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甄選
一、 活動宗旨:
因應高雄市環境課題,為有效規劃建立高雄永續居住環境改造,縣市合併後創立了因應對策-「高雄厝計畫」,迄今陸續以全國首創方式制定了 12 項政策工具,提升都市防災、景觀、建物使用機能及宜居品質,本次希望藉由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甄選活動,以增加市民對高雄厝的認知度及了解高雄厝住戶對景觀陽台布置的創意性。為延續此一長期性的高雄民居改造運動,並打造「生產」、「生活」、「生態」三生一體的「宜居高雄」,高雄市政府決定辦理 110 年度第一屆「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徵選」。
指導單位:
主辦單位:
承辦單位:
協辦單位:
高雄市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社團法人高雄市建築經營協會、高雄攝影學會
委託廠商:
京承創意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二、 參選資格與獎勵對象:
(一) 參選資格:
不限。
(二) 獎勵對象:
經評選獲得優良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之參賽者。
(三) 作品要求:
1. 每名參賽者以報名 2 件作品為限。
2. 作品題材為「高雄厝建築物」為主題之室內外相關照片(請參照: https://goo.gl/FD1yir )。
3. 作品規格為上傳檔案解析度 300dpi 以上,大小 12 公分 x12 公分以上之 jpg 檔或 tiff 檔,檔案大小為 3MB 以下。原始檔案須符合 1,000 萬像素以上,檔案大小 3MB 以上。
4. 上傳時需註明拍攝時間、地點、主題、使用設備(數位相機、空拍機、手機等)與照片說明。
5. 參賽者上載作品至本活動網站後,主辦單位會進行初步審查,於審查通過符合競賽資格後再刊登於本活動網站。若作品內容涉及暴力、色情或詆毀等不當內容,或與本次活動主題無關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作品的參賽資格。
6. 作品應以自然方式呈現,不得抄襲及合成。作品需符合著作權法、社會規範、個人隱私等規定,且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
(四) 評選獎項及獎勵內容:
評選獎項 | 獎勵內容 | 備考 |
1. 特優(1 名) 2. 優等(1 名) 3. 佳作(1 名) 4. 入選(3 名) |
1. 特優:獎狀及新台幣 10,000 元整。 2. 優等:獎狀及新台幣 5,000 元整。 3. 佳作:獎狀及新台幣 2,000 元整。 4. 入選:獎狀及新台幣 1,000 元整。 |
一、 不得重複報名。 二、 得視報名情形調整頒獎名額。 三、 若 2 件作品同時得獎,擇 1 較優獎項頒獎。 |
本年度最多選出 6 件作品為原則,獎項本局得視報名情形調整。 |
(五) 評選條件
評選獎項 | 評選條件 |
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 | (一)參選作品中的建築物需為高雄厝設計之建物。 (二)評選標準 (1.) 主題內容(40%):攝影作品中建物須為高雄厝設計之建物。 (2.) 拍攝特點(30%):拍攝之建築物的特點,由拍攝者自行捕捉。 (3.) 攝影技巧(20%):參賽作品攝影技巧、光影、取景等優劣分析評分。 (4.) 創作理念(10%):參賽作品的說明文字評分(100 字以內)。 |
四、 實施期程:
本項甄選活動於 110 年度執行,自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7 日止受理申請,甄選作業預定於 110 年 09 月 24 日前完成。
五、 參選方式:
(一) 本項甄選採自行報名方式辦理,「110年度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參賽報名表」請參選者於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站下載(網址: http://build.kcg.gov.tw/ )。
(二) 雲端上傳資料:
申請人於線上表單( https://reurl.cc/2rq3Gn )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參選照片及「著作財產權讓與書之彩色掃描檔」。
(三) 寄送紙本報名:
申請人應依「110 年度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參賽報名表」填寫,並於截止日期前送件。(以 A4 規格為準,正本 5 份全彩並提供參選作品電子檔光碟 1 份)
(四) 參選配合事項:
1. 獲獎作品應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逕行引用其提送之文件資料,以供編印高雄厝綠建築得獎作品專輯及各項推廣展覽之用。
2. 參選者所提資料,經查不確實者,取銷參選資格或獲獎資格。
3. 所有參選者檢附之文件等相關資料,於評選後恕不退還。
4. 獲獎單位應配合高雄厝綠建築得獎作品專輯內容之編輯與推廣展示看板需要,提供獲獎作品之說明圖說與相片電子檔案。
(五) 受理單位:
京承創意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聯絡窗口:蔡小姐/高小姐 聯絡電話:07-338-1796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802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 2 號1. 樓)。
聯絡窗口:卓小姐 聯絡電話:07-336-8333 分機2282
(六)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 110 年 9 月 17 日下午 5 時止。
(七) 收件方式:
1. 以掛號方式寄達(郵戳為憑)。
2. 以快遞方式寄達或專人送達(以市府簽收件為準)。
3. 以 google 表單上傳(以最後上傳時間為準)。
六、 評選標準:
依參賽作品之主題內容40%、拍攝特點30%、攝影技巧20%、創作理念10%進行評選。
七、 評選程序:
(一) 初選:
1. 執行單位就參選作品之申請書圖文件及資料辦理參選資格與參選資料檢核受理事宜。
2. 通過初選之件數,以決選名額 2 倍以內之件數為原則。
(二) 決選:
高雄厝優良攝影作品:彙整通過初選資料,經3位以上評審委員評分,各評審委員給分平均分數需達 80 分以上(滿分 100分)且未有評審評分低於70分以下,並送交評審小組審議決定得獎名單,惟參選作品未達評選標準者,得從缺。
八、 頒獎與宣導:
由評審小組審決甄選結果 110 年 10 月 08 日公告於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網頁,俟由工務局另擇期辦理公開表揚。
九、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者,以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公告為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保有更動之權利。
您好~ 在最前面的主辦單位電話 07 338 1796 請幫我增加 蔡小姐/高小姐,卓巧雯 請改成 卓小姐
還有最後面的受理單位 請幫我改成 :
京承創意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聯絡窗口:蔡小姐/高小姐 聯絡電話:07-338-1796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聯絡窗口:卓小姐 聯絡電話:07-336-8333 分機2282
麻煩您了 謝謝您~
已修正~ 謝謝告知喔!
您好~有幾個地方想請您幫忙修改~
1 . 最前面主辦單位的電話,【蔡小姐/高小姐】 07-3381796 請幫我新增聯絡人
還有卓巧雯改成 【卓小姐】
2. 受理單位,請我幫更新為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
聯絡窗口:卓小姐 聯絡電話:07-336-8333 分機2282
京承創意行銷顧問有限公司 (802高雄市苓雅區永樂街147號)
聯絡窗口:蔡小姐/高小姐 聯絡電話:07-338-1796
謝謝您哦~再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