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飛航安全宣導活動繪畫比賽
一、 目的:
擴大飛航安全宣導參與對象,飛航安全教育向下紮根。
二、參選日期:
參選作品於110年6月16日( 星期三 )以「掛號郵件」或親送方式送達( 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親送時間請於下午18:00前送達服務臺 )。
聯絡電話:( 06 ) 260-1031、( 06 ) 260-1033
三、 邀請參加對象:
本機場週邊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中年級( 3、4年級 )、高年級( 5、6年級 )在校學生參賽。
四、 版幅與內容:
版幅與內容
( 1 )版幅: | 作品規格8開尺寸( 約寬39 x 高27公分 ),以橫式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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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創作形式: | 畫具及顏料素材不拘,限平面手繪創作( 不包含電腦繪圖合成 ) | ||||||||||||||
( 3 )內容: | 飛航安全宣導主題如下,相關資料請至臺南航空站網頁下載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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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
( 1 )第一階段: | 採淘汰制進行初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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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第二階段: | 入選作品由評審依下列標準進行評分。總分為100分,依各評審評分加總後,由高至低依序選出各組之優勝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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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評審委員:
由航空站及駐站相關單位、航空公司及另聘高中美術教師3位以上組成。
七、 評審日期:
1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於本站消防大樓二樓會議室公開評審。
八、 評審結果公布:
110年6月28日( 星期五 )前公布於航空站網站,並函文通知得獎者所屬學校。
九、 獎勵方式:
獎項分中年級組( 3、4年級 )及高年級組( 5、6年級 )。
獎勵方式
( 一 )
- 特優獎三名,禮劵/提貨劵各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及獎狀1紙。
- 優等獎三名,禮劵/提貨劵各新臺幣壹仟元及獎狀1紙。
- 佳作獎十名,禮劵/提貨劵各新臺幣伍佰元及獎狀1紙。
( 二 ) 擇適當位置張掛、以供展示,並另擇期假本站公開頒獎。
十、 報名表請浮貼於參賽作品背面。
十一、 參賽作品歸本站運用
不另退還,得獎作品之作者同意無償讓與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南航空站,並放棄其對臺南航空站行使著作人格權。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