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

110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1-18

主辦單位: 嘉義市嘉義獅子會

主辦單位電話: 05-232-2863#214(蘇振章主任)、05-232-2863#399、05-231-2304(陳姿吟小姐)

主辦單位Email:fampo2000@gmail.com

壹、 依據: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嘉獅(林)字第021號。

貳、 目的:

促進中日文化交流,提高生活品質,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中日書法、寫生比賽。

參、 組織:

一、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嘉義市嘉義獅子會

三、 協辦單位:嘉義市博愛國小

肆、 辦理方式:

一、 書法類

(一) 比賽組別及對象: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共三組。

(二) 比賽方式:採「徵件比賽」方式。

(三) 比賽報名:於111年1月18日(星期二) 前完成報名。

(四)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214、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 fampo2000@gmail.com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五) 比賽用紙及題目:由大會提供每人2張比賽用紙及1張題目紙,請於1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前派員至博愛國小教務處領取。

(六) 比賽內容:

1. 國小中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2. 國小高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3. 國中組:書寫對開宣紙(已有格線),56字,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七) 收件時間:請於2月14日(星期一)-2月25日 (星期五)上班時間。

(八) 收件地點:請派員將參賽作品送博愛國小教務處教學組林穎生組長收,並領取參賽紀念品。

二、寫生類

(一) 比賽組別及對象: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共四組。

(二) 比賽方式:採「當場寫生」方式。

(三) 比賽報名:於111年1月18日(星期二) 前完成報名。

(四)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214、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fampo2000@gmail.com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五) 比賽時間:111年2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8:00公園大門口報到)。

(六) 比賽地點:嘉義市嘉義公園。

(七) 比賽用紙及題目:由大會提供每人一張比賽用紙,不再重複發給,於報到時領取;寫生題目則請參賽者自行於公園內取景寫生。

(八) 收件時間:111年2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

(九) 收件地點:於比賽完畢請將比賽作品交至公園大門口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

三、參加本比賽之參賽作品所有權歸屬嘉義市嘉義獅子會,不另歸還。本比賽得獎作品將送至日本參加文化交流展覽。

伍、評分規則:

二、 書法:依據下列評分原則由本會邀請書法名家評審,參賽選手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 筆勢與功力:60﹪。

2. 整潔與美觀:40﹪。

3. 錯別字與漏字每字扣3分。

三、 寫生:由本會邀請專家評審,參賽人員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 主題表達:40﹪。

2. 畫面構圖:30﹪。

3. 色彩運用:30﹪。

陸、評審日期:

於111年3月4日(星期五),評審結果公佈於博愛國小網站-最新消息( https://school.cy.edu.tw/nss/s/paesweb/index)。

柒、獎勵辦法

一、 獎項類別:

(一)個人獎:各組取報名人數三分之一為原則;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二)團體獎:第一名取積分7分、第二名取積分5分、第三名取積分3分;佳作取積分1分。以學校為單位取團體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三)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獅子會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二、 獎品發送:

(一)個人獎、指導獎:獎狀於製作完成後,以「掛號郵寄」送至各參賽學校,請各校代為轉發得獎師生,並於朝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二)團體獎:獎盃於製作後,由嘉義市獅子會發送至各得獎學校。

捌、經費來源:嘉義市嘉義獅子會全額支出。

活動聯繫:嘉

義市獅子會05-2312304陳姿吟小姐(傳真:2316728)。

玖、附則

一、各學校書法承辧及寫生帶隊教師一名由本會發給紀念品一份,請各學校務必在報名表註明承辧/帶隊教師姓名(以各校報名表為準)。

二、書法紙張由大會統一發給每人2張比賽用紙,送件時請擇優送一張參加評選。寫生只發給一張,不再重複發給。

拾、本計畫陳 本會會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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