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全國自由車場地錦標賽

109年全國自由車場地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7-23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7-355-6978

一、 依 據:

本競賽規程奉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 三 )字第1090021514號函辦理。

二、 宗  旨:

接軌亞、奧運

( 一 ) 推展自由車場地賽運動風氣,促進全民體育,培養優秀選手,提高運動水準。
( 二 ) 110年度潛力運動選手培訓計畫的參考。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五、 協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自由車委員會

六、 賽會期間:

109年8月20日至8月23日( 星期四至星期日 )。

七、 比賽日期:

民國109年8月22日 至8月23日 ( 星期六至星期日 )。

八、 比賽地點:

臺中市立鰲峰山自由車場( 臺中市清水區鰲海路70號 )。

九、 參加單位:

以縣、市、學校或機關團體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若報名隊數過多,導致發生賽程無法在賽事期間內完成的情況,大會保有競賽項目、競賽距離、參賽人數調整或進行參賽隊伍篩選等相關異動的權利 )。

十、 參加資格:

( 一 ) 菁英組、青年組:凡中華民國之國民且已向本會申請109年UCI選手參賽證者均可自由報名參加,出場比賽時必須攜帶本會【109年度UCI選手參賽證】,以供裁判驗證,否則不得參賽。

( 二 ) 每單位( 隊伍 )每一組僅限報名一隊參賽,不可重複報隊參賽,經發現將依有違公平競賽原則,不予受理該隊報名參賽。

十一、 分  組:

組  別 資  格
男子菁英組 19歲( 含 )以上,民國90年( 含 )以前出生者
女子菁英組 19歲( 含 )以上,民國90年( 含 )以前出生者
男子青年組 17~18歲,民國91~92年出生者
女子青年組 17~18歲,民國91~92年出生者

十二、 比賽項目:

項   目 男子菁英組 女子菁英組 男子青年組 女子青年組
爭先賽
競輪賽
集體出發賽
個人全能賽
團隊追逐賽 4km 4km 4km 4km
團隊競速賽

十三、 報名辦法:

( 一 ) 註冊人數明細表:

( 1 ) 每位選手參加個人項目以二項為限( 女子組不限 ),不含團隊項目。
( 2 ) 不足三隊( 人 )的項目將不列入各組總錦標賽的團體積分。

十四、 註冊人數/出場人數:

項   目 男子菁英組 女子菁英組 男子青年組 女子青年組
註冊人數 出場人數 註冊人數 出場人數 註冊人數 出場人數 註冊人數 出場人數
爭先賽 4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競輪賽 4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集體出發賽 3人 2人 3人 2人 3人 2人 3人 2人
個人全能賽 3人 2人 3人 2人 3人 2人 3人 2人
團隊追逐賽 6人 4人 6人 4人 6人 4人 6人 4人
團隊競速賽 5人 3人 3人 2人 5人 3人 3人 2人

( 一 ) 每日中午十二時以前必須向大會提交翌日賽程之選手出場確認單,經確認後,無故不出場比賽之選手,將處以新台幣貳仟元整罰款,於繳清後始得繼續比賽;未繳交者,則取消繼續比賽資格。每一隊所註冊之選手,都是該隊的後補選手。團體項目,可於賽前30分鐘進行參賽名單之確認或更換。
( 二 ) 報名費用:每位選手報名費新台幣300元。
( 三 ) 報名費繳交方式:

1. 採現金袋或匯款方式,匯款完成,請將匯款單上註明報名【隊伍】或【參賽者姓名】連同下列資料一起寄出,方便查帳確認。
2. 本會匯款金融機構:華南銀行楠梓分行,代號008,帳號:711-10-002281-8,戶名: 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3. 報名採Email EXCEL報名表及印出郵寄EXCEL報名表紙本方式,請填妥【報名表( 含切結書 )】、【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報名費現金或匯款單影本】及【109年UCI選手參賽證影本】以掛號依規定時限內逕寄報名地址( 郵戳為憑 ),煩請務必email您的報名Excel表單,以利本會做彙整並規劃後續作業。

