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樹說心語」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
壹、前言
為因應全球暖化、氣候變遷趨勢,並提供校園舒適學習環境,教育部前於 109 年 8 月至 110 年 3 月推動「校園樹木環境盤點及植樹計畫」,辦理校園樹木盤點及新植樹工作,並以「小樹種起、適地適木、原生樹種」為原則,協助學校植樹。110 年 4 月起,啟動學校愛樹教育推動工作,以「校園永續,從愛樹開始」為主題,結合 108 課綱環境教育議題學習內涵,發展認知、情意、技能學習策略,提升師生認識、珍惜及養護樹木知識涵養,共同營造校園永續環境。
教育部為提升「愛樹教育」與環境間之關聯,特舉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期望經由參賽者的創意及表達,闡述校園樹木與學校特色、求學過程之連結,喚起社會大眾對周遭樹木的認識與保護意識,進而達成愛樹教育之目的。
貳、執行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 執行單位: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
參、參賽對象
一、 國小低年級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 國小中高年級組:四、五、六年級學生。
三、 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
四、 高中職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五、 每人限參加乙隊,每隊成員限由 10 名以內學生組成(不含指導老師),並邀請該校現職專任、代理代課或實習教師 1-2 名擔任指導。
肆、作品內容規範
一、主題方向:
可選擇以五大環境議題「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能源資源永續利用」作為規劃競賽作品之主軸方向。
五項議題擇一表達即可。
各項議題說明如下:
(一) 「環境倫理」:探討人與樹木環境間的關係,注重人類社會與自然的共存,包括樹木與人類、生物以及樹木之間的相互關係,以及樹木照護的相關資訊,如樹木生態保育、生物多樣性、棲地維護、適當的樹穴大小、適量的水分及充足的陽光、依據不同樹種給予相對應的培養條件等。
(二) 「永續發展」:樹木對生態環境、社會文化及經濟發展的影響,可從循環經濟、糧食共給及物質消耗等面向,促進維持良好的人類生活型態。
(三) 「氣候變遷」:樹木的光合作用可以製造氧氣及吸收二氧化碳調節氣候,樹葉、枝條及樹幹還可儲藏大量的二氧化碳,而樹木修剪或伐除所產生的資源(包含落葉、枝條及樹幹等)皆有固碳效益,以達成永續環境發展。因地球環境或氣候的變動帶給人類社會的衝擊,強調氣候變遷與樹木之間的關係。
(四) 「災害防救」:瞭解樹木所帶來的災害成因與影響,並利用樹木外觀狀態監測樹木的健康狀態,維持校園環境的安全性。強化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相關作為,如颱風造成的樹木倒塌、電擊、樹木病蟲害防治等。
(五) 「能源資源永續利用」:一株樹木包含許多資源,包含樹幹、樹枝、落葉等,於校園中多加利用樹木資源並強調樹木資源的循環利用,如落葉堆肥、枯倒木利用、中小徑木利用、綠建築等。
二、參賽形式說明:
故事內容須與就讀學校校園樹木相關,並以臺灣原生樹種為主題,並就上述五項議題概念擇一宣導,觀察校園樹木的環境,以及樹木與人、建築、學校歷史或在地社區等關聯。作品以影片方式呈現,每組作品限 5 分鐘內完成,表達方式不限,可加入短劇、音樂、舞蹈等創意及輔助道具等來呈現。
三、參賽影片規範:
(一) 影片畫質規格需大於 1080×720 解析度。
(二) 作品長度以 5 分鐘為限。片頭、片尾或花絮等皆不列入評分項目及分鐘數。
(三) 影片格式以.MP4、.WMV 或其他可上傳至 YouTube 之規格為主。
(四) 隱私權設定需為不公開(主辦單位公告可公開後,方可公開影片)。
(五) 影片需附上中文字幕。
(六)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務必符合上述辦法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或刪除其參賽資格之權力。
伍、報名與繳件方式
一、 報名方式:
由以下網址進入: https://reurl.cc/r1lG24,填寫完 Google 表單並上傳繳交資料稿件即可完成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完成後,上傳競賽報名表及說故事影片 YouTube 連結網址,報名及上傳至 111 年 1 月 31 日截止。
二、 報名資格:
參賽者於比賽期間,需擁有正式學制之在學學籍(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之在校及應屆畢業生)。
三、 資格審查:
承辦單位依據比賽須知,審查參賽者資格及繳交參賽文件資料是否符合規定。不符合資格者由承辦單位通知補件,通知後一週內補交資料始可繼續參賽,若未於期限內繳交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四、 資料繳交:
