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主委盃錦標賽
一、目 的:
積極推展全民體育,推行慢速壘球運動,提昇球友情誼,建立桃園市蘆竹區慢速壘球的運動風氣,以達運動交流、強身健國之理想。
二、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蘆竹區公所
三、主辦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體育會慢速壘球委員會
五、活動時間:
( 期程 ):109年08月29日( 星期六 )起( 甲、乙、丙組逢星期日;丁組8/29( 六 )一日完賽 )
六、活動地點:
蘆竹區立河濱棒壘球場、蘆竹區立彩虹棒壘球場
七、開幕時間:
109年08月29日( 星期六 )17:30報到 18:00開幕
八、開幕地點:
蘆竹區立河濱棒壘球場
九、辦理方式:
正規壘球賽( 報名制 )
( 一 )參賽組別:
⑴綠竹甲組–凡登錄桃園市慢速壘球委員會甲組之球隊、外縣市( 桃園市以外 )球隊及自願參加之球隊。
⑵草花乙組:未符合上述資格之球隊。
⑶蘆意丙組:初級球隊或重組球隊( 報名系統中此選項不會列出,請統一填報草花乙組,參賽資格由大會審定 )。
⑷軟球丁組:48歲以上( 含48歲 )
( 二 )比賽制度:
⑴預、複賽採分組循環制( 有和局 )或雙敗淘汰制( 無和局 )。
⑵決賽採單淘汰制。
⑶比賽採七局時限制,二好三壞球制;硬球組比賽時間為六十分鐘;四局相差十分,五局七分則提前結束比賽。軟球組比賽時間為五十分鐘,無分差提前結束比賽,至少須賽完五局。
( 三 )比賽規定:
⑴除特別規定外均依中華民國最新慢壘球規則。
⑵尊重大會,開幕式列隊請著隊服﹅禁穿拖鞋;違者將沒收保證金。
⑶活動開幕時,每隊到場參加人數至少5人;未滿5人保證金沒收。
⑷活動開幕時,依指定時間內報到( 領舉牌-請於報名系統中登錄完整隊名 );開幕式列隊人員勿以小孩充之。
⑸惟與開幕時間重疊之球隊( 由賽程排定後公布之 ),所派員參加之人數不拘、若未有人員到場仍不退保。
⑹保證金﹅球棒於開幕結束後始得領回( 時間上請待大會廣播;辦理者須著隊服,留下背號便於確認 )。
⑺參賽組別除「軟球丁組」外,請就資格條件於報名系統中點選「綠竹甲組或草花乙組」;「蘆意丙組」之參賽資格由大會審定!
( 四 )趣味競賽:
⑴全壘打大賽規則( 採現場報名,參賽者限25人名單內 )、
①投手一出手,不分好壞球即算乙球,共10球。
②投球位置由大會指定。
③投手人選由球隊自行選出。
④擊出全壘打牆外算乙分,最高分數為優勝。
⑤若積分相同者再PK乙回,球數則由大會訂定。
⑵傳球計時賽規則( 採現場報名,參賽者限25人名單內 )。
①傳接球人數乙隊限乙組,共4人。
②由本壘傳至一壘﹅一壘傳至二壘﹅二壘傳至三壘﹅三壘傳回本壘,以此算乙圈得乙分。
③以乙分鐘為限,若積分相同者再PK乙回,時間則由大會訂定。
( 五 )比賽用球:
硬球組採真皮比賽用球。
( 六 )比賽用棒:
硬球組限用木棒,請各隊自行準備。
( 七 )報名辦法:
⑴本次賽事出賽者共25人,不論職員或球員皆需登錄於名單中,未登錄者不得出賽。
⑵個人資料保護法:依個資法規定,填報之個人資料,表同意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⑶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08月10日( 星期一 )止。
⑷聯絡人:桃蘆體總幹事胡文彬;電話:0915-881246。
⑸活動費用:報名費-新台幣2500元/隊。
▲贈送球棒乙支;開幕典禮每隊到場參加人數未滿5人,不予贈送。
⑹活動費用:保證金-新台幣2000元/隊。
▲開幕典禮每隊到場參加人數未滿5人,不予退費;開幕結束後退回。
⑺報名方式:
①上「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 https://reurl.cc/1x682W )填報
②收到線上報名自動通知信函( E-Mail )
③立即完成匯款手續( 將報名費用共4500元整,匯入指定帳戶 )
◎銀行:( 005 ) 台灣土地銀行
◎分行:( 0968 )南崁分行
◎帳號:096005248555
◎戶名:胡文彬
④匯款完畢,請保留匯款證明,以便核對!!