( 四 ) 逾期、資料不齊全及未於官網上填寫報名表單者不予受理報名;大會將不接受臨時或追加報名,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請審慎填寫報名表內資料,於賽會( 領隊會議 )前10天( 109年8月11日 )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視同棄權。
( 五 ) 保險:大會依規定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十五、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止受理報名( 以郵戳為憑 )。
報名地址:81165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 自由車場左側 ) – 陳玉珠小姐收。
電 話:( 07 )355-6978( 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

十六、 報到與領隊會議

日期 時間( 暫訂 ) 內容 地點 備註
8月20日

( 星期四 )

08:00~17:00 官方訓練時間 車場
8月21日

( 星期五 )

08:00~1:00 官方訓練時間
15:00~16:00 技術會議 車場會議室A
16:00~16:30 1. 證件檢查

2. 領取比賽用品

車場會議室B ※ 當天未完成確認者不得參加比賽
17:00~18:00 1. 領隊會議

2. 填寫及繳交參賽確認單

車場會議室B ※ 繳交參賽確認單

※ 請務必出席領隊會議,以免選手權益受損

8月22日
至23日( 星期六~日 )
07:00 裁判報到 車場裁判台
07:20~07:50 裁判會議
08:00~ 比賽開始 請參照賽程表

十七、 獎 勵:

( 一 ) 每一項均取前六名,第一名頒發金牌及獎狀、第二、三名頒發銀、銅牌及獎狀;四、五、六名發給獎狀。
( 二 ) 團體總錦標:錄取總優勝( 男子菁英組、女子菁英組及男子青年組、女子青年組合計 )前三名隊伍分別頒給團體冠、亞、季軍總錦標。
( 三 ) 錦標計算法:各組各項取前六名,給予七、五、四、三、二、一計分,積分最多為總冠軍,如有兩單位積分相同時,則以在競賽中所獲得金牌數最多者為先,如金牌數相同,則以銀牌數多寡判定之,餘此類推,若完全相同不能判定時得並列,其所遺留之名次不遞補。

十八、 車場開放訓練的日期:

109年8月20日至21日。

十九、 頒獎典禮:

( 一 ) 全國錦標賽:頒獎典禮,頒發前三名,前三名優勝選手必須穿著整齊運動服與運動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將依照大會規則之規範進行罰款沒收獎勵,不予遞補。
( 二 ) 頒發團體總錦標,優勝隊伍務必派一位代表,穿著代表該隊服裝出席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將依照大會規則之規範進行罰款沒收獎勵,不予遞補。

二十、 裝 備:

( 一 ) 必須穿著向本會註冊之服裝,否則不得比賽。
( 二 ) 須穿著比賽服裝、車鞋、專用安全帽( 須有符合安全標章 ),裝備不合規定者,不得出場比賽。

二十一、 器材規定

( 一 ) 車輛須符合國際自由車總會( UCI )最新修定規範;不得使用公路車改裝。

二十二、 申  訴:

( 一 ) 程序: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30分鐘內,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伍仟元整,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 二 ) 如未經上述程序提出申訴以致干擾比賽進行,將由審判團採取適當處分,以維競賽之進行。

二十三、 規  則:

一切遵循國際自由車總會( UCI )最新修定之自由車規則( 場地賽規則、判罰規則等 )。

二十四、 賽事期間,如遇天候因素( 雨天、風大、天色灰暗等 )等不可抗力之事,導致賽程無法全部舉行,則已經進行部分賽制的賽事項目將依既有的比賽結果決定之,不再擇期舉行;而未舉行的賽事項目也不再擇期舉行。

二十五、 賽事將近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或事況,由於大會以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改期,則報名費將不受理退費。

二十六、 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 電話: 07-3556978
 傳真: 07-3556962
 電子信箱: cycling.org.tw@gmail.com

二十七、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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