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臺北市教育盃中小學高爾夫球錦標賽
一、 依 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8 月 27 日北市教體字第 1103076174 號函辦理。
二、 目 的:
為倡導並推廣高爾夫運動,藉以提昇青少年高爾夫之技術水準。
三、 主辦單位:
四、 承辦單位:
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
五、 協辦單位:
臺北市私立景文高級中學、旭陽高爾夫球場。
六、 參加資格
(一) 凡本市各公私立中小學校在籍學生及正式編制內之教職員工、代理教師及專任運動教練,均可代表其學校參加(增置教師、課外活動指導、代課教師、實習教師及工讀生非編制內教職員工等,均不視為編制內現職),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比賽。
(二) 凡本市退休之教職員工均可報名,但成績將不列入採計。
(三) 學生組學籍規定:
1.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2.在國中修業 3 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3.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以具有就讀學校連續 1 年以上之學籍者為限;如原就讀之學校於
109 學年度係因諭令停招或解散之學生,則不受此限,惟需檢附相關證明。
4.開學日之認定:高級中等學校以教育部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國民中小學以所屬各縣市政府公佈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
(三)學生組年齡規定
1.國小組:98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2.國中組:94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3.高中組:91 年 9 月 1 日以後出生者為限。
七、比賽組別
(除教職員組外,餘皆以校為報名單位)
(一) 國小男生組
1.中男組:Level 2 開球 (小一至小四) 4000~4300 碼
2.高男組:Level 3 開球 (小五至小六) 4900~5200 碼
(二) 國小女生組
1.中女組:Level 2 開球 (小一至小四) 4000~4300 碼
2.高女組:Level 3 開球 (小五至小六) 4900~5200 碼
(三) 國中男生組(在白梯開球區開球)。
(四) 國中女生組(在紅梯開球區開球)。
(五) 高中男生組(在藍梯開球區開球)。
(六) 高中女生組(在白梯開球區開球)。
(七) 教職員組(男性在白梯開球區開球,女性在紅梯開球區開球)。
八、 比賽時間及編組
(一)比賽日期:110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至 11 月 30 日(星期二),共 2 天。
(二)編 組:
各組編組表及開球時間公布於南湖高中網站「最新消息」、學務處體育組「教育盃高爾夫球錦標賽」專區以及臉書 110 高爾夫教育盃專頁( https://reurl.cc/ARk5bp)。
九、 比賽地點:
旭陽高爾夫球場
地址:新竹縣關西鎮南新里新城段 100 號 電話:(03)547-6568。
十、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29 日(星期五)。(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將不受理報名)。
(二) 報名須知
1.學生組:各組報名同時繳附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須完成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章備查,否則視同未完成報名,不予編組。
2.教職員組:須附在職證明。
3.將填妥之報名表格核章完畢,為避免遺失,請以限掛方式寄出。
4.郵寄地址:11486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20號南湖高中學務處體育組收。並電話聯繫確認報名完成,南湖高中學務處體育組王嵐亭組長 26308889轉303。逾時恕不受理。
報名資料繕打輸入後請mail至 lanting.wang@nhush.tp.edu.tw以便製作秩序冊。
十一、 比賽方式:
本次比賽採不計差點之比桿賽,採計單一回合十八洞之競賽。並採用最大桿數之規則,每洞桿數上限為該洞標準桿之兩倍桿數。即三桿洞六桿、四桿洞八桿、五桿洞十桿。
(一) 個人賽:
以各組全體參賽者個人總桿之比較,桿數最低者為第一名,次之為第二名,其餘名次依此類推。桿數相同時,以記分卡上按球場洞之順序,從第十八洞的桿數開始,依上述原則逆向相比,直到分出勝負止。
(二) 團體賽:
