應建立資料庫及建立資訊系統之要求。凡參賽單位教練需依前述辦法,在本會線上註冊登記,方有資格報名參加本會所主辦之各項全國性活動或競賽,並擔任指導工作。
( 四 )本賽會成績將做為109年度參加國際性比賽及一年內參加其他國際游泳競賽與國內選訓代表隊選手遴選參考依據。
( 五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規定投保300萬以上人身保險( 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
( 六 )因應傳染性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措施,本會將依照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針對公眾集會場所嚴加管制,敬請與會者配合。
( 七 )依據108年8月14日臺教體署競( 一 )字第1080028718號 函辦理,為強化性騷擾防治作為,本會設置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 02 )8771-1486 傳真:( 02 )2778-3026
電子郵件信箱: ctsa.sw@swimming.org.tw
( 八 )本競賽規程經陳報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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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全國總統盃暨美津濃游泳錦標賽111年全國總統盃暨美津濃游泳錦標賽 報名日期: 111年7月22日至111年8月10日截止。 每項錄取八名,前三名頒發金、銀、銅牌及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以資獎勵。 比賽日期:111年8月27日至9月1日(星期六~星期四), 共六天。 比賽地點:台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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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舉辦109年全國總統盃暨美津濃游泳錦標賽訊息,請查照。文件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游泳協會109年7月27日游正發字第1090000180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訂於109年9月2日至7日,於臺中市北區國民運動中心(404台中市北區崇德路一段55號)辦理。 三、旨案採網路報名,競賽規程及相關資料公布於該協會網站,網址( http://ctsa.utk.com.tw)請自行下載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