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桃園市原住民族經濟產業創意設計與行銷企劃競賽

110年桃園市原住民族經濟產業創意設計與行銷企劃競賽

 總獎金: 24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7-30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552-2815(高小姐)、08-762-5821(謝小姐)

主辦單位Email:maotaid001@gmail.com

一、目的

1.為提升桃園市原住民族就業機會及產業競爭力,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執行單位:茂泰行銷有限公司 )透過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創意設計與行銷企劃競賽,激發出新的創意思考與商業模式,進而與產業需求銜接,以落實創新成果產業化之激勵政策,創造經濟價值。

110年桃園市原住民族經濟產業創意設計與行銷企劃競賽

2.本競賽初賽入圍者,可免費參加創業精進工作坊。

二、指導單位

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主辦單位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執行單位

茂泰行銷有限公司

三、活動期程

時間 內容
即日起至110年7月30日 報名截止日
110年8月9日至110年8月13日止 資格審查及初審
110年8月16日 初審公告
110年8月30日 複審
110年9月7日 得獎公告
110年9月11日 頒獎典禮

四、參賽資格

以年滿18歲至45歲設籍、工作或就學於桃園市之原住民族人為主。( 需檢附相關就學證明、工作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

五、參賽辦法

報名方式 需檢附資料 備註
※本年度COVID-19疫情因素不開放現場繳交報名※
一、E-mail文件繳交 填寫報名資料、上傳資料、照片等相關檢附資料文件完成報名。

主旨:〝桃原之星〞創意提案競賽小組收

1.報名表

2.企劃書( 含封面 )

3.切結書

4.原民身分證明( 以下擇一 )

a.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登載內容為最新資料 )。

b.戶籍謄本正本( 近3個月內申請 )

c.電子戶籍謄本( 近3個月內申請 )

7/30( 五 )16時前E-mail至

maotaid001@gmail.com( 茂泰專案信箱 ),電子郵件報名成功後,以工作小組回信為憑,若3日內未收到信件回覆,請主動來信或來電與收件單位確認。

二、書面文件繳交 掛號郵寄 臺北分公司:

臺北市大同區太原路54號-1

02-25522815

專案部 高小姐

屏東總公司:

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園西二路16號B402

08-7625821

專案部 謝小姐

1.資料文件需裝入牛皮紙袋,並於封面註明〝桃原之星〞創意提案競賽。

2.作品請檢附電子檔( 光碟或隨身碟 ),請註明參賽隊名及作品名稱以便識別。

3.掛號郵寄以7/30( 四 )16時前送達時間為憑( 郵寄請自行注意送達時間 )。

4.工作小組會於寄達後3日內信件回覆,若未收到者,請主動來電與收件單位確認。

三、google表單報名 網路報名 google網頁表單報名截止

1.7/30( 五 )16時前需填寫清楚上列各項資訊,並依照附件需求上傳相關文件。

2.以工作小組回信為憑,若3日內未收到信件回覆,請主動來電與收件單位確認。

注意事項:

採個人或團體報名,1人/組限提一案為基準。

1.以個人方式報名,一人以一案為限。

2.以團體方式報名,最多以三人為一組,且其中至少兩人為原住民身分( 複審口試者以原住民為限 ),每組限提一案。

3.參賽人員不得跨組或跨隊重複報名,若經審查發現違反此規定者,將取消原組( 隊 )別與跨組( 隊 )資格。

六、初審作業與公告

1.初審結果公告:110年08月16日

( 1 )由執行單位進行報名者身分資格等基本文件審查,再由執行單位邀請評審團隊進行初審作業,預計選出至少10件入圍通知,正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桃原110年度原住民族產業推廣〞專屬網站及粉絲專頁,並以電話及信件聯繫通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 2 )徵選案件:正取10案,備取5案。

( 3 )報名資料如有遺漏需補件者,將於收件截止日起1周內開放資料補正,逾期則不受理。本項補正僅限報名表單及相關證明文件缺漏,提案計畫書不接受補正。

( 4 )初審提案計畫書審查項目:

評選標準 標準說明 比重
創新性 構想創新程度 40%
可行性 技術、產品或商業模式的可行性及經費分配概算 40%
影響力 需求滿足、預期效益等 10%
執行力 投入人力資源及各人員工作分配 10%

七、複審作業

1.複審時間:110年08月30日

2.複審方式

提供初審委員意見,補充製作複審簡報或影片,檔案須於複審日前三天提交。

( 1 )每組報告時間15分鐘,形式以Powerpoint、影片等方式進行。

( 2 )由評審提出問題,採統問統答方式進行回覆,時間為10分鐘。

( 3 )若評審尚有問題或要求進行補充,時間為5分鐘為限。

3.複審資格

( 1 )通過初審之個人或團體,即取得資格參與本競賽複審作業。

( 2 )參與複審之個人或團體,需於複審前3天內提供簡報或影片,並辦理報告順序抽籤事宜。

( 3 )複審地點:

中原大學育成中心( 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499號-知行領航館301 )

( 4 )團體報名者,複審提案簡報人需具原住民身分。

4.複審評分標準

評選標準 標準說明 比重
創新性 構想創新程度 30%
可行性 技術、產品或商業模式的可行性及經費分配概算 40%
影響力 需求滿足、預期效益等 10%
執行力 投入人力資源及各人員工作分配 10%
完整性 計畫架構的完整度 5%
表現力 簡報及答詢之口頭報告條理 5%

5.簡報格式

( 1 )創新性:構想服務創新程度

( 2 )可行性:技術、產品或商業模式的可行性及經費分配概算

( 3 )影響力:需求滿足、預期效益等

( 4 )執行力:投入人力資源及各人員工作分配

( 5 )完整性:簡報及答詢之口頭報告條理

八、競賽獎項

獎項

( 1 )首獎:取乙名,新臺幣10萬元、獎盃乙座

( 2 )貳獎:取乙名,新臺幣5萬元、獎盃乙座

( 3 )參獎:取貳名,新臺幣3萬元( 取2名 )、獎盃乙座

( 4 )佳作:進入複審10件作品中6組,創業補助獎勵金新臺幣5,000元。

備註:

( 1 )如件數未達10案,錄取名額依初審通過名額之40%或審查委員決議頒發。

( 2 )本活動頒發之獎金將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繳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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