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
一、 比賽宗旨:
推展中等學校飛鏢運動風氣,提升中等學校學生飛鏢技術水準,特辦理本競賽。
二、 指導 位:
屏東縣政府、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三、 主辦 位:
屏東縣體育會、中華民國飛鏢總會
四、 承辦 位:
屏東縣體育會飛鏢委員會
五、 協辦 位:
屏東縣議員張平原服務處
六、 比賽日期:
110 年 3 月 6 日( 星期六 ),報到時間:上午 10:00。
七、 比賽地點:
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地址: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 39 號。
八、 報名資格:
凡各縣市就讀國中、高中之學生均可參加。
九、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
( 1 ) 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4461b75ff159f5ebd4a
( 2 ) 報名費用:100 元,比賽免投幣。
( 3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1 日截止。
( 4 ) 報名名額:32 人額滿。
( 5 ) 請先將報名費用匯款或轉帳至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帳戶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鳳山分行( ATM 轉帳銀行代號:822 ),
帳號:229540111007,戶名:中華民國飛鏢總會,
匯款完成後,請將匯款或轉帳末 5 碼填入網路報名表格,未匯款者視同未 報名完成。
( 6 ) 洽詢電話:中華民國飛鏢總會( 07 )7407660。
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於完成報名後即視同參賽人員同意所提個人資 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十、 競賽項目:
男女混合個人賽。
十一、 競賽規則:
採中華民國飛鏢總會軟式飛鏢最新規則。
十二、 比賽機台:
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審驗合格之比賽機檯
十三、 比賽賽制:
( 1 ) 採不讓級不讓分。
( 2 ) 採( OI/OO ) 301-301-301,3 戰 2 勝制。
( 3 ) 預賽採小組循環,取分組前 2 名晉級決賽。
( 4 ) 決賽採 敗淘汰制。
十四、 競賽獎勵:
前 3 名頒發獎盃、獎狀,第 5-8 名頒發獎牌、獎狀。
十五、 競賽規則:
( 1 ) 301 賽制:每人每輪 3 鏢,分數最先歸零者為勝,雙方投擲 10 輪仍未結束者,以最低分者為勝方,若雙方同分,則以「比紅心」方式決定勝負;開鏢規則:採「比紅心」,最接近黑心者先開鏢。
( 2 ) 「比紅心」:所投之飛鏢必須要在靶上,若所投之飛鏢未能固定在靶上則必須再投一鏢直至固定在靶上,最接近中心者先開鏢;若第 1 位擲鏢者投在正中心,則必須把鏢取下,讓第 2 位擲鏢者有機會可以擲中心。
( 3 ) 電腦螢幕顯示:參賽選手於比賽前仍須負責檢視螢幕上顯示正確的參賽選手順序,若未顯示的情況下投鏢別人的分數,投擲的鏢以 O 分記錄做為處罰,且不能重投。
( 4 ) 電腦螢幕上顯示錯誤分數、未顯示分數時或記分有差異等狀況時,應馬上停止比賽且不可移動飛鏢並通知大會裁判處理;若投出的飛鏢插在靶上而沒有顯示分數,可以通知工作人員以人工調整分數。
十六、 選手服裝規定:
比賽時須穿著整齊服裝,不得穿著拖鞋或涼鞋。
十七、 比賽抽籤:
訂於 110 年 3 月 2 日下午 14 時假中華民國飛鏢總會會址舉行錄影抽籤,於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官網公告賽程。
十八、 比賽細則︰
( 一 )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或類似明白之決定者,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 二 )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進行,選手不得異議。
十九、 比賽罰則
( 一 ) 報到檢錄須出示有照之證件,違者以棄權論,並取消其比賽資格。
( 二 ) 比賽進行中嚴禁選手與他人交談,比賽選手之手機須關機,比賽中一律不得接打手機,違反者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裁定棄權。
( 三 ) 每場比賽經大會公告開賽後,逾時 5 分鐘未出賽者裁定第 1 盤落敗,逾時 10 分鐘以上未出賽者,經裁判員及裁判長簽認後,該場次比賽以棄權論處。
( 四 ) 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冒名者以及被冒名者,皆以「違反運動員精神條例」論,處以棄權論處外並請離會場,其所參賽紀錄一律取消,並不得再參賽。
( 五 ) 選手均應遵守規則及大會紀律,不得以抗議手段或不良言語向大會裁判及賽程人員有不理性之行為,違者大會有停止該選手比賽之權利。
( 六 ) 非當場比賽之選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內,比賽已結束之選手應迅速離開比賽場地,不得藉故停留在場內。
( 七 ) 會場內一律禁止吸菸及使用閃光燈,違者經勸阻不聽,得由大會請離會場。
( 八 ) 選手比賽中如遭檢舉不符資格時,經查證屬實,即停止繼續比賽,所有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並函請所屬學校議處。
( 九 ) 比賽期間如有選手互毆、 辱裁判等嚴重情節發生,除停止該選手出賽外,並報請警察機關處理,停止該選手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比賽一年。
二十、 申訴:
( 一 )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審判委員會決定之,其決定即為終決。
