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住都盃」全國大專院校競賽.玩美設宅秀

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
109年度「住都盃」全國大專院校競賽.玩美設宅秀

 總獎金: 165000

最高獎金: 45000

報名時間: 2020-02-25 ~ 2020-03-20

主辦單位: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主辦單位電話: 02-2100-6300轉214

主辦單位Email:lienlien@hurc.org.tw

一、 目的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國家住都中心)為使興辦社會住宅立意良善的政策能向下紮根,特舉辦109年度住都盃全國大專院校競賽(以下簡稱本競賽),並將此次主題訂為「玩美設宅秀」,鼓勵全國各大專院校具有積極進取、創新思維的優秀學生參賽,為未來興辦社會住宅,注入具有創意之設計構想與經營模式,達到產學交流、跨域交流之目的。

二、 活動內容

(一) 參加對象

全國各大專院校大學部或研究所在學學生。

(二) 競賽主題

本次競賽主題結合國家住都中心成立宗旨與目前主要業務,以社會住宅規劃為主軸,主題訂為「玩美設宅秀」。

(三) 競賽獎勵

空間策略組及經營策略組各取1名優等獎及最佳創意獎,共計4名,並分別頒發獎金及獎狀。

1. 優等獎:獎金新臺幣45,000元,團隊成員及指導老師皆獲頒獎狀乙幀。

2. 最佳創意獎:獎金新臺幣30,000元,團隊成員及指導老師皆獲頒獎狀乙幀。

3. 入圍決選競賽團隊,除得獎團隊外,每隊補助新臺幣4,500元。

(四) 組隊辦法

1. 每隊由3至6名學生組成,可以跨學制、跨系所、跨校方式組隊參賽。

2. 每隊僅能1名指導老師,1名指導老師最多指導4隊競賽團隊。

(五) 競賽參考基地

1. 國家住都中心提供下列三處基地供競賽參考使用,分別為新北市樹林區樹德段1002地號等13筆土地、嘉義市西區竹圍子段9地號等2筆土地、台南市東區新都心段70、71地號等2筆土地(基地詳細資料如附件一)。

2. 競賽團隊也可自行選擇其他適合興辦社會住宅之基地。

(六) 競賽組別及優先參考課題

1. 競賽組別

(1) 空間策略組

以空間使用設計為出發點提出創意想法。

(2) 經營策略組

以土地開發、社區營造及管理為主軸提出構想。

2. 優先參考課題

競賽隊伍選定競賽組別後,課題選擇請優先參考下列國家住都中心所訂各組之課題,可單獨或複合選擇。若無適合之課題,也可自行研析規劃其他與社會住宅空間使用設計或經營管理有關之課題。

(1) 空間策略組

A. 開放空間地景設計

B. 社區人本交通的動線規劃

C. 氣候變遷下的韌性建築設計

D. 新技術或材料的建築皮層設計

E. 無障礙建築設計

F. 循環經濟與永續建築設計

G. 智慧建築設計

H. 綠建築設計

(2) 經營策略組

A. 跨世代共居或共融

B. 社會住宅的多元混居模式

C. 社會住宅與周邊鄰里的共融方案

D. 協助住戶脫貧、脫困的社區培力方案

E. 具有社會創新概念的經營管理模式

F. 前瞻科技(如: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等)導入社會住宅之管理應用

G. 引入創新金融商品(如: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等)達到長期開發的財務平衡

H. 可負擔租金或分級租金的模式與模擬估算

三、 競賽時程及評選說明

(一) 報名

1. 報名期間

109年2月25日起至109年3月20日止。

2. 報名文件

報名時請繳交下列(1)至(4)文件。

(1) 109年度全國競賽活動報名表(附件二)

(2) 108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

(3) 109年度全國競賽活動作品摘要說明(附件三)

(4) 109年度全國競賽活動智慧財產權聲明書(附件四)

3. 報名方式

競賽團隊可採郵寄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國家住都中心收到報名文件,並確認資格符合規定後,以E-mail通知隊長及第2聯絡人。

(1) 郵寄報名

報名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國家住都中心綜合業務部研訓組 收(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郵件請註明-參加109年度全國競賽活動,繳交時間以郵戳為憑。

(2) 現場報名

於上班時間將報名文件親送至國家住都中心,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5:30(含補上班日)。