⑤主辦單位將進行金額核對入帳無誤後,即報名成功!
⑥若報名後( 系統24小時內 )仍未收到款項,視同棄權名額不保留,由主辦單位刪除資料,敬請見諒!!
⑦報名後報名者在報名截止日前可於系統中[查詢]、[編修]、[X不可取消]報名狀況!!
( 八 )獎勵:
⑴正規壘球賽:
獎項 | 團體組 | |||||
獎次 | 冠軍 | 亞軍 | 季軍( 第三&四名並列 ) | |||
名額 | 取乙隊 | 取乙隊 | 取二隊 | |||
獎勵 | 獎盃乙座&獎品乙份 | 獎盃乙座&獎品乙份 | 獎盃乙座&獎品乙份 | |||
獎項 | 個人組 | |||||
( 由冠軍球隊教練遴選 ) | ( 由裁判遴選 ) | ( 依打擊率 ) | ||||
獎次 | 教練獎 | 功勞獎 | 美技獎 | 打擊獎 | ||
名額 | 取乙名 | 取乙名 | 取乙名 | 取三名 | ||
獎勵 | 獎牌乙面&
獎品乙份 |
獎牌乙面&
獎品乙份 |
獎牌乙面&
獎品乙份 |
1st獎牌乙面&現金1000元
2nd獎牌乙面&現金800元 3rd獎牌乙面&現金600元 |
⑵趣味競賽:
獎項 | 全壘打大賽 | 傳球計時賽 |
名額 | 乙隊限報名乙員 | 乙隊限報名乙組( 共4人 ) |
獎勵 | 取乙名,獎金3000元 | 取乙組,獎金5000元 |
( 九 )開幕程序:附表
程序 | 時間 | 項目 | 期程 | 內容 |
1 | 08:00〜18:00 | 比賽 | 3h | 主委盃錦標賽正式開始 |
2 | 17:30〜18:00 | 報到 | 30m | 球隊簽到-報到處 |
3 | 18:00〜18:30 | 節目表演 | 20m | 美少女原民藝術舞蹈 |
4 | 18:30〜19:00 | 開幕 | 20m | 集合列隊、長官致詞 |
5 | 19:00〜21:00 | 趣味競賽 | 2h | 全壘打大賽、傳球計時賽 |
( 十 )領隊會議:
⑴時間:109年08月11日( 星期二 )晚上7時。
⑵地點:桃園市蘆竹區河濱棒壘球場( 桃園市蘆竹區東溪路79巷 )。
⑶內容:①依據正統賽程討論有關附則。
②審查球員資格( 會議中球員審查合格後比賽中除冒名頂替外,不再接受抗議 )。
③抽籤安排賽程。
④領隊會議時間若無變更不另行通知,各隊若未派代表出席者,對會議決議之事項不得有異議。
⑤如報名後球員名單若須更換,領隊會議為最後提出時間,會議結束概不接受異動。
( 十一 )保險:
本活動所有參與人員( 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 )於活動期間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參賽單位應依自行需要投保旅遊平安險。
( 十二 )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1.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均應遵守本條款各項細節之規定。球隊因違反此處之規定而利益有所受損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2.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之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印製之『秩序冊』為依據
3.比賽中被判為『奪權比賽』之球隊,強制沒收其後面之所有賽程,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
4.球隊若因違反附則之規定而被判為『奪權比賽』,該場之比賽成績以10:0計,自動棄權比賽也以10:0計算。
5.若遇雨或特殊狀況不能繼續比賽,若賽滿四局以上則可裁定勝負,若未滿四局則成績保留另訂時間賽完,若未滿一局則重新比賽。保留賽應以原班人馬繼續賽完未賽完之部分,若因原上場球員未到且無替補球員,則被判為輸隊。〔原攻守名單不准許再更改或加填〕。
6.硬球組比賽採七局制滿四局相差十分〔含〕以上,滿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該局之下半局未賽或三出局前已達此標準,亦為提前結束比賽】