( 二 ) 選手之參賽資格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後 1 小時內由選手提出,並繳交申訴保證金 3000 元,否則不予受理;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 三 )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十一、 本競賽帶隊教師、指導教練、參賽選手、裁判員、工作人員,得依大會秩 序冊所列名 准予公假辦理。
二十二、 附則:
( 一 ) 參加 位,一切費用自理。
( 二 ) 本比賽舉辦期間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由本會負責辦理,各參賽選手請務必依自行需要投保人身險事宜。
二十二、 為因應新型冠狀肺炎防疫措施,本賽事依照教育部體育署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大型體育運動賽會及活動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進行防疫管制工作。
二十三、 本規程修正時亦同,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告。
二十四、 比賽資訊請上中華民國飛鏢總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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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中華民國飛鏢總會舉辦「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該會110年1月11日鏢總字第1100111001號函辦理。 二、競賽日期:110年3月6日。 三、競賽地點: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
- 轉知中華民國飛鏢總會舉辦「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請查照。說明: 一、依據該會110年1月11日鏢總字第1100111001號函辦理。 二、競賽日期:110年3月6日。 三、競賽地點: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
- 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 報名系統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比賽宗旨:推展中等學校飛鏢運動風氣,提升中等學校學生飛鏢技術水準,特辦理本競賽。 二、指導單位:屏東縣政府、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 三、主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中華民國飛鏢總會 四、承辦單位:屏東縣體育會飛鏢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屏東縣議員張平原服務處 六、比賽日期:110年3月6日(星期六),報到時間:上午10:00。 七、比賽地點: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地址: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39號。 八、報名資格:凡各縣市就讀國中、高中之學生均可參加。 九、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1)報名網址: (2)報名費用:100元,比賽免投幣。 (3)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1日截止。 (4)報名名額:32人額滿。 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於完成報名後即視同參賽人員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 檢送中華民國飛鏢總會辦理「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競賽規程1份,請查照。一般附件 競賽規程.pdf (276.7k) 文件內容 一、依據中華民國飛鏢總會110年1月11日鏢總字第110011100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0年3月6日(星期六);比賽地點: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39號)。 三、各參與學校之隊職員、教練及選手,請本權責辦理公假登記事宜。
- 轉知中華民國飛鏢總會辦理「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訊息,請踴躍報名參加。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飛鏢總會110年1月11日鏢總字第1100111001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0年3月6日。 三、比賽地點: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地址:屏東縣屏東市華盛街39號。 四、檢附競賽規程1份供參,請各校逕本權責審酌是否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事宜,倘有相關詢問事項,請逕洽中華民國飛鏢總會(07)7407660。
- 110年度屏東縣主委盃中等學校飛鏢錦標賽一、比賽日期:110年3月6日(星期六)。 二、比賽地點:屏東飛行力學訓練中心,地址:屏東縣屏東市 華盛街39號。 三、檢附競賽規程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