1.男生每隊三至四人,取較優桿數三人桿數之和為該隊之桿數,桿數最低的隊即為第一名,餘此類推。桿數相同時,以該隊記分卡上按球場洞之順序,從第十八洞的總和桿數開始,依前項相比原則逆向相比;如仍相同時,以同桿數者不計入桿數的隊員之桿數相比較,較低者優勝;如仍相同時,以該員記分卡上按球場洞之順序,從第十八洞的桿數開始,依上述原則逆向相比,直到分出勝負止。
2.女生每隊二至三人,取較優桿數二人桿數之和為該隊之桿數,桿數和最低的隊即為第一名,餘此類推。桿數相同時或其餘名次有同桿數者時,參照(2)之方式決定。
3.各隊之隊員必須是參加個人賽之參賽者,且僅得代表一隊參賽。隊員名單應於 10 月
29 日(星期五)前通知受理報名單位,且除了有正當理由,得在比賽日報到時更換隊員外,隊員名單送出後不得變更。如有違反本項之規定時,取消該隊團體賽之比賽資格。
十二、 領隊會議:
(一)謹訂於110年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時,假南湖高中3樓學務處會議室舉行,不另行文通知,請派員參加。
(二) 有關球員資格審查及賽程時間安排(最後確定)請依各校情形於本次會議中提出,未提出者會後不予受理。
(三) 凡大會一切相關事宜、比賽規則修訂及防疫規範等事項,均於領隊會議時宣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 練習日期:
110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請參賽者提前自行向旭陽球場自費預約練習。
十四、 比賽規定:
(一)請攜帶學生證到場比賽,以備查核。
(三) 各選手應於出發前 20 分鐘向大會辦理報到並出示學生證,報到逾時加罰二桿,並準時到達開球台準備開球,如遲到未超過五分鐘,並準備好打球者罰二桿施加於第一洞,遲到超過五分鐘者,取消比賽資格。
(三)臨時缺席者,停止一年比賽。
十五、 獎勵
(一) 學生組參賽及獲勝隊伍比例如下:
1.參賽隊(人)數十六個以上,最優級組前八名。
2.參賽隊(人)數十四個或十五個,最優級組前七名。
3.參賽隊(人)數十二個或十三個,最優級組前六名。
4.參賽隊(人)數十個或十一個,最優級組前五名。
5.參賽隊(人)數八個或九個,最優級組前四名。
6.參賽隊(人)數六個或七個,最優級組前三名。
7.參賽隊(人)數四個或五個,最優級組前二名。
8.參賽隊(人)數一個或三個,最優級組第一名。
(二) 優勝單位及個人依上述規定頒發前三名獎牌以及團體頒發錦旗。
(三) 請各校逕依下列原則辦理敘獎事宜:
1.各組四隊以上參賽之優勝學校敘獎:「參加全市性比賽獲第一名者,指導教師或教練嘉獎
2 次 1 人,領隊、管理各嘉獎 1 次;第二名,領隊、管理、指導或教練各嘉獎 1 次;第三名,指導或教練嘉獎 1 次 1 人。」辦理。
2.比賽各類組別參賽隊伍未滿四隊者擬酌予降低敘獎額度,其原則如下:三隊參賽者冠軍比照第二名、亞軍比照第三名;兩隊參賽者冠軍比照第三名。
3.為鼓勵各校積極組隊參與比賽,凡各報名參賽且實際出賽學生隊伍之指導教師或教練,擬核予嘉獎 1 次 1 人。
(四)承(協)辦學校敘獎額度:
1.承辦學校:校長記功1次,其他有功人員記功1次1人、嘉獎2次2人及嘉獎1次3人。
2.協辦學校:校長嘉獎2次,其他有功人員嘉獎2次2人、嘉獎1次2人。
3.教職員部分請各校依上列額度自行辦理,承辦、協辦學校校長敘獎由教育局另案發布。
十六、 其他事項
(一) 參賽學生之身體狀況請家長協助評估,認可能參加劇烈運動競賽者,簽具選手個人切結書留存學校備查,方可報名參賽。
(二) 比賽期間,參賽者必須嚴格遵守防疫規範及相關措施,並不得在比賽場地吸菸或嚼檳榔;如有攜帶呼叫器或行動電話時,務必關機。非緊急狀況不得開機使用。違反以上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三) 參賽者應穿著高爾夫運動許可之服裝,不得穿牛仔褲或奇裝異服(女生之上衣不得露臍),並穿高爾夫軟釘鞋及襪子。
(四) 比賽如遇天侯惡劣會影響公平性時,不論是在賽前或比賽進行中,比賽執行委員會有權宣布暫停、順延或取消比賽。
(五) 參賽者在賽程中應遵循裁判之裁決,如有其他爭議,悉依比賽執行委員會之決議行之。
(六) 比賽規則悉依 R&A 2019 版之高爾夫規則及比賽執行委員會頒布之比賽條件、當地規則為準,如有違規糾紛,以比賽執行競賽組裁判為最後裁決。
(七) 參賽者如有任何申訴應於比賽結束前(當委員會在競賽結束後之頒獎典禮正式宣布任一名次時即認定競賽結束)向比賽執行委員會提出,結束後之申訴向審判委員會提出,惟除非是屬規則 20.2e(2)的例外所規定之情形,否則不予考慮。
(八) 各組報名人數未滿五人時,併組舉行。
(九) 編組表及開球時間只有承辦單位有權變更,參賽者不得自行變動。
(十) 為響應環保以及考量頒獎典禮耗時,當天將頒發前三名獎牌,典禮會後將發放正式獎狀至各得獎單位以及學校。
(十一) 球場對本次比賽學生身分之參賽者提供特別優惠,於 110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五)全天,需自付果嶺費及桿弟費及其餘雜費即可進場練習十八洞。欲練習者請自行向球場預約並攜帶學生證供核查。
(十二) 本次競賽賽程中,球員可以使用不具估量坡度等其他功能之測距裝置,以獲得距離資訊。
十七、 本競賽規程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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