7.比賽之時間限制:時間計算以裁判脫帽敬禮開始計時,裁判組不負責時間終了告知的義務,請各隊自行注意。
①硬球組:每場比賽時間五十四分鐘( 雙方列隊時開始計時 ),屆時,若仍未完賽,則以屆滿時間這局為最後一局,若是上半局打完,下半局則賽到可分勝負為止。〔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②軟球組:每場比賽時間五十分鐘,至少須賽滿五局。以上均採二好三壞球制。
8.【淘汰賽】七局結束或比賽時間屆滿時仍平手,下一局起採突破僵局制,突破僵局制採滿壘一人出局。【循環賽】則以和局論。
9.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以第一場出場比賽〔以大會記錄本或攻守名單〕為準,比賽前列隊或比賽中裁判可直接要求球隊換人並不處分,比賽中由對方提出經查屬實則所跨之隊伍以冒名頂替論,判為『奪權』比賽,該跨隊球員本聯盟禁賽1年,
10.比賽中若球員或球隊有違反運動精神,如打架、滋事、冒名頂替出賽經查屬實,宣告奪權比賽。〔領隊、教練應負球員滋事之責〕。
11.球隊領隊、教練及球員對裁判人員有人身攻擊及言語汙辱者,裁判有權將其驅逐出場,如有重大違規者報請大會將該名人員禁賽一年處置,敬請配合。
12.非屬參賽球員進入球員休息區,不得向裁判人員有人身攻擊及言語汙辱,裁判請各球隊領隊、教練加以約束,如該球隊不受裁判勸導,裁判有權沒收該場比賽。
13.循環賽採和局制,勝一場得2分、和局得1分、敗一場得0分,以積分最高者晉級。積分相同時以:①兩隊勝負關係、②淨得分( 總得分減總失分 )③先比失分、④再比得分、⑤得失分相同時,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
14.比賽球隊應於開賽前填妥「攻守名單」,並於秩序冊中所排定之比賽時間的十分鐘前提交大會。攻守名單之領隊、教練欄應註明其球衣背號。
15.比賽開始雙方列隊時因:
①人數不足九人或球隊被申訴服裝不整時,球審開始計時給予十分鐘通融,屆時仍然不符規定時則強制判該隊為輸隊。
②採九人上場比賽之球隊,仍應於攻守名單填上第十棒,所有球員打完第一輪棒次時,第十位球員仍未到場,裁判得維持九名球員賽完全場,不得再有其他球員進場防守或打擊,每次輪第十棒打擊,即自動增加一人出局。
16.所有之上場球員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之〔正本〕備查;大會承認之證件:
①身份證、
②汽、機車駕照、
③健保卡,
④外籍球員證明文件除護照外,另須檢附居留證。
17.比賽雙方球隊於列隊時,若有一方要求核對球員證件,則兩方所有先發球員及預備選手均應立即提出規定之證明文件,為使比賽順利進行,無法提出證明文件之球員得以有證明文件之球員遞補,未有證件之球員必須離開選手休息區,若上場人數不足9人則被判為比賽之輸隊。
18.所有場內球員之資格問題〔含跨隊、冒名頂替、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上場〕於賽前比賽列隊時,應接受身份之核對;球隊於開賽前列隊時對於先發球員( 預備球員須上場列隊 )身分無異議者,於比賽中球隊雙方不得再提出球員資格問題,預備球員如未於開賽前上場列隊,於登場時對方若有身份資格異議,則應提出身份證明。
19.背號或姓名筆誤,只要該球員當場提出身份證明:
①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則通知記錄台更正其背號或姓名,然後繼續比賽。
②倘若該球員在該場結束之前無法提出身份證明,則裁判立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之輸隊。
20.球員服裝之規定:
①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
②球衣胸前或背後或手臂處應有隊名、
③背後應有背號,其數字至少15公分高度,亦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
④球帽可戴亦可不戴,但應全隊統一。〔球帽款式應一致〕、
⑤球褲盡可能是同款式,長短不拘。
21.本次比賽一壘壘包採用雙色壘包。
22.大會不提供比賽雙方賽前之練球場地及時間。球隊被判為贏隊或輸隊後,都不得向大會要求繼續使用比賽場地。