(二) 作品繳交

1. 繳交期間

109年3月23日至109年5月20日止。

2. 繳交項目

各競賽團隊作品繳交項目及格式說明如表1,所有繳交檔案名稱需以作品名稱命名。

表1各組作品繳交項目及規格

空間策略組 經營策略組
1. 規劃書電子檔

(1)  檔案格式word檔及pdf檔

(2)  15頁內(不含封面、封底、目錄及參考書目),內文請以標楷體、字體大小12pt、單行間距、標準邊界

2. 3D建模電子檔(可含文字說明)

(1)  直式A3尺寸(297mm*420mm)1張

(2)  PDF檔及AI檔、解析度300dpi/RGB模式)

3. 簡報電子檔(決選當天繳交)

(1)   10分鐘簡報內容

(2)  檔案格式PPT檔及PDF檔

1. 規劃書電子檔

(1)  檔案格式word檔及pdf檔

(2)  15頁內(不含封面、封底、目錄及參考書目),內文請以標楷體、字體大小12pt、單行間距、標準邊界

2. 構想意象圖電子檔(可含文字說明)

(1)  直式A3尺寸(297mm*420mm)1張

(2)  PDF檔及AI檔、解析度300dpi/RGB模式)

3. 簡報電子檔(決選當天繳交)

(1)   10分鐘簡報內容

(2)   檔案格式PPT檔及PDF檔

3. 繳交方式

競賽團隊可以E-mail、郵寄或現場繳交作品,國家住都中心收到作品,並確認作品符合規定後,以E-mail通知隊長及第2聯絡人。

(1) E-mail繳交

作品請以E-mail方式傳至國家住都中心綜合業務部企劃組聯絡人(詳後附聯絡方式)。

(2) 郵寄繳交

採郵寄方式者,將作品光碟以掛號方式,郵寄至國家住都中心綜合業務部企劃組 收(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郵件請註明-參加109年度全國競賽活動,繳交時間以郵戳為憑。

(3) 現場繳交

於上班時間將作品光碟親送至國家住都中心,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5:30(含補上班日)。

(三) 初選

1. 初選期間:109年5月21日至6月1日。

2. 初選結果公布時間與方式

(1)公布時間:109年6月2日。

(2)公布方式:初選結果於國家住都中心官網及臉書粉專公告,並以E-mail及電話通知隊長及第2聯絡人。

3. 初選評選指標與評選方式

(1) 評選指標

表2為初選評選指標。空間策略組各評選指標之內容與權重分別為:總體評價40%、創意性30%、美感度30%,經營策略組各評選指標之內容與權重分別為:總體評價40%、創意性30%、可行性30%。

表2 初選評選指標

組別 指標 說明 權重
空間策略組 總體評價 規劃內容符合競賽基地需求 40%
創意性 空間及景觀設計具創新感,同時也符合使用者實際需求 30%
美感度 造型美感表現,並能融入當地景觀 30%
經營策略組 總體評價 計劃內容符合競賽基地需求 40%
創意性 規劃具有原創性 30%
可行性 提出規劃構想具說服力且可行性高 30%

(2) 評選方式

初選採書面審查,每位評審依各隊所繳交之作品,就內容總體評價、創意性、美感度/可行性3個評選指標,依據權重配分分別給分,再將各評選指標分數加總得到該隊的總分,最後將該隊所有評審委員之分數平均(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2位),即為該競賽團隊所獲得的分數。

依各競賽團隊之平均分數由高到低排序,即平均總分最高者為序位1,依此類推,挑選序位1至8的競賽團隊入圍決選,如有同分列為同序位增額入圍。

(四) 決選

1. 決選時間:109年6月9日。

2. 決選地點:國家住都中心一樓大廳(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21號)。

3. 決選評選指標與評選方式

(1) 評選指標

表3為決選評選指標。空間策略組各評選指標與權重分別為:總體評價40%、創意性30%、美感度20%、現場表現10%,經營策略組各評選指標之內容與權重分別為:總體評價40%、創意性30%、可行性20%、現場表現10%。

表3 決選評選指標

組別 指標 說明 權重
空間策略組 總體評價 規劃內容符合競賽基地需求 40%
創意性 空間及景觀設計具創新感,同時也符合使用者實際需求 30%
美感度 造型美感表現,並能融入當地景觀 20%
現場表現 決選簡報表現 10%
經營策略組 總體評價 計劃內容符合競賽基地需求 40%
創意性 規劃具有原創性 30%
可行性 提出規劃構想具說服力且可行性高 20%
現場表現 決選簡報表現 10%

