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
一、宗 旨:
為遵照政府提倡全民體育之訓示、發展柔道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提振我國柔道運動風氣,培養奮發蓬勃積極進取之精神。
二、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 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大仁科技大學、中華民國柔道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承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會柔道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內政部警政署、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各縣市柔道 委員會、本會團體會員。
六、 活動日期、地點:
110年11月9-12日屏東縣大仁科技大學體育館
(一)11/09(二)報到/過磅/領隊會議
(二)11/10(三)國中女子個人組/高中男子個人組
(三)11/11(四)國中男子個人組/高中女子個人組
(四)11/12(五)高中女子團體組/國中女子團體組高中男子團體組/國中男子團體組
七、比賽分組:
(一)團體組:每隊七人(正選5名、候補2名)。
1.高中男子組(不分段級)
2.高中女子組(不分段級)
3.國中男子組(不分段級)
4.國中女子組(不分段級)
(二)個人組:
1.高中男子組(不分段級)
2.高中女子組(不分段級)
3.國中男子組(不分段級)
4.國中女子組(不分段級)
八、參加資格:
需為本會所屬之團體會員,方可報名參加:
(一)團體組:
1.高中、國中組:均應為在學之學生。
※學生組之團體賽必需以學校名義報名,如柔道委員會或道館報名參加國小組 團體賽,其限制如下:
(1)選手均應為在學之學生。
(2)選手所就讀學校並無柔道隊或所屬學校無派隊參賽。
(二)個人組:
高中、國中組:均應為在學之學生。
九、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0月26日(二)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十、 報名手續:
(一)一律採用網頁賽事系統報名(網址將公告於本會官網 judo.org.tw最新消息專區)
1.每個團體單位限申請一組帳號及密碼。登入後即可輸入報名資料。
2.請於按送出前完成報名或修改報名資料,截止日晚上9點將關閉報名系統, 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各單位之隊職員報名限定如下:
(1)參賽人數7人以下(含7人)設領隊兼教練1人。
(2)參賽人數7-20人以下(含20人)設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1人。
(3)參賽人數20人以上設領隊1人、管理1人、教練2人。 ※未依上述規定報名者,本會將不予受理報名。
4.上傳報名系統資料: (1)個人彩色證件照(2)帶隊教練之教練證(3)繳費證明。
5.未滿18歲選手之家長同意書(須由家長簽名或經家長同意教練代為簽章)請於 10月28日前以電子檔案(拍照或掃描)寄至報名專用信箱: tpejudo.ctja@gmail.com。主旨請寫會員號碼+單位名稱+110中正盃報名家長同意書。
6.紙本請自行留存,無須寄送。
(二)報名費:
1.高中、國中團體組每隊2000元,個人組每人400元整。
(三)繳費方式:
於報名系統內點選繳費紀錄 → 產生繳費條碼 → 收款虛擬帳號16碼
1. 四大超商臨櫃繳款。
2. ATM 轉帳繳款:土地銀行代號005,轉入帳號為虛擬帳號16碼。
3. 土地銀行臨櫃繳款:將虛擬帳號前2碼00去除,填寫14碼即可繳款。
帳戶名稱:中華民國柔道總會
(四)如有正當理由無法參賽者,最遲請於報到前一日告知,所繳報名費扣除相關行 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十一、比賽分級:
(一)高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 第一級:55 公斤以下(含 55 公斤)。
- 第二級:55.1 至 60 公斤。
- 第三級:60.1 至 66 公斤。
- 第四級:66.1 至 73 公斤。
- 第五級:73.1 至 81 公斤。
- 第六級:81.1 至 90 公斤。
- 第七級:90.1 至 100 公斤。
- 第八級:100.1 公斤以上。
(二)高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八級。
- 第一級:44 公斤以下(含 44 公斤)。
- 第二級:44.1 至 48 公斤。
- 第三級:48.1 至 52 公斤。
- 第四級:52.1 至 57 公斤。
- 第五級:57.1 至 63 公斤。
- 第六級:63.1 至 70 公斤。
- 第七級:70.1 至 78 公斤。
- 第八級:78.1 公斤以上。
(三)國中男生組:依體重分為十級
- 第一級:38 公斤以下(含 38 公斤)。
- 第二級:38.1 公斤至 42 公斤。
- 第三級:42.1 公斤至 46 公斤。
- 第四級:46.1 公斤至 50 公斤。
- 第五級:50.1 公斤至 55 公斤。
- 第六級:55.1 公斤至 60 公斤。
- 第七級:60.1 公斤至 66 公斤。
- 第八級:66.1 公斤至 73 公斤。
- 第九級:73.1 公斤至 81 公斤。
