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競賽

110年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競賽

報名時間: 2021-09-16 ~ 2021-10-05

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田徑協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8-2240

主辦單位Email:tpe@mf.worldathletics.org

一、主旨:

(一)提高田徑運動技術水準,創造優異紀錄

(二)評量基層及精選選手,確立競賽制度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三、主辦單位:

苗栗縣政府中華民國田徑協

會四、承辦單位:

苗栗縣體育會、苗栗縣體育會田徑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縣公館鄉仁愛國民小學、苗栗縣竹南鎮照南國民小學

六、 競賽日期:

110年11月3日至11月8日(星期三至星期一) 國中組賽程為11月3日至11月6日高中組賽程為11月5日至11月8日

七、競賽地點:

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市經國路4段79號)

八、參加資格:

(一) 依所屬組別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

(二) 選手必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以備查驗(109學年第一學期 註冊證明)。

(三) 年齡規定:

1.國中組:以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為限。

2.高中組:以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為限。

九、競賽分組、項目:

如附表二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110年9月16日起至10月5日止,請至中華民國田徑協會網站報名.

報名網址: http://www.athletics.org.tw/

(二)報名費:1.每人300元(含保險),報名個人單項第1項加100元、第2 項再加100元;接力每隊200元。請於10月5日前利用郵局劃撥繳款。劃撥帳戶:10285863,戶名:中華民國田徑協會。若遲於10月5日後劃撥者,則每位選手報名費增為400(以郵政劃撥日期為憑)。

2.各報名單位請於劃撥單註明單位及報名人數,以利查核。

(三)報名項目:各單位每項目最多可報三人,每位選手最多可報名二個單項,接力以一隊為限。

※(四)各單位於網路報名完成後,須列印報名資料兩份,一份留存,另一份,加蓋單位印章,於10月5日前郵寄至本會,以確認報名手續完成。

十一、 競賽程序:

各競賽項目之分組編配,由競賽資訊組依據報名人數及參賽成績以電腦編配之。

十二、 獎勵辦法:

(一)各項目比賽前三名頒發獎牌乙面,前八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各單位各組各項目比賽前八名按9.7.6.5.4.3.2.1分累計,各組總分前六名單位頒發團體錦標錦旗乙面,若得分相同則按所得第一名較多者為優勝,依此類推。

(三)本競賽將做為參加相關國際競賽之選拔依據。

十三、 申訴:

(一) 競賽申訴:1.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或同等意義之註明者,須以裁判員 之判決為依據。

2.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得以口頭向裁判長申訴;若對 裁判長的裁決尚有異議時,再依照本規程之規定在紀錄組 成績公佈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 提出申訴。

(二) 申訴程序:應以單位領隊或教練簽字的申訴書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正式 提出,並以仲裁委員會的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書時須繳 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若被仲裁委員會議決不成立時, 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大會經費。

(三) 資格認定:若選手資格有疑問時,參加單位須備在學證明或相關證明 文件以備查驗。申訴需在檢錄結束前向競賽組提出,並儘 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四) 比賽進行中,各單位領隊、教練、管理及運動員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

十四、 罰則:

(一) 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經查屬實者取消其個人比賽資格及所有比賽成績。

(二) 選手如不服從裁判員或行為不檢,經裁判長判決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五、 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110年11月2日下午13:30時至15:30時接受各單位報到,另高中組可於110年11月4日下午14時前報到。

(二)報到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苗栗市經國路4段79號)。

(三)技術會議:11月2日15時30分採實體與線上會議模式召開。各單位若未出席技術會議致使選手權益受損,責任自負。

(四) 技術規則4.4 終止參加比賽(資格):

1.最後確定出賽的選手,於比賽時未參加比賽。

2.通過合格賽或預賽、準決賽晉級之選手(一定要出賽),未參加其 後比賽者。

3.無法以真誠的、努力的、公正的參與比賽者。

有以上之情形者,以棄權論處,取消其後續項目(含接力)的比賽資格。

(五)不出賽申請:

1.申請時間:須在技術會議結束時或該項目比賽時間的前一天15:00 前提交。

2.不須任何證明,只有提出的項目不可出賽,其他項目皆可出賽。

3.限該項目第一輪的比賽(徑賽預賽)方可提出不出賽申請。

(六) 請假:

1.若未於規定時間內提「不出賽申請」者,須於檢錄前30分鐘由教練送交競賽組辦理請假手續。

2.第一輪的比賽(預賽)須持特殊原因或7日內醫療證明方可請假。

3.晉級後的比賽項目須有當天的醫療證明或裁判長核准方可請假。完成請假手續後,該請假場次以後之當日各賽程均不得出賽,次日之後的賽程可再出賽,惟兼項情形依田徑規則辦理。

(七)器材規格:如附表一。

(八)器材檢定:自備投擲器材請於11月3日至11月8日07:00~14:00送至田徑場器材室檢定,撐竿跳竿請於比賽60分鐘前帶至比賽場地檢定。

(九)接力「棒次表」:各單位須於該項接力第一組比賽時間90分鐘前,將接力「棒次表」交至競賽組(須教練簽字確認),各賽次均須提交,逾時則取消參賽資格。

(十) 服裝:

1.參加比賽選手在比賽全程中均需穿著印有二字以上各單位中文名稱

(或簡稱),字體須5公分x5公分以上。

2.參加接力比賽隊員之上衣式樣、顏色必須一致;褲子顏色須同一色系。

3.參加競走選手的褲子長度不可超過膝關節。

(十一)本次比賽將依世界田徑總會(WA)規定實施鞋底厚度檢測,若選手於檢錄完成後蓄意更換鞋子,將禁賽一年。鞋底厚度檢測項目:徑賽項目、競走、跳遠、三級跳遠。

(十二) 運動員於比賽全程須將號碼布佩掛在運動衣上之胸前、背後各一塊,不得佩掛於其他部位;跳部選手可只用一塊,跳遠、三級跳遠須配戴在胸前,跳高、撐竿跳高配戴在胸前或背後均可;不按規定佩掛者,概不允許參加比賽。

(十三)國中組5000公尺競走比賽時,選手被判罰3張紅卡時加計30秒,被 判罰4張紅卡時即取消比賽資格;高中組10000公尺競走比賽時, 選手被判罰3張紅卡時加計60秒,被判罰4張紅卡時即取消比賽資 格。

(十四)3000公尺以上項目,各組參賽人數太多時,將採分組計時決賽或淘 汰賽。

(十五)號碼布須妥慎保管,申請補發將酌收工本費每張100元。

(十六)單位名稱、選手姓名有誤,請在出賽名單上更正,並於技術會議前 交回競賽組,未更正者以致獎狀錯誤須更正重製,將酌收工本費100 元。

(十七)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 登錄於相關網站與刊物上暨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之 宣傳與播放活動上。

(十八)所有參賽隊職員均應填寫「110年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組隊 單位職員、選手個人資料授權書(附表三),並由組隊單位留存備查。

(十九)因故無法參賽須至少於比賽三週前提出正式申請,扣除行政作業等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逾期恕不受理任何退費。

十六、 保險:

(一) 人身保險:本賽會已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 6 條規定投保 300 萬元人身保險。

(二)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所有參賽者投保每人新臺幣 300 萬元之公共意外險(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十七、 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一) 選手注意事項

1. 任何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

2. 參與國手選拔賽之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 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3.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0月4日。

(二) 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官網

「公告欄」,單項協會辦理國手選拔賽說明 ( https://www.antidoping.org.tw):

1. 運動禁藥管制辦法

2. 運動禁藥管制採樣流程圖

3. 2021禁用清單

4.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及審查要點

5. 運動禁藥管制規定暨違規處分要點

6. 運動禁藥違規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7. 申訴審議程序作業要點

十八、競賽規則:

依據世界田徑總會(WA)頒訂之2020~2021最新規則。

十九、 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電話:02-27782240、傳真:02-27782431 電子信箱: tpe@mf.worldathletics.org

二十、 核備文號:

本案業經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00032951號函核備在案。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全國中等學校田徑錦標賽相關競賽


延伸閱讀: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