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臺南市「租稅宣傳圖卡設計比賽」租稅宣導活動

110年度臺南市「租稅宣傳圖卡設計比賽」租稅宣導活動

 總獎金: 1130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0-15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主辦單位電話: 06-216-0216分機1397(謝先生)

一、 活動目的

藉由電腦繪圖方式設計租稅宣傳圖卡徵稿比賽,鼓勵發揮創意,將稅務常識、防疫線上申辦免出門、雲端發票優點、統一發票兌獎 APP 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製作有趣的宣傳圖卡,傳達給大眾,推廣租稅教育。

二、 主辦單位

主辦機關: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三、 活動時程

(一)徵稿日期:即日起至 110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5:30 止

(二)得獎公告:預訂 110 年 11 月底

(三)領獎作業:預訂 110 年 12 月

四、 參賽資格

(一)高中職組:110 年 9 月起為本市高中職一年級至三年級的學生。

(二)社會組:戶籍設於本市或於本市居住者(包括就學、工作者【請檢附證明】)。

五、 報名及繳件方式

(一)報名參賽者備妥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於截止日 110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5:30 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自送達;信封請註明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租稅宣傳圖卡設計比賽」。

(二)收件時間:上班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三)收件地點:700202 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 1 段 96 號。

(四)聯絡電話:06-2160216 分機 1397 謝先生

六、 徵稿主題、作品內容及投件規格

(一)徵稿主題:請參賽者以「統一發票兌獎 APP 好處多」、「防疫線上申辦免出門真便利」、「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維護您稅的權益」等為發想,自行發揮創意創作角色,作品呈現需淺顯易懂,將日常用語及日常消費相關情境,發揮聯想將租稅宣導及生活元素融入作品中。

(二)作品內容及投件規格

1.以電腦繪圖方式設計租稅宣傳圖卡,不得以照片參賽。

2.每位參賽者必須由以上三個徵稿主題,擇選二個主題為內容,以一圖一概念設計繳交 2 張不同主題圖,並依活動公告粘貼於裱板上。

3.參賽者參賽件數每人以 1 件為限,繳件作品應含「作品紙本」及「光碟檔案」,一式一份,以紙袋或大信封裝妥,整理方式如下:

(1)「作品紙本」請繳交黑色硬紙裱板,規格尺寸 A3(297mm*420mm),並完成以下內容:

a.正面: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及作品授權書(格式詳附件1、2),並輸出為A4紙張,於簽名或蓋章(本人)後分別黏貼於裱板正面之左邊及右邊。

註:聯絡電話請務必詳實正揩填寫,若因無法聯繫而導致得獎權益喪失不得異議。

b.背面:請填寫徵稿主題、作品名稱(20字以內)及作品說明(80字以內),並將參賽作品圖檔插入圖一、圖二區(180mm*180mm)後,輸出為彩色A3紙張(格式詳附件3)黏貼於裱板背面 。

(2)「光碟檔案」建檔準則規範如下:

a.圖片及檔案規格:

圖片規格
項目 數量 圖片大小(單位:pixel) 檔案類型
圖片 2 張 W3000 × H 3000 AI 及 JPG
文字內容
作品名稱 作品說明 檔案類型
20 字以內 80 字以內 .doc、.docx 或.odf
1.解析度請設為 350dpi 以上;色彩模式為 RGB。

2.每張圖請獨立建檔(勿將所有貼圖置於同一檔案內)。

3.附件 3 之「作品說明」,請以短文描述作品名稱與徵稿主題間之關係。

b.請於光碟片上寫上參賽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3)報名表暨個資同意書、作品授權書及貼圖說明,請至本局網站(網址: https://www.tntb.gov.tw)首頁/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七、評選方式及標準

(一)資格審查:由主辦機關辦理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

2.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3.經活動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評審,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二)作品評選:

1.遴聘相關專家 3 人擔任評審。

2.評選標準:

項目 主題掌握及理念 整體視覺效果及構圖表達 創意表現及獨特性
說明 主題理念之契合度

(是否符合簡章規定,且傳達正確之政策及訊息)

技巧表現及整體性 原創、新穎、趣味及精彩度
配分 40% 30% 30%

3.實際得獎名額將由評審團於決選時,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作品未達標準者得以「從缺」處理。

4.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三)領獎作業: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時間及辦法,請確實填寫聯絡電話及相關資料,若因無法聯繫,導致得獎權益喪失不得異議。

(四)參加本活動即同意並尊重評選結果。

八、 人氣獎評選

(一)入選作品由本局上傳網路,透過「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稅樂園.好康報」FB 粉絲專頁舉辧網路票選活動,各組分別錄取前 3 名,票選活動期間及辧法另於上揭 FB 公告之(不另行通知)。

(二)累積票數須達 100 票以上方具得獎資格(重複投票以 1 次計),未達標準者獎項得從缺;累積票數相同時,名次以抽籤定之。

九、 作品等級及獎勵

(一) 名次及獎勵:

類別 名次(名額) 高中職組 社會組
作品獎 (現金) 第 1 名(共 1 名) 10,000 元 12,000 元
第 2 名(共 1 名) 8,000 元 10,000 元
第 3 名(共 1 名) 6,000 元 8,000 元
佳作(共 10 名) 2,000 元 3,000 元
人氣獎 (禮券) 第 1 名(共 1 名) 2,000 元 2,000 元
第 2 名(共 1 名) 1,500 元 1,500 元
第 3 名(共 1 名) 1,000 元 1,000 元
註:以上得獎者贈奬狀乙幀。

(二)所得稅申報:

各項獎金將由主辦單位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開立扣(免) 繳憑單申報,請得獎人併入 110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十、 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

(二)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活動簡章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三)參賽作品應確實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四)參賽作品應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亦未以任何實體、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或發表。

(五)參賽作品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六)參賽作品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曾為商業用途或以此獲得金錢酬勞,亦不得有暴力及色情題材或違反相關法令之題材。

(七)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及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

(八)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十一、 得獎作品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同意主辦機關將作品進行商品化,必要時對作品具修改權利,且同意無償協助主辦機關對作品進行後續商品化之修改,未能配合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二)得獎者須配合主辦機關於指定日期內提供詳細相關設計資料,以利日後作業使用,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十二、 其他注意事項

(一)主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選作業方式,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二)參賽者如對比賽結果有疑義,請於得獎公告日起 3 日內以書面逕向主辦機關提出;主辦機關將依據本活動簡章做出解釋,倘若本活動簡章無法解釋,則提交評審團,由評審團做出最後決議。

(三)參賽者填寫各項資料需為本人資料,倘若有冒名頂替之情事,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

(四)因報名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僅供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10 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租稅宣傳圖卡設計比賽」租稅宣導活動聯絡、給獎、身分確認使用,不另作其他用途,報名即視同同意本聲明。

(五)所有入選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做為租稅宣導、展覽、文宣印製及再利用等權利,並得自行節錄、增刪、修改,或授權第三人使用等,及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不另給酬。

(六)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不得涉及抄襲、仿冒或重複作品參賽之情事,違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另得獎作品若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名次不遞補)。

(七)參賽者因違反比賽規定,所引起之任何法律糾紛及責任,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已善盡告知之義務,概不涉入。

(八)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凡報名參加本比賽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活動簡章中各條款內容,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簡章所述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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