- 第十級:81.1 公斤以上。
(四)國中女生組:依體重分為九級
- 第一級:36 公斤以下(含 36 公斤)。
- 第二級:36.1 公斤至 40 公斤。
- 第三級:40.1 公斤至 44 公斤。
- 第四級:44.1 公斤至 48 公斤。
- 第五級:48.1 公斤至 52 公斤。
- 第六級:52.1 公斤至 57 公斤。
- 第七級:57.1 公斤至 63 公斤。
- 第八級:63.1 公斤至 70 公斤。
- 第九級:70.1 公斤以上。
十二、 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柔道總會暨本會公布實施之最新國際柔道規則。
※國中男女生組不可使用關節技。
十三、 比賽制度:
(一) 團體組:採單淘汰賽 (3隊以下採循環賽)。
(二) 個人組:
1.高中、國中組-採國際柔道總會(IJF)4 柱復活賽制,配合黃金得分。
各量級輸給前4名者得以敗部復活,爭取 3.4.5.6 名。
2.高中組比賽時間 4 分鐘,黃金得分不限時。
3.國中組比賽時間 3 分鐘。黃金得分不限時。
※110年全中運前4名為種子,但如果報名量級及組別與110年全中運參賽 量級不同者,將失去種子資格。
※採循環賽制說明:
1.相同學校選手先行對戰,其餘選手競賽籤位以抽籤方式決定。
2.循環賽名次以下列方式順位認定:
(1)比較選手勝場數,勝場數多者,名次在前。
(2)比較選手積分(黃金得分積分與正規時間內得分相同),一勝換算積分
10分,半勝換算積分1分,指導為0分。
(3)積分相同時名次判定之優先順序:
A.兩人積分相同時以該兩人比賽之勝者名次在前。
B.如三人積分相同時,以各該選手「勝場之時間總和,時間最短者,名次在前」,如仍未能產生名次時,比較選手之過磅體重,較輕者名次在前。
(4)如以上開方式仍無法判定名次時,採用淘汰賽籤表抽籤加賽。
十四、獎勵:
(一) 團體組:
1.團體組前3名(第1、2、3、3名)由本會頒發團體組獎杯乙座,並頒發團體組獎狀、教練個人獎狀、選手個人獎狀及獎牌以資鼓勵。
2.凡獲得前3名之團隊,可申請出國參加邀請賽或公開賽。
(二) 個人組:各組各級前3名(第1、2、3、3名)由本會頒發獎牌及獎狀。
十五、抽籤:
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時整,假本會辦公室(臺北市朱崙街
20號510室)舉行各組團體賽抽籤,未到場者由本會派員代抽,事後不得異議。其他組別個人賽由本會競賽組協同本會代表代抽。
十六、注意事項:
(一) 賽程分配(賽程將依報名人數進行調整,並以賽前二週公告為準)
日期 | 時間 | 事由 | 備註 |
11/9
(二) |
14:00-
16:00 |
各單位報到(領取收據及秩序冊) | ※各單位務必派員報到及參加領隊會議
※裁判會議:比賽當日上午 8:30-9:00。 ※選手持規定證件過磅。 ※若個人賽與團體賽報名體重不相同,均需分別過磅。 ※依級數列隊依序過磅。 ※當天有比賽之選手,下午毋須再過磅。隔日以+2公斤為限。 ※隔二天有比賽之選手,須重新過磅。 |
16:00-
16:30 |
國中女子個人組過磅高中男子個人組過磅 | ||
16:30-
17:00 |
領隊會議 | ||
11/10 (三) | 09:00
比賽 |
國中女子個人組高中男子個人組 | |
16:00-
16:30 |
國中男子個人組過磅高中女子個人組過磅 | ||
11/11 (四) | 09:00
比賽 |
國中男子個人組高中女子個人組 | |
16:00-
16:30 |
國中團體組過磅高中團體組過磅 | ||
11/12 (五) | 09:00
比賽 |
國中團體組高中團體組 | |
比賽結束 |
(二) 選手過磅及參加比賽,應具備以下證件:高中、國中組攜帶學生證。
(三) 選手出賽一律穿著白色柔道服上場比賽,否則不得出賽。
(四) 若身分證遺失、須提出戶政事務所出具之臨時身分證明書(須貼有照片,並加蓋章戳)。
(五) 凡未帶或未帶齊證件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不予過磅。
(六) 完成過磅通過後,一律以身分證/學生證/在學證明為憑出場比賽。
(七) 團體賽出場選手體重限制如下:(以下級數之體重同個人組分級之體重)
1.高中男生組:
先鋒限第 1、2、3 級(66 公斤以下)、
次鋒限第 2、3、4 級(73 公斤以下)、
中堅限第 3、4、5 級(60.1~81 公斤)、
副將限第 4、5、6 級(66.1~90 公斤)、
主將限第 6、7、8 級(81.1 公斤以上)。出場順序依照級數順位。
2.高中女生組:
先鋒限第 1、2、3 級(52 公斤以下)、
次鋒限第 2、3、4 級(57 公斤以下),
中堅限第 3、4、5 級(48.1~63 公斤)、
副將限第 4、5、6 級(52.1~70 公斤)、
主將限第 6、7、8 級(63.1 公斤以上)。出場順序依照級數順位。
3.國中男生組:
先鋒限第 1、2、3 級(46 公斤以下)、
次鋒限第 3、4、5 級(42.1~55 公斤)、
中堅限第 5、6、7 級(50.1~66 公斤)、
副將限第 6、7、8 級(55.1~73 公斤)、
主將限第 8、9、10 級(66.1 公斤以上)。
(出場須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4.國中女生組:
先鋒限第 1、2、3 級(44 公斤以下)、
次鋒限第 3、4、5 級(40.1~52 公斤)、
中堅限第 5、6、7 級(48.1~63 公斤)、
副將限第 6、7、8 級(52.1~70 公斤)、
主將限第 8、9、10 級(63.1 公斤以上)。
(出場須依照級數順序,體重則由輕至重)。
5.超齡、超重之選手禁止參加團體賽。
6.團體賽出賽選手最多5人,最少3人,依據體重由輕到重排序出賽名單。
