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競技體操錦標賽
壹、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0月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00034331號函核定辦理。
貳、宗 旨:
提倡全民運動,提昇技術水準,推廣體操運動。
參、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肆、主辦單位:
伍、承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會體操委員會
陸、協辦單位:
新北市三重區厚德國民小學
全國各縣市體育(總)會體操(協會)委員會
柒、比賽時間與地點:
一、 時間:民國110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星期四至星期日)計4天,(11月25日8時起至下午6時開放各單位練習,各單位練習時間將依照10月25日(星期一)報名結束後,於賽前一週由大會排定賽前練習時間表公布於協會網站,請各單位依據賽前練習時間表安排練習。11月26日至11月28日按照賽程安排依組別順序進行比賽。詳細情形請上網查詢( http://www.ctga.net)。
二、 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公所厚德體操館活動中心(地址: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二段93號)
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 即日起至10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五時前,於協會官網網路報名:( ctga.com.tw)
二、資格:
1. 代表學校之選手,以各校正式核准學籍之在學學生為限。
2. 代表縣、市體育(總)會或委員(協)會,或非以學校單位報名之選手,僅能報名大專及社會組,且須設籍或居留地址於該縣市。
3. 參賽選手若為在學學生,報到時須檢附在學證明書(附照片,加註出生年月日)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備查。
4. 大專及社會組之外國參賽隊伍,得以參賽,惟名次另計,不佔國內選手排名名額。
三、 參賽人員需辦理保險:本會已辦理保險,但請各單位務必自行再保險(不含學生保險)。報到時繳交保險單。
四、 報名費用:個人:每人新臺幣800元;成隊:每隊新臺幣3,000元。報名後未參賽者,仍須繳交行政作業、保險等費用200元整。
五、 超過報名日期報名參賽:
(一)延遲一天每名選手加收 300 元;
(二)延遲二天每名選手加收 500 元;
(三)延遲三天每名選手加收 500 元,並列為表演賽,不列入參賽成績;
(四)延遲四天(含)以上不受理報名。
六、 人數限制:
(一)每組每單位可報名數隊,但每組每單位成隊成績只取最佳一隊,全能及單項成績從該單位同組別所有參賽選手的成績取出,全能擇優3名為限,單項擇優2名為限。每隊報名人數1至6人,每項至多5人下場比賽,1人為候補,不足3人時不計成隊競賽成績,改以個人競賽成績計算。
(二)教練人數:每組每單位成隊至多2名教練,未成隊者至多1名教練。
玖、比賽項目及組別:
一、成隊競賽
(一)、大專、社會男子組-包括專科、大學、社會之團體,機關、公司等,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二)、大專、社會女子組-包括專科、大學、社會之團體,機關、公司等, 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三)、高 中 男 子組-包括高中、高職等,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四)、高 中 女 子組-包括高中、高職等,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五)、國 中 男 子組-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六)、國 中 女 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七)、國小高年級男子組-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八)、國小高年級女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九)、國小中年級男子組-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十)、國小中年級女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十一)、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含幼兒園)-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板、雙槓、 單槓等六項。 (十二)、國小低年級女子組(含幼兒園)-計跳板、低木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二、個人全能競賽
(一)、大專、社會男子組-包括專科、大學、社會之團體,機關、公司等,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二)、大專、社會女子組-包括專科、大學、社會之團體,機關、公司等, 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三)、高 中 男 子組-包括高中、高職等,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四)、高 中 女 子組-包括高中、高職等,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五)、國 中 男 子組-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六)、國 中 女 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七)、國小高年級男子組-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八)、國小高年級女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九)、國小中年級男子組-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十)、國小中年級女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十一)、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含幼兒園)-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板、雙槓、 單槓等六項。
(十二)、國小低年級女子組(含幼兒園)-計跳板、低木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三、個人單項競賽
(一)、大專、社會男子組-包括專科、大學、社會之團體,機關、公司等,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二)、大專、社會女子組-包括專科、大學、社會之團體,機關、公司等, 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三)、高 中 男 子組-包括高中、高職等,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四)、高 中 女 子組-包括高中、高職等,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五)、國 中 男 子組-計地板、鞍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六)、國 中 女 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七)、國小高年級男子組-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八)、國小高年級女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九)、國小中年級男子組-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馬、雙槓、單槓等六項。 (十)、國小中年級女子組-計跳馬、高低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
(十一)、國小低年級男子組(含幼兒園)-計地板、短木馬、吊環、跳板、雙槓、 單槓等六項。
(十二)、國小低年級女子組(含幼兒園)-計跳板、低木槓、平衡木、地板等四項拾、場地器材規格:
依據最新版「中華民國體操協會競技體操評分規則」設置。(請上網查詢及下載,網址為 http://www.ctga.net)拾壹、比賽規則依據2017~2020國際競技體操規則及最新版「中華民國體操協會競技體操評分規則」之規定實施。詳情請上網查詢及下載。
註:如有動作未列入F.I.G.評分規則中,請於領隊教練會議中提請認定,經由總裁判長判定難度後,由該項之D1裁判執行。
拾貳、名次評定與獎勵
一、 成隊競賽(資格賽)
(一)每單位每組只取最佳一隊。
(二)每隊每個項目(男六項、女四項)取較優三位選手之成績加總為成隊成績。
(三)成績最高者為第一名,次高者為第二名,餘類推,各組依據頒獎準則頒發獎狀、獎盃、獎牌。成隊成績相同時,比較各隊個人全能成績,較高者名次列前。
二、 全能競賽:
每組每單位最多錄取3名,取選手全部項目(男六項、女四項)的單項成績總合為個人全能成績,成績最高者為第一名,次高者為第二名,餘類推,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頒發獎狀、獎牌。得分相同時,名次並列 三、單項競賽: 每單位每項最多錄取2名,取選手在各單項之得分為單項成績,成績最高 者為該項第一名,次高者為第二名,餘類推,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頒發獎狀、獎牌,得分相同時,名次並列。
拾参、頒獎準則
一、成隊競賽:各組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獎盃。
二、個人全能競賽: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 三、個人單項競賽:各組錄取前八名,頒發獎狀,前三名並頒發獎牌。
四、 惟各單位申請獎勵時依教育部頒訂之頒獎辦法辦理。
五、 教練部份依據該單位成績頒發獎狀,另可依據相關機關或單位之規定敘獎或積分。
拾肆、單位報到與領隊、教練、裁判會議
一、 單位報到:110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3時30分於新北市厚德國小視聽會議室報到。
二、 技術會議:110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4時至5時於新北市厚德國小視聽會議室舉行,請各單位準時出席。
三、 裁判會議: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於新北市厚德國小視聽會議室舉行。
拾伍、申訴:
一、 得依據F.I.G.國際體操總會規定提出申訴,凡任何有關競賽方面的質疑,請於技術會議、裁判會議提出,會後不得提出異議。
二、 若提出難度申訴,須提出申訴書及繳交5000元之保證金;申訴成立即退回保證金,若申訴不成立,保證金將納入本會推展經費。
三、 本會性騷擾申訴管道電話 02-27520643,e-mail: info@ctga.net。
拾陸、承辦本活動之大會工作人員得依相關規定辦理敘獎。
拾柒、本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0月1日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00034331號函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質疑,以召開選訓委員會議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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