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漫話國稅.精彩揮畫」租稅教育漫畫比賽
一、實施目的
藉由參加租稅漫畫創作過程讓參賽者深入瞭解租稅內涵,並運用得獎作品製成租稅宣導文宣成品,同時結合學校推廣雲端發票之優點,灌輸正確租稅觀念,以達到深耕學校租稅教育之目的,並擴大宣導效益。
二、 主辦機關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三、 承辦單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東港稽徵所。
四、參加對象
就讀南部五縣市「嘉義縣(市)、臺南市、屏東縣(市)、澎湖縣、臺東縣(市)」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本年度畢業生亦可參加。
五、比賽組別
分為「高中(職)組」及「大專院校組」共二組,每人依報名時學籍所屬組別報名參加。
六、比賽規定
創作方式 | 手 繪 | 電 腦 繪 圖 |
作品規格 | A4紙張 | 1、需自行輸出成A4紙張
2、設定解析度300dpi以上 |
早鳥參加抽獎活動 | 1、網路線上報名( 請掃描 QR code)網址: https://forms.gle/yWXd7Y6hcWp5C8dr8 前60名報名者可取得抽獎資格(抽獎資格名單將公告於南區國 稅局Facebook粉絲專頁及官網)。
2、於109年6月30日前完成作品繳交。 3、於109年6月30日前捐贈未開獎之統一發票2張(每張消費金額為10元以上,捐贈雲端發票者,請與承辦單位活動聯絡人聯 繫,將協助線上捐贈;捐贈紙本統一發票者連同作品繳交即可)。 4、 未於109年6月30日前完成作品繳交及捐贈統一發票者,視同 放棄早鳥參加抽獎資格,將由已完成作品繳交及捐贈統一發 票者,報名順序依序遞補抽獎資格。 5、 抽獎活動獎品:7-11超商禮券1,000元,共計抽出5名。 6、 得獎名單在抽獎後3日內公告於南區國稅局Facebook粉絲專頁及官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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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截止日 | 109年9月30日 | |
國稅宣導主題
(請擇一) |
1、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
2、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 3、電子支付工具繳稅真方便 4、發票存雲端便利又好康 5、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 智慧生活好便利 6、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7、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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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件應備明細 | 1、 完成網路線上報名。
2、 列印紙本報名表(含參賽個人切結聲明書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報名表請置放於作品上方,勿黏貼。 3、 A4大小紙本作品。 4、 電腦繪圖作品需檢附電子檔光碟(檔名主旨為「高中(職) 組或大專院校組-作者姓名」,並將「光碟專用作品標示表」 黏貼於光碟上)。 5、 捐贈未開獎之統一發票2張(每張消費金額為10元以上,捐 贈雲端發票者,請與承辦單位活動聯絡人聯繫,將協助線上捐 贈;捐贈紙本統一發票者連同作品繳交即可)。 6、 本年度畢業生請提供畢業證書影本。 ※繳交未完整者視同棄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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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方式 | 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訂於109年10月辦理評選。 | |
評選標準 | 1.符合主題20﹪、美感30﹪、創意20﹪、技巧30%。
2.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會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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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 1、大專院校組:
金獎:1名,現金10,000元及獎狀1紙 2、高中(職)組: 金獎:1名,現金10,000元及獎狀1紙 |
七、共同注意事項
(一) 所有作品請著作人自行保留備份底稿或檔案,收件後概不退回。送件時,除依「繳件應備明細」檢附資料外,並應確實填寫完成,始完成報名及繳件程序。作品規格或資料不全者,則不納入評分;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惟承辦機關有權依實際需求更改徵件截止日及比賽時程,並公告於南區國稅局Facebook粉絲專頁及官網。
(二) 參賽者均須簽署「參賽個人切結聲明書暨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獎作品時,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南區國稅局所有,主(承)辦機關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獎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教育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主(承)辦機關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之無償利用。
(三) 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創作者同意對主(承)辦機關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承)辦機關擁有永久使用權。
(四)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
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著作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機關查證屬實,承辦機關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方之權益損失或衍生之法律訴訟賠償,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亦概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五) 依所得稅法規定,本活動得獎者獲得獎金,應屬稿費收入,得獎者應配合填寫相關資料及繳交收據方可領獎。
(六) 承辦機關僅以網站公告及公文等2項方式通知得獎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如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或因得獎者逾領獎期限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按總得分依序遞補。
(七) 承辦機關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之處,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
(八) 參賽者對於承辦機關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九) 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 本活動相關訊息、報名書表及活動辦法登載於南區國稅局Facebook粉絲專頁及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網站(網址 https://www.ntbsa.gov.tw/)。
(十一) 活動聯絡人:林怡君小姐,聯絡電話,08-8330132分機401( 請掃描 QR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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