7.凡排錯或未按出場順序出賽之隊伍,一律取消整隊資格。
8.每隊每一場出賽人數不得多於上一場,(例如第一場出賽4人,從第二場次始出賽人數不得超過4人。
9.凡已上場敬禮之選手必須出賽不得棄權,一旦棄權,一律取消整隊資格。
10.團體賽比賽結束,如果兩隊勝場數相同時,以對戰過的選手中抽一組, 重新以黃金得分規則決定勝負。
(八) 依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之要求。
(九) 凡經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臺灣省體育會柔道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協會、臺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新北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桃園市體育會柔道委員會、臺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臺南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高雄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與段級審查會通知升段格式測驗者,不得報名參加乙組之比賽,違者如經大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與成績,並提交本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十) 凡以不正當手段或違背柔道武德精神之團體或個人參加比賽,經本會查證屬實或他隊抗議成立,則取消「全隊」或「個人」比賽資格與成績,各該單位之教練、管理及個人均須負連帶責任,並提交大會紀律委員會議處。
(十一)報名團體組單位請攜帶紅色柔道帶。團體組每人限參加1隊(不可跨組)。 個人組每人限報1級。
(十二)為顧及比賽選手之安全及法律責任問題,凡未滿十八歲之男、女選手應備有家長同意書(須由家長簽名或經家長同意教練代為簽章)違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並於報名時郵寄方式繳交)。
(十三)凡應聘大會裁判人員,不得兼任教練工作。凡任教練者,大會將不予聘任為裁判。
(十四)凡參加比賽之選手,請務必準備潔淨且合乎規定之柔道服裝,並攜帶拖 鞋及毛巾。
(十五)女子選手懷孕者不得報名參加比賽,柔道衣內須穿著白色圓領運動衣。
(十六)選手柔道服上限用學校、道館、單位名稱。其他標誌需符合國際柔道總會規定。
(十七)參賽單位領隊、教練、管理人員應嚴格要求該隊選手維持比賽會場內之環境清潔及秩序,並愛惜場館內設施,一旦發現有破壞公物之情事,由該單位負責賠償。
十七、申訴抗議:
(一) 凡爭論事項,本規程未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二) 有關選手資格問題之抗議,應於領隊會議時提出,會後概不受理;其他事端應由領隊或教練依競賽程序暨申訴要點提出申訴書,並交由大會審判委員會裁決。
(三) 凡提出抗議者須同時繳納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如所提抗議案經決議無效則沒收該保證金。
(四) 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中華民國柔道總會-電話: 02-87727788 / Email: tpejudo.ctja@msa.hinet.net/ 活動現場由大會行政組受理申訴。
十八、凡參加比賽之各單位(含領隊、教練、管理及個人)均應遵守本賽會之競賽 規程及規則,如違反相關規定,經裁判或審判委員制止勸告後,屢勸不聽、 情節重大者,由裁判長報請本會紀律委員會懲處。
十九、 本賽會已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第8條及第29條規定投保300萬元以上人身保險(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二十、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之。
二十一、 本規程經報請教育部體育署備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相關競賽:
- 113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113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 10月23日(三)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活動日期: 113年11月10-17日(共計8天) 活動地點: 11/10-11/15 活動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體育館 11/16-11/17 活動地點: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中心
- 112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12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0月23日(一)截止 獎勵: 團體組前3名(第1、2、3、3名)由本會頒發團體組獎杯乙座 個人組:各組各級前3名(第1、2、3、3名)由本會頒發獎牌及獎狀 活動日期、地點:112年11月6-12日 參加資格: 需為本會所屬之團體會員
