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宜蘭傳藝園區文昌帝君獎勵金計畫

109年度宜蘭傳藝園區文昌帝君獎勵金計畫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10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

主辦單位電話: 03-9508859分機3234(呂先生)、03-9508859分機3218(趙小姐)

主辦單位Email:N_Lu@pxmart.com.tw

一、 目的

傳統藝術來自民間,是先民生活智慧的結晶,也是重要的文化藝術資產,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推廣傳統藝術、活絡傳統藝術基底,特設置「宜蘭傳藝園區文昌帝君獎勵金」,獎勵全國各級學校傳統表演藝術類社團,讓傳統藝術深耕校園,延續傳統藝術繼起的生命力。

二、 申請資格

1. 全國大專院校( 含 )以下之學校( 含所屬社團、團體 )( 以下簡稱申請者 )均可申請。
2. 申請資格係以6人( 含 )以上團體方式,並以傳統表演藝術類:人戲、偶戲、音樂、舞蹈、民俗雜技等項目者。

三、 申請辦法

1. 填寫本會公告之申請書。
2. 出具學校公函,連同上述申請書( 含檢附資料 ),一併掛號郵寄本會,郵寄地址: 26841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展演活動組收。
3. 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檢附資料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
4. 如獲本計畫審查通過之申請者,將於本會官網最新消息公告,不再另行通知,相關申請資料亦不退還,由本會協助銷毀。

四、 獎勵說明

1. 獎勵金:審查通過並實際於園區演出之申請者,將提供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整及獎狀乙張,頒發之獎勵金請以學校為代表,向本會申請獎勵金。
2. 凡獲審查通過之申請者,需依照雙方議定之日期、時段、場地進行演出,若不克出席者,則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該獎勵金不予頒發。
3. 因傳統表演藝術類型具多樣性,故每年獎勵類型配合本會當年獎勵計畫項目,109年指定項目為傳統音樂項目:國樂、絲竹樂。

五、 審查方式

1.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申請者請以學校為單位,出具公函檢附申請書以及附上近3年比賽成績及影片。
2. 第二階段:第 一階段資格審核通過後,將會有專人進行聯絡與討論相關演出日期、設備等相關事宜。

六、 申請期程

1. 即日起至109年9月10日止,以掛號或親送申請書等相關文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 本會預計於109年10月30日於官網「最新消息」公告獲選之學校( 含所屬社團、團體 )。( http://www.px-sunmake.org.tw/activity/newslist.html )

七、 其他

1. 獲獎並實際於園區演出之申請者,本會將另補助部份交通費用( 含道具運輸 ),憑發票實支實付支領。

●北北基宜花:新臺幣10,000元整為上限。
●其他外縣市:新臺幣15,000元整為上限。

2. 實際於園區演出之申請者,演出保險由學校單位自行辦理,請各學校於演出前3日內提供保險清冊。
3. 本會提供演出人員、校長、工作人員( 老師、教練等,至多8位 )於演出當日免費入園。
4. 申請者保證作品引用他人著作應經合法授權,如有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情事,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者自行負責;如本會因而遭致他人控告、索賠時,由申請者負責抗辯,並承擔所有責任,及支付損害賠償與有關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及因而衍生之相關費用 )。
5. 申請者保證其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之情事。如有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時,經查證確認,本會得取消其相關資格,需於本會指定期限內繳回已領之獎狀及獎勵金,並由申請者自行負責,並且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6. 申請者同意表演者之現場影音演出畫面永久無償授權本會( 重製、散佈、發行、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及公開傳輸或轉授權第三人其現場演出之相關著作權利供本單位使用相關活動、宣傳或節目,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 )。
7. 因應 COVID-19 疫情,本會有權視疫情狀況調整活動日期或取消活動。

八、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全聯善美的文化藝術基金會 文教處展演活動組
連絡電話:03-9508859 分機:3234-呂先生/ 3218-趙小姐
E-MAIL: N_Lu@pxmart.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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