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雲林縣好品德好童軍第六屆「我愛童軍畫我童軍」繪畫寫生比賽
雲林縣童軍會舉辦110年度好品德好童軍-第六屆「我愛童軍畫我童軍」繪畫寫生比賽活動,歡迎報名參加~~
活動地點:斗南鎮重光國小。(雲林縣斗南鎮將軍里溫厝1號)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點止。
比賽日期: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
雲林縣110年度好品德好童軍-第六屆「我愛童軍 畫我童軍」繪畫寫生比賽 實施計畫
一、目的:
本活動舉辦之目的除希望藉由活動鼓勵各校學生進行寫生創作品德素養,培養學生的品德美感,進而提升本縣藝術教育水平之外,童軍活動是世界性的運動,且具有高度的教育價值,能夠訓練做事的能力,養成良好的習慣,使其常識豐富,體魄健全,品德教育,在體驗服務學習中培養責任感、互助合作和領導能力,進而成為一個健全的好公民。所以我們更期望讓學童透過彩繪寫生童軍露營區,用眼睛觀察、用心體會描繪出對童軍教育活動的興趣,也喚起家長對童軍教育的支持。
二、主辦單位:
三、承辦單位:
斗南鎮重光國小、雲林縣童軍會
四、 協辦單位:
天堂鳥社區童軍團、他里霧社區童軍團
五、活動日期與行程:
(一)、 比賽日期:110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
(二)、 報到時間:當日上午08:30至09:00
(三)、 比賽時間:當日上午08:30至12:00截止收件。
(若因天候不佳,主辦單位將於前1天於本府教育網公布延後舉辦相關訊息。若比賽當天因豪雨等天氣因素或其他臨時狀況不適合比賽進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比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行程表:
時間 | 行程 | 備註 |
08:30~09:00 | 報到並領取畫紙 | |
08:30~12:00 | 繪畫寫生比賽 | |
12:00~ | 收件截止 |
六、活動地點:
斗南鎮重光國小校園(雲林童軍重光營地)
七、參加對象:
全國各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幼兒園生均可報名參加。
報名方式:
(一)、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上雲林縣童軍會網站 ( http://163.27.240.83)報名。
(二)、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
八、競賽組別及參加對象:
■繪畫寫生類:
(一)、 國中組: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
(二)、 國小低年級組: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低年級學生。
(三)、 國小中年級組: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年級學生。
(四)、 國小高年級組:各公私立國民小學高年級學生。
(五)、 幼兒園組:各公私立幼兒園學生。
九、評選與展覽:
(一)、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或老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
(二)、 各組參賽之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三)、 獲選作品,雲林縣政府及承、協辦單位得以不同形式進行攝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之權,不另給費。
(四)、各組優勝作品,擇期在重光國小展覽,展覽日期另行公告於重光國小網站。
十、獎勵方式:
(比賽作品品質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
(一)各組錄取名額如下,得獎名單預定於110年10月30日下午3時前公告斗南鎮重光國小、雲林縣童軍會網站或雲林縣教育網。
1、第一名:錄取1名,頒發獎狀乙張,獎品1份。
2、第二名:錄取2名,頒發獎狀乙張,獎品1份。
3、第三名:錄取3名,頒發獎狀乙張,獎品1份。
4、佳 作:約參賽者(作品)四分之一,並得就參賽水準酌予增減名額,各頒發獎狀乙張,獎品1份。
(二)、得獎人員由雲林縣政府頒贈獎狀乙幀、承辦單位雲林縣童軍會頒發獎品1份以玆鼓勵。
(三)、學生獲佳作以上名次者,其指導老師(各項比賽擇最優成績乙件給予獎勵;且限就讀學校教師為主),由雲林縣政府頒給獎狀乙幀以玆鼓勵。
十一、比賽規則:
(一)、 所有參賽者請於比賽時間內,自行前往活動地點,以重光國小校園或童軍營地、活動情景為主題,並限當日現場繳件。
(二)、 參賽者應於比賽當日上午9:00前至斗南鎮重光國小(服務台)報到領取畫紙及繳交參賽與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請事先填妥,報到時繳交即可)。
(三)、 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或請人代筆等情形,違者不予評分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 比賽使用時間於10/30當日12:00結束,並限於比賽現場作畫並繳交作品及參賽與得獎作品版權授權同意書至服務台,逾時未交者,以棄權論。
(五)、 畫紙一律以主辦單位於現場所提供背面加印比賽用紙標示為準,參賽者以其它格式紙張作畫不予列入評分。可使用水彩、粉臘筆或彩色筆,顏料素材不拘。
(六)、 參賽者請在畫紙背面方格內填妥各項應填項目,並不得在畫紙正面簽名或作任何記號;若資料填寫不全或在畫紙正面簽名、作記號者不予評選。
(七)、 參加者請自備寫字筆、畫具、材料、飲水、雨具、防蚊等用品(請勿共用)。
(八)、 參賽報名者請家長或老師陪同,注意環境安全、衛生,避免意外發生。
十二、頒獎:
本次比賽暫定不另外舉行頒獎典禮,請得獎者或代領者將於110年11月9日(星期一)以後,請於上班時間假斗南鎮重光國小辦公室領取(聯絡電話:6341131),若有其他辦理方式於重光國小或雲林縣童軍會網站上公告。
十三、防疫規範:
1.本次活動為戶外場地,依防疫規定人數控制在300人以下。
2.凡進入校園者請全程佩帶口罩進行實聯制。
3.參加學生及陪同家長須量額溫、消毒並保持社交距離。
4.參加學生及陪同家長額溫超過37.5度,請勿進入比賽場地。
5.個人防疫物品請自行攜帶(如隔板、防疫酒精…等)。
6.請參加人員及陪同家長必須配合主辦單位防疫規定,如不配合取消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十四、注意事項:
(一)、 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所有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府所有,本府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之非營利使用,不另致酬。
(二)、 參賽者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本辦法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
(三)、 凡參加比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各項規定。
(四)、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公布於本縣教育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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