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
壹、 依據: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嘉獅(林)字第021號。
貳、 目的:
促進中日文化交流,提高生活品質,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中日書法、寫生比賽。
參、 組織:
一、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嘉義市嘉義獅子會
三、 協辦單位:嘉義市博愛國小
肆、 辦理方式:
一、 書法類
(一) 比賽組別及對象: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共三組。
(二) 比賽方式:採「徵件比賽」方式。
(三) 比賽報名:於111年1月18日(星期二) 前完成報名。
(四)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214、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 fampo2000@gmail.com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五) 比賽用紙及題目:由大會提供每人2張比賽用紙及1張題目紙,請於111年1月18日 (星期二) 前派員至博愛國小教務處領取。
(六) 比賽內容:
1. 國小中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2. 國小高年級組:書寫28字宣紙(已有格線),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3. 國中組:書寫對開宣紙(已有格線),56字,每個字7公分見方,加落款,落款格式自訂,至少需書寫姓名,不寫校名。
(七) 收件時間:請於2月14日(星期一)-2月25日 (星期五)上班時間。
(八) 收件地點:請派員將參賽作品送博愛國小教務處教學組林穎生組長收,並領取參賽紀念品。
二、寫生類
(一) 比賽組別及對象: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共四組。
(二) 比賽方式:採「當場寫生」方式。
(三) 比賽報名:於111年1月18日(星期二) 前完成報名。
(四) 報名方式:請報名學校彙整報名表(如附件),逕送博愛國小教務處蘇振章主任(05-2322863-214、399),或傳真(05-2334043)博愛國小教務處。並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fampo2000@gmail.com信箱,以便彙整 。報名人數不限,但僅接受嘉義縣市所屬學校單位團體報名。
(五) 比賽時間:111年2月19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8:00公園大門口報到)。
(六) 比賽地點:嘉義市嘉義公園。
(七) 比賽用紙及題目:由大會提供每人一張比賽用紙,不再重複發給,於報到時領取;寫生題目則請參賽者自行於公園內取景寫生。
(八) 收件時間:111年2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至11時30分。
(九) 收件地點:於比賽完畢請將比賽作品交至公園大門口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
三、參加本比賽之參賽作品所有權歸屬嘉義市嘉義獅子會,不另歸還。本比賽得獎作品將送至日本參加文化交流展覽。
伍、評分規則:
二、 書法:依據下列評分原則由本會邀請書法名家評審,參賽選手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 筆勢與功力:60﹪。
2. 整潔與美觀:40﹪。
3. 錯別字與漏字每字扣3分。
三、 寫生:由本會邀請專家評審,參賽人員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1. 主題表達:40﹪。
2. 畫面構圖:30﹪。
3. 色彩運用:30﹪。
陸、評審日期:
於111年3月4日(星期五),評審結果公佈於博愛國小網站-最新消息( https://school.cy.edu.tw/nss/s/paesweb/index)。
柒、獎勵辦法
一、 獎項類別:
(一)個人獎:各組取報名人數三分之一為原則;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二)團體獎:第一名取積分7分、第二名取積分5分、第三名取積分3分;佳作取積分1分。以學校為單位取團體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三)指導獎:各組前三名學生之指導老師,由獅子會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二、 獎品發送:
(一)個人獎、指導獎:獎狀於製作完成後,以「掛號郵寄」送至各參賽學校,請各校代為轉發得獎師生,並於朝會中公開頒獎表揚。
(二)團體獎:獎盃於製作後,由嘉義市獅子會發送至各得獎學校。
捌、經費來源:嘉義市嘉義獅子會全額支出。
活動聯繫:嘉
義市獅子會05-2312304陳姿吟小姐(傳真:2316728)。
玖、附則
一、各學校書法承辧及寫生帶隊教師一名由本會發給紀念品一份,請各學校務必在報名表註明承辧/帶隊教師姓名(以各校報名表為準)。
二、書法紙張由大會統一發給每人2張比賽用紙,送件時請擇優送一張參加評選。寫生只發給一張,不再重複發給。
拾、本計畫陳 本會會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相關競賽:
- 112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112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 報名截止時間:112年12月1日 個人獎: 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頒發獎品乙份元及獎狀乙張 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團體獎: 以學校為單位取團體成績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 110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110年度嘉義市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 比賽報名於111年1月18日前完成報名。 個人獎:各組取報名人數三分之一為原則;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並從優錄取水準以上作品為佳作,頒發獎狀乙張。 團體獎:第一名取積分7分、第二名取積分5分、第三名取積分3分;佳作取積分1分
- 嘉義市109年度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嘉義市109年度中日藝術文化交流書法及寫生比賽 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2月11日。 作品交件:寫生組於比賽完畢請將比賽作品交至公園大門口報到處,並領取紀念品;書法組則直接交至試場監試老師,並領取紀念品。 目的促進中日文化交流,提高生活品質,鼓勵藝術風氣,特舉辦中日書法、寫生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