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臺北酷課雲繪本創作徵件
壹、依據:
109 年臺北酷課雲推廣計畫
貳、活動目標
一、 鼓勵各級學校教師帶領學生進行創作,培養學生軟實力。
二、 產出繪本作品於臺北酷課雲進行數位出版,充實臺北酷課雲創作電子書資源;並擇優進行紙本出版,並將出版紙本書典藏於臺北市立圖書館,提供讀者借閱瀏覽。
三、 推廣臺北酷課雲運用,行銷本市數位教育成果。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以下簡稱本局 )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三、合作單位:臺北市立圖書館
肆、徵件辦法
一、 參加對象:全國 108 學年度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5 年制專科學校之前 3 年學生,於教師帶領下創作之繪本均可參加。
二、 創作規則
( 一 ) 每本繪本之作者至多 2 人( 含 )。
( 二 ) 創作繪本每頁的規格大小為 28cm X 21cm。
( 三 ) 作品頁數限制:
1. 非臺北市之學生-至多 32 頁( 含 )。
2. 臺北市學生-
A. 欲參加電子出版+紙本出版評選者-30 頁( 含 )至 32 頁( 含 )。
B. 只參加電子出版者-至多 32 頁( 含 )。
( 四 ) 不限創作主題與閱讀對象,惟作品本身須結構完整,且整本書以圖畫為主,可以連貫成為單一完整故事。
( 五 ) 創作內容若涉及猥褻、犯罪、暴力、色情、自殺、誹謗、歧視、性侵等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之議題,或有侵犯、損及業者商譽者,主辦單位將取消或拒絕參加徵件作品的資格或權利。
( 六 ) 創作繪本限平面創作,需使用無版權之媒材進行創作,創作手法不限,紙本創作、數位創作均可。
( 七 ) 創作之繪本作品需圖文分離,紙本創作時請務必依照範例將文字及圖片分別繪製,並依照範例檔案提供文字電子檔,俾利修正。
( 八 ) 創作素材皆需為參加者自行創作,文字、圖畫勿抄襲他人作品,或模仿國內外知名作品。參加徵件繪本內容倘若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規範,參加者需自行擔負相關法律責任。
( 九 ) 已參加禁止「一稿多投」相關競賽或徵件等計畫之作品不得參加本徵件計畫。
三、 評選規則
( 一 ) 本次所有徵件之作品依據上述創作規則進行第一階段評選審查,若違反上述創作規則任一條者,即不通過第一階段評選審查,並且無法參與其他階段的評選。
( 二 ) 臺北市學生作品另將進行第二階段紙本出版評選,將聘請具繪本創作知識之專業領域評審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據作品原創性及內容架構完整度等進行評選。
( 三 ) 通過本計畫第一階段審查之作品,均有機會獲得出版社編輯評估商業出版之機會。惟是否具商業出版價值以及市場規模評估、稿費方式等將由出版社與創作者直接討論溝通,本計畫單位不涉入任何營利行為,目的僅為創作者提供出版媒合機會。
伍、獎勵
一、 通過第一階段評選之作品均會進行數位出版,在臺北酷課雲上提供給使用者閱讀。
二、 第二階段評選將由評審擇優取 20 本作品進行紙本出版:
( 一 ) 成品將典藏於臺北市立圖書館,提供讀者借閱。
( 二 ) 作品之指導教師與每位作者可各獲得精裝紙本繪本一本。
( 三 ) 每位作者亦可獲得臺北市立圖書館之典藏證明,指導教師可獲得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之感謝狀乙只。
陸、徵件時程
一、 指導老師請在 109 年 6 月 30 日( 星期二 )前繳交參加計畫意願調查表,可線上填寫或紙本遞送,表單網址為 https://forms.gle/9MQuPqmrAsbbypyb9。指導老師僅需填寫聯絡資訊與預計參加計畫的繪本件數即可,後續會有專人與老師聯繫,並提供相關之協助。
二、 紙本出版將以在期限前有填交表單的老師為主,敬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老師務必在期限前填寫參加計畫意願調查表。
三、 學生創作之繪本收件截止日期為 109 年 8 月 31 日( 星期一 )。
四、 非臺北市師生可將參加徵件作品郵寄至臺北市中崙高中( 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 ),地址:105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 4 段 101 號。另臺北市師生可利用聯絡箱將交換至中崙高中( 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 ),聯絡箱號碼為 246。
五、 電子檔可直接郵寄至活動聯絡人潘保安先生電子信箱,如檔案過大不能附加請電洽活動聯絡人。
柒、授權機制
一、 參與本徵件計畫作品以非專屬授權方式為原則,並無償、永久授權予本局。
二、 創作者得再授權他人使用,本局若需再授權第三人進行非營利性質之利用前,須事先取得創作者同意。
三、 於繳交作品時需附上每位作者的授權同意書與家長同意書。
捌、計畫經費
由本局 109 年編列之「109 年酷課雲行銷活動計畫」項下支應。
玖、活動聯絡人
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
潘保安先生( 電話:02-2753-5316 分機 248;
電子信箱: blueskysmartdan@gmail.com )
拾、本計畫經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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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9年臺北酷課雲繪本創作徵件計畫」活動相關訊息。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6月4日北市教資字第10930508262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活動期間: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星期一)止。 三、參加徵件辦法請參閱繪本創作徵件計畫或臺北酷課雲( https://cooc.tp.edu.tw )首頁查詢。 四、本案聯絡人:潘保安老師,電話:02-27535316分機248。 五、檢附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及繪本創作徵件計畫供參。
- 轉知臺北市辦理「109年臺北酷課雲繪本創作徵件計畫 」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星期一)止,詳細內容請參閱繪本徵件計畫(如附件),或至臺北酷課雲( https://cooc.tp.edu.tw/ )首頁公告查詢。 為鼓勵教師帶領學生進行創作,培養學生軟實力,宣傳運用數位工具學習理念及推廣電子書創作工具之實用性。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潘保安教師,電話:02-27535316轉248。
- 轉知臺北市辦理「109年臺北酷課雲繪本創作徵件計畫 」為鼓勵教師帶領學生進行創作,培養學生軟實力,宣傳運用數位工具學習理念及推廣電子書創作工具之實用性。 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星期一)止,詳細內容請參閱繪本徵件計畫(如附件),或至臺北酷課雲( https://cooc.tp.edu.tw/ )首頁公告查詢。 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潘保安教師,電話:02-27535316轉248。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09年臺北酷課雲繪本創作徵件計畫」,請查照。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6月4日北市教資字第10930508262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全國108學年度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5年制專科學校之前3年學生,於教師帶領下創作之繪本均可參加。 三、活動期間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31日(星期一)止,詳細內容請參閱繪本徵件計畫(如附件),或至臺北酷課雲( https://cooc.tp.edu.tw/ )首頁公告查詢。 四、檢附「109年臺北酷課雲繪本創作徵件計畫」1份。 五、本案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臺北市數位學習教育中心潘保安教師(電話:02-27535316轉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