(一) 報名表 1 份(附件 1),填寫完畢後請列印並親簽,掃描後上傳 PDF 檔。
(二) 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 1 份(附件 2),填寫完畢後請列印並親簽,掃描後上傳 PDF 檔。
(三) 構想說明書 1 份:內容須包含作品名稱、重點摘要、參賽動機與目的、具體行動或研究流程構想說明,格式不限,全文整體資料(含照片及附件)以 A4 規格 15 頁為上限(稿件電子檔請上傳 ODT 及 PDF 兩種格式各 1 份,各檔案大小為 10MB 為限)。
陸、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一、 競賽方式
(一) 評審方式採內部審查,故參賽者於競賽結束前或者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下不得自行公開參賽作品。
(二) 參賽者自行錄製說故事影片,表達方式不限,長度以 5 分鐘為限,並先自行上傳至 YouTube,觀看權限設定為不公開(上傳教學可參考 https://goo.gl/PnXG5S)。
(三) 得獎名單公告後,所有參賽者可將影片觀看權限調整為公開觀看,於各組選擇前 3 隊影片被按下「我喜歡」次數最高者頒發人氣獎,資料統計由 111 年 3 月 15 日起,至 4 月 6 日止。
二、 競賽規範與評審規則
(一) 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評分重點評選出得獎者。教育部與評審小組得保留最後裁決權。
(二) 競賽評分標準與權重:主題融入的適切性 30%、創意展現40%、影像技巧 15%、表演儀態 15%。
評分項目 | 評分重點 | 權重 |
主題融入的適切性 | 故事主題、議題探討動機及目的明確性。 | 30% |
創意展現 | 故事內容架構及表達方式之創意度,含音樂、道具、服裝、場景等。 | 40% |
影像技巧 | 影像畫面、聲音收音、剪輯後製處理技巧運用。 | 15% |
表演儀態 | 表演者肢體動作、口語表達、展演技巧等表現力。 | 15% |
總計 | 100% |
(三) 超時扣分原則說明:
影片長度以 5 分鐘為限。超時部分每 30 秒扣總分 1 分。超時 30 秒內扣 1 分,超時 30 ~60 秒扣 2 分,以此類推。
柒、競賽時程
(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項目 | 預定日期 |
比賽活動公告 | 110 年 10 月 15 日 |
報名及收件期限 | 111 年 1 月 31 日 |
獲獎名單公告 | 111 年 3 月 15 日 |
作品公開競選人氣獎 | 111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6 日 |
人氣獎獲獎名單公告及頒獎 | 111 年 4 月 22 日 |
*相關事項公告將以公文方式通知,獲獎名單將公告於教育部校園樹木資訊網站。
捌、錄取名額及獎項
一、 每分組取第一名 1 隊,共 4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15,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整、獎狀乙紙,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二、 每分組取第二名 2 隊,共 8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10,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整、獎狀乙紙,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三、 每分組取第三名 3 隊,共 12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整;指導老師獎勵金 2,000 元整、獎狀乙紙,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四、 每分組取佳作 4 隊,共 16 隊,獎狀乙紙。
五、 上開前三名及佳作錄取名額及獎項,教育部得視報名人數及審查結果調整獲獎名額或從缺。
六、 另每分組取人氣獎 3 隊,共 12 隊,獎狀乙紙、獎勵金新臺幣3,000 元整,依人數平均分配為原則。
七、 獲獎隊伍預定於 111 年 4 月 22 日舉行頒獎典禮,相關細節(含頒獎典禮地點)屆時將另行通知。獲勝之隊伍需於名單公布後10 日內繳交附件 5 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八、 現職公教人員者,建請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予以敘獎;學生部分由所屬學校予以敘獎。
(一) 前 3 名:建請記功 1 支。
(二) 佳作:建請記嘉獎 2 支。
(三) 人氣獎:建請記嘉獎 1 支。
組別 \ 獎勵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人氣獎 |
國小組 (低年級組) |
1 隊 | 2 隊 | 3 隊 | 4 隊 | 3 隊 |
國小組 (中高年級組) |