- 110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110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0月26日(二)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活動日期、地點:110年11月9-12日屏東縣大仁科技大學體育館。 團體組:採單淘汰賽 (3隊以下採循環賽)。 個人組: 高中、國中組-採國際柔道總會(IJF)4 柱復活賽制,配合黃金得分。
- 109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109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月12日 (一)截止,逾時不予受理。。 參加資格: 需為本會所屬之團體會員,方可報名參加: 團體組: 大專、高中、國中組:均應為在學之學生。 國小組:限5-6年級之在學生。 特別組:凡年滿 40 歲以上,不分段級、體重。
延伸閱讀:
- 【轉知】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111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容 主旨: 檢陳本會辦理「111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 乙份,敬請函轉所屬踴躍報名參加,並依據 貴單位權責 予以公(差)假登記,教師課務派代,學生不受學期1/3公 假限制,至紉公誼,敬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賽會競賽規程已呈 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中。 二、「111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訂於111年11月11-13日、 11月17-20日假台中市立中港高中綜合體育館及12月4日假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中心舉行。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0日(一)止(一律採用網 頁系統線上報名)。 四、惠請提醒 貴屬各級學校聘任持有本會核發之各級(C/B/A 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 講習會及「最新柔道裁判規則」課程以學習新知。 五、檢附競賽規程乙份。
- 轉知: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111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歡迎踴躍參加,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1年9月14日華柔字第1110000049號函辦理。 二、檢附競賽規程電子檔乙份。
- 檢送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111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1年9月14日華柔字第1110000049號函辦理。 二、旨揭賽事資訊說明如下: (一)111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星期五至星期日)、111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星期四至星期日)假本市立中港高級中學綜合體育館舉行。 (二)111年12月4日(星期日)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中心舉行。 三、競賽規程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柔道總會,電話:02-87727788;電子信箱:tpejudo.ctja@gmail.com。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https://www.tc.edu.tw/news-file/6322bd94465d0a4ca046e229.cab
- 檢送中華民國柔道總會辦理「2022年杭州亞洲運動會培訓隊遴選第二次積分賽」、「110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暨「110年全國中柔道錦標賽」競賽規程各1份,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柔道總會110年10月12日華柔字第1100000032號函辦理。 二、各賽事時間、地點,臚列如下: (一)2022年杭州亞洲運動會培訓隊遴選第二次積分賽:訂於11月8-9日,於屏東縣大仁科技大學體育館舉行。 (二)110年全國中正盃柔道錦標賽:訂於11月9-12日,屏東縣大仁科技大學體育館舉行。 (三)110年全國柔道錦標賽:訂於11月12-16日,於屏東縣體育館舉行。 三、各校聘任持有本會核發之各級(C/B/A級)有效教練證者擔任柔道教練職務,並落實每年參與教練講習會以學習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