(2) 評選方式

決選除書面審查以外,入圍決選之競賽團隊需進行10分鐘簡報。簡報順序於決選當天報到時,以抽籤方式決定。而後由評審委員依序進行提問,以統問統答方式進行。

評審委員就各競賽團隊簡報表現,及繳交競賽作品之總體評價、創意性、美感度/可行性,依據權重配分分別給分。若決選當天因檔案問題無法播放,則決選評選指標項中「現場表現」將以零分計算。

分項評分後,將各評選指標分數加總即得到該隊的總分,再將該隊所有評審委員之分數平均(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第2位),即為該競賽團隊所獲得的分數。以下就優等獎及最佳創意獎分數排序方式分別說明。

A. 優等獎

(A)優等獎得獎團隊為各組平均總分最高者,即為序位1之團隊。

(B)總分平均相同者,以「總體評價」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總體評價」分數相同時,空間策略組以「美感度」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經營策略組以「可行性」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總體評價」、「美感度/可行性」分數均相同時,則以「現場表現」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若所有指標皆同分者,則增額入選。

B. 最佳創意獎

(A)最佳創意獎得獎團隊為各組創意性得分最高者,即為序位1之團隊。

(B)創意性平均得分相同者,以「總體評價」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總體評價」分數相同時,空間策略組以「美感度」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經營策略組以「可行性」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總體評價」、「美感度/可行性」分數均相同時,則以「現場表現」分數最高者為序位1。若所有指標皆同分者,則增額入選。

四、 競賽規則

(一) 每隊競賽團隊僅能選擇1個競賽組別。

(二) 參與作品文字以中文為主,若以其他國家語言撰寫者,需提供中文翻譯。

(三) 作品內容需為原創,不得抄襲、剽竊或未經同意使用他人作品或圖片,若發現或經檢舉有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等違法行為即取消其競賽資格,相關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若為入圍決選者需歸還補助;若為得獎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另需歸還得獎之獎金及獎狀等相關報酬,同時國家住都中心將予以公告說明。

(四) 為確保比賽的公正性,不得在作品內透露個人姓名、指導老師姓名或學校名稱,違反規定之競賽團隊,國家住都中心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五) 已報名之競賽團隊必須依據「109年度住都盃全國大專院校競賽-玩美設宅秀活動辦法」於指定時間內繳交作品,未能於指定時間內繳交作品者,視同放棄競賽資格。競賽資格及作品若有不符規定或不齊全者,國家住都中心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

(六) 已繳交至國家住都中心之報名文件及競賽作品,概不得要求修改或抽換。競賽作品於活動結束後不予退還,請競賽團隊自行備份。

(七) 入圍決選競賽團隊,每1團隊至少需有1人全程參與決選發表與頒獎儀式,決選當日競賽團隊無故全員缺席者,國家住都中心有權取消其競賽資格,簡報人員須為競賽團隊之學生。

(八) 得獎人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或轉讓,所得獎金依所得稅法第88條各類所得之規定預扣所得稅。

(九) 競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歸屬競賽團隊所有,但入圍決選之競賽團隊需同意無償授權國家住都中心,並得於競賽活動期間進行拍攝及將競賽作品公開於網路;競賽活動後國家住都中心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競賽作品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發表、公開傳輸、散布、重製、改作、編輯、印製、發行、商品開發及其他著作財產權之權利,毋須支付競賽團隊任何費用,且競賽團隊承諾對國家住都中心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十) 得獎競賽團隊需無償授權國家住都中心後續個案執行參考應用之權利,且不限使用時間及地域,未經國家住都中心同意,得獎者作品或類似作品不得進行其他營利之行為。

(十一) 為維持本競賽成果品質,評審委員得決定該獎項從缺,競賽團隊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二) 國家住都中心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停本競賽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國家住都中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於國家住都中心網站(https://www.hurc.org.tw/),其公告內容以國家住都中心網站為主。

五、 聯絡方式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綜合業務部研訓組。
連小姐
E-mail:lienlien@hurc.org.tw
電 話:(02)2100-63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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