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嘉義縣「歡樂『稅』月在我『嘉』」租稅文創徵圖比賽
壹、主旨
為建立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或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之觀念及推廣租稅教育,藉由舉辦認識租稅圖像設計比賽激發創造力,並讓學生了解租稅對國家建設 之重要性,建立正確納稅觀念。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財政部賦稅署、嘉義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三、協辦單位:嘉義縣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學校: 嘉義縣中埔鄉和睦國民小學
參、實施方式
一、比賽組別
( 一 ) 國小組:本縣國小學生,分低、中、高年級三組。
( 二 ) 國中組:本縣國中( 含完全中學 )學生。
二、創作內容:
各項自選主題內容可參考嘉義縣財政稅務局網站 ( https://cyhtax.cyhg.gov.tw )
( 一 )國小低年級組
1.自選與下列三大定期開徵稅目相關主題
A.使用牌照稅
B.房屋稅
C.地價稅
2.參賽作品規格:
A.用紙規格以【八開】圖畫紙【直式】版面為限
B.用紙材料不限
C.不得上膠膜
〈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後製成「L夾」文創宣傳品〉
( 二 )國小中年級組
1.自選與下列三大宣導主題
A.統一發票兌獎APP
B.使用雲端發票好處
C.房屋稅或地價稅優惠減免
2.參賽作品規格:
A.用紙規格以【四開】圖畫紙【橫式】版面為限
B.用紙材料不限
C.不得上膠膜
〈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後製成「便條紙」型式之文創宣傳品〉
( 三 )國小高年級組
1.自選與下列宣導主題:
A.多元繳稅管道
B.E化繳稅方式
C.直撥退稅
2.參賽作品規格:
A.用紙規格以【四開】圖畫紙【橫式】版面為限
B.用紙材料不限
C.不得上膠膜
〈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後製成「書包」型式之文創宣傳品〉
( 四 )國中組
1.自選與下列宣導主題
A.地方稅網路申報
B.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2.參賽作品規格:製作成品將後製成貼紙
A.用紙規格以【四開】圖畫紙【橫式】版面為限
B.用紙材料不限
C.不得上膠膜
四、收件方式
( 一 ) 採用寄( 送 )件方式。
( 二 ) 收件截止日期:110年5月21日前送達學校為準。
( 三 ) 收件地點:嘉義縣中埔鄉和睦國民小學( 嘉義縣中埔鄉和美村後庄16號 ) 學務處曾輝銘主任收,聯絡電話:05-2304511轉113
( 四 ) 收件內容:
1.作品:作品標示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 附件一 )。
2.作品授權書:每張作品均需個別填寫1張。( 附件二 )
3.作品清冊: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電子檔請寄至和睦國小公務信箱 ( hmps@mail.cyc.edu.tw 如附件三 )
五、作品件數
( 一 ) 國小低、中、高年級及國中組共4組,學生每人最多一件作品,每件作品 限一位作者及一位指導教師。
( 二 ) 國小組每校每組至少繳交1件作品參賽。
1.12班以上學校,每校每組最多4件作品。
2.11班以下學校,每校每組最多2件作品。
3.國中組每校至少繳交1件作品參賽,每校至多6件作品。
六、錄取名次
( 一 ) 各組收件數在20件以下者,錄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1人,優選 2人,佳作5人。
( 二 ) 各組收件數在20件以上,30件以下者,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4人,佳作6人。
( 三 ) 各組收件數在30件以上者,50件以下者,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7人,佳作12人。
( 四 ) 各組收件數在50件以上者,錄取第一名1人、第二名2人、第三名3人,優選15人,佳作20人。
( 五 ) 各組優選及佳作人數,視作品水準由評審擇優增減獎勵人數。
七、成績公告:
比賽成績將公佈於本縣財政稅務局( https://cyhtax.cyhg.gov.tw ) 兒童網站-活動報報項下,及嘉義縣政府教育資訊網網站( http://www.cyc.edu.tw )
肆、評審:外聘國教輔導團及專長專家學者進行評審。
伍、評分標準:
依學生自行創作為主要評分標準
一、主題適切性( 40% )
二、創意度( 40% )
三、色彩結構( 20 % )
陸、成果展示
一、 得獎作品將彙編成冊或製作網頁供學校觀摩。
二、 得獎作品置於財政稅務局公開展示。
柒、經費來源:
本局年度代辦經費項下支應( 如經費概算表 )。
捌、獎勵
一、各組第一名1,200元禮券及縣府獎狀乙紙。
二、各組第二名1,000元禮券及縣府獎狀乙紙。
三、 各組第三名800元禮券及縣府獎狀乙紙。
四、 各組優選及佳作縣府獎狀乙紙。
五、 前三名指導教師給予嘉獎乙次,優選及佳作指導老師給予獎狀乙紙。
六、 活動結束後,執行成效良好之工作人員,核予嘉獎乙次之獎勵 ( 至多8人為限 )。
玖、預期效益:
藉由活動辦理達成租稅教育向下紮根的目標。
拾、附則:
一、 工作人員及評審委員請服務單位給予公( 差 )假。
二、 鼓勵參賽人員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篡改情事,且未曾參加縣內 其它比賽獲獎。如有上述情形,一經查覺,取消得獎資格。若涉及抄襲、模仿 之相關罰則,由送件者自行負責。
三、 主辦單位取得優先出版權及優先網路流通權、文宣傳播使用權,以分享經驗、 擴大影響面,參賽者不得異議。出版時,教育處有修改權,並得無償刊登出版 及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 因得獎作品需巡迴展覽或於運送過程中難免有所破損,故所有參賽得獎作品一 經遞交將不予發還。
五、 作品於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毀損或遺失,恕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