23.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
①填寫清楚應填之所有項目,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其球衣號碼。【此簽名者,為比賽中有權抗議者】。
②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否則若遇『保留賽』致權利喪失則自行負責。
③預備球員欄中只填寫姓名未填號碼者,於比賽中不得上場替補其他球員。
④報名時,未列名報名表中之球員欄外,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若教練兼球員,則其姓名除列名於教練欄外,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24.硬球組上場打擊隊之球員及跑壘員,需配戴雙耳安全頭盔,違者判出局;軟球組禁止滑壘,違者,整場比賽出現第一次,裁判予以警告,第二次則宣判出局。
25.本次比賽另設本壘進壘特殊規則,凡進入本壘之跑壘員,不論是否強迫進壘或夾殺,只要一進入距本壘4.5公尺記號線時,一概不准再回三壘,守備員只需持球碰觸或踩本壘板即算刺殺完成,不須再碰觸跑壘員。
26.凡投手投出之球於落地前,裁判未宣告違規投球,則於落地後擊中好球板任何一點〔含本壘板及邊緣〕均裁定為好球;反之,球未落在好球板上,均裁定為壞球。①硬球組: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高度不限( 使用好球板 ),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守備員亦同。②軟球組:好球帶的高度是1.82公尺以上﹅3.62公尺以下,壘距18公尺;另設置第二本壘板( 得分本壘板 )。※跑壘員回本壘得分時超過封殺線,若未依沿著得分專用跑道回來踩得分本壘板,立即宣判跑壘員出局。
27.書面抗議:
①「比賽中」若有抗議,以裁判最後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異議。
②對此判決若有質疑,可於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
③其作業方式:填妥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伍仟元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
④審判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然後對該抗議作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其抗議無理,得沒收保證金。
28.若有女生參賽,請參照下列特別規定:
①一壘壘距若是持木棒時為12公尺、若非持木棒時,其壘距同男子組。
②於非滿壘狀況時,前一棒為男生被保送時,下一棒為女生即無條件保送。
29.預賽分組三隊循環賽時,若有一隊棄權,則另二隊採比賽二場( 比賽局數為五局,時限為40分鐘 )分勝負,若戰績出相同,則依規定分出勝負( 以第二場攻守名單為主,採突破僵局制進行比賽 )。
30.本場地被桃園市衛生處列為公共場地,場內禁止吸煙、喝酒、嚼檳榔及嗑瓜子,請裁判於賽前宣導,有上述習慣之球友請至場外並將衍生之廢棄物丟置垃圾桶內,本會工作人員將進行勸阻,如不聽勸阻之球員將請離球場不得參賽,若不聽規勸而有不當之行為,將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之比賽並於本聯盟禁賽1年,敬請配合。
31.本活動任一細項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
32.球場應留有緊急通道,故各出入口處及周邊請淨空,車輛請停放停車場,敬請配合( 除大會工作人員及活動布置外 )。
33.若與本賽事相衝突者,請於報名時告知。
34.如須連打兩場,請事先向蘆竹區體育會總幹事胡文彬告知。
35.本辦法經領隊會議通過實施,請各球隊/員確實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