1 隊 | 2 隊 | 3 隊 | 4 隊 | 3 隊 |
國中組 | 1 隊 | 2 隊 | 3 隊 | 4 隊 | 3 隊 |
高中職組 | 1 隊 | 2 隊 | 3 隊 | 4 隊 | 3 隊 |
玖、注意事項
一、 附件 1 之競賽報名表由指導老師或家長擔任競賽聯絡人填寫報名。
二、 請參賽隊伍設計主題時以環境議題為主軸,參賽隊伍之作品與成果應避免使用政治、種族等敏感議題相關題材或文字。
三、 若於競賽期間,承辦單位因行政需求需聯繫者,將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繫,如 3 次(含)以上無法聯繫帶隊指導老師進行行政作業確認者,將視為棄權論。
四、 同 1 稿件僅能投稿 1 個型式,不得 1 稿數投。
五、 每人限報名一隊,若有團隊更換隊員、退出、遞補之情事,需於複審前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書(隊員或指導老師更換切結書如附件 3 所示),比例不得超過 50%為限,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可進行更換或棄賽。如發現未經同意同時報名(單一學生或老師同時參與多隊),主辦單位有權強制取消競賽資格。
六、 參賽隊伍需於報名同時繳交附件 2 之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並同意分享作品成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若因抄襲、研究成果不實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人應自行解決所有相關之智慧財產權爭議,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七、 競賽得獎作品,若經證實違反前點規定或因涉訟而敗訴者,主辦單位有權追討已頒發之所有獎項。
八、 倘競賽過程中參賽者或獲獎者經檢舉有不法情事之慮,主辦單位得另籌組專案調查委員會,進行專案調查及釐清。九、為維持競賽水準,必要時得以調整獎項或從缺。
十、 依行政院「跨主管機關及區域性競賽活動核發獎金或等值獎勵支給表」規定進行獎金核發,得獎隊伍所獲得之獎金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繳交相關所得稅。
十一、 主辦單位得自行或委由他人於頒獎典禮現場進行全程攝影及錄影。
十二、 附件 2 之無侵權切結書暨授權同意書由參賽隊伍之指導老師、聯絡人或法定代理人代表簽署,相關條款已註記於同意書內;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在拍攝或製作影片時,應先取得兒童監護人之同意,方得進行拍攝,故每位參賽學生之法定代理人須簽署附件 4 拍攝同意書。
十三、 晉級決賽及最佳人氣獎隊伍須於決賽前繳交附件 5 作品影音授權同意書。
十四、 依據教育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本競賽實施個資蒐集同意宣告。
十五、 主辦單位僅係取得利用著作之權利(包含公開放映、上映、傳輸、重製等),該比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仍屬參賽者所享有,無任何變動。
十六、 本競賽頒獎典禮將邀請所有得獎者出席,若因故無法出席,應派代理人參加,以利領取獎狀等獎項,如因故缺席者,請會後親自至主辦單位領取。
十七、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八、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九、 相關防疫規定應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衛生福利部修正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110 年 8 月 21 日發布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 80 人,室外 300 人之措施辦理,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疫情發展狀況做滾動式修正。
二十、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所需總經費將視教育部111 年度相關經費支應,如 111 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教育部得依審議結果調整經費或進行協商,並依預算法第 54 條規定辦理。
壹拾、活動聯絡窗口
一、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森林系 陳助理,電話 08-7703202#8276,電子信箱( gigi010610@gmail.com),來信請註明「主旨:教育部110 年度校園樹木說故事競賽」。
二、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施小姐,電話 02-7712-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