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四十三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
一、 依據:
教育部109年7月30日臺教授體字第1090024873號函及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月5日臺教體署競( 二 )字第1090044588號函核定辦理。
二、宗旨:
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推展現代五項運動,提升選手技術水平。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
五、協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高雄市左營高中、高雄市楠梓高中。
六、承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總會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委員會。
七、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14日( 星期五、六、日 )三天。
八、比賽地點:
高雄市楠梓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訓練中心。
九、參加資格與分組:
1.社會男子組/女子組:年齡不限。
2.高中男子組/女子組:高中、高職在學學生。
3.國中男子組/女子組:在學國中生。
4.國小男子組/女子組( A項 ): 在學國小生。
5.國小男子組/女子組( B項 ): 在學國小生。
備註:.國小組:
A項為( 游泳、擊劍、跑步射擊 )
B項為( 游泳、跑步射擊 )各單位不可重複報名。
十、比賽項目:
1.社會男、女組:
游泳( 自由式200公尺 )、擊劍( 銳劍 )、馬術( 障礙超越 )、跑步3,200公尺,射擊20個靶( 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
2.高中男、女組:
游泳( 200公尺 )、擊劍( 銳劍 )、跑步3,200公尺,射擊20個靶( 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
3.國中男、女組:
游泳( 200公尺 )、擊劍( 銳劍 )、跑步2,400公尺,射擊15個靶( 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
4.國小男子組/女子組( A項 ): 在學國小生。
游泳( 100公尺 )、擊劍( 銳劍 )、跑步1,600公尺,射擊10個靶( 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
5.國小男子組/女子組( B項 ): 在學國小生。
游泳( 自由式100公尺 )、跑步射擊( 跑步1,600公尺,射擊10個靶( 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5個靶-跑步800公尺,射擊距離6公尺,射擊允許時間50秒 )。
十一、比賽規則:
依據國際現代五項之最新運動規則。
十二、報名手續:
1.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止。
2.報名表請傳真07-3527309或E-MAIL: tpe.mpb@msa.hinet.net。
線上報名連結 https://forms.gle/eUfxHmEDKcsUdFeJ7
報名確認連結 https://reurl.cc/4mA7gL
*報名截止日前,選手資料若有任何更改請來電洽詢。
3.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費用支出後退還餘款。
十三、報名費:
每人新台幣500元,。
十四、錦標與獎勵:
◎個人錦標:各組錄取前六名( 各組若不足十二人則僅取前三名 )發給優勝獎狀乙紙。
◎ 團體錦標:各組錄取前三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以茲獎勵。
【備註:各單位/學校如有2隊以上( 含2隊 )於前三名,僅錄取一隊最佳成績之隊伍,另一名次需轉讓給成績次優隊伍】
十五、本次比賽
為本會指定符合教育部頒訂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所訂甄試資格之運動錦標賽,凡參加本比 賽其成績符合下列規定者,將具有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 一 )參賽隊( 人 )數十六個以上:最優級組前八名。
( 二 )參賽隊( 人 )數十四個或十五個:最優級組前七名。
( 三 )參賽隊( 人 )數十二個或十三個:最優級組前六名。
( 四 )參賽隊( 人 )數十個或十一個:最優級組前五名。
( 五 )參賽隊( 人 )數八個或九個:最優級組前四名。
( 六 )參賽隊( 人 )數六個或七個:最優級組前三名。
( 七 )參賽隊( 人 )數四個或五個:最優級組前二名。
( 八 )參賽隊( 人 )數二個或三個:最優級組第一名。
◎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 網址:issport.camel.ntupes.edu.tw )歷年簡章。
◎惟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現代五項』列為競賽種類( 或項目 )時,本比賽依規定將不具有前述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實際參賽隊( 人 )數1個者不辦理該組比賽,或實際參賽隊( 人 )數1個者不具申請甄試資格。
◎本比賽高中組及國中組競賽項目將列入優良學生甄試條件。
十六、 申訴:
( 一 )有關選手資格、賽程安排等非技術性或競賽規則問題事項,應於比賽前提出,開賽後概不受理。
( 二 )比賽中對裁判之判決有疑義時,應由在場教練席之領隊或教練該場雙方選手及執法裁判尚未離場前向審判委員提出抗議書,事後不予受理。
( 三 )凡提出申訴者,須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伍仟元整,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予以沒收。
( 四 )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議之判決為終決。比賽成績如有異議,可在公佈後三十分鐘內,由領隊以書面提出並繳納申訴費伍仟元,經審判委員判決後不得再申訴。
( 五 )受理性騷擾爭議管道:中華民國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運動協會/07-3528976/Email: tpe.mpb@msa.hinet.net ,活動現場由大會服務組受理申訴。
十七、懲戒:
凡參賽選手違反競賽規則者,依該規則處理。
十八、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輔導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第6條規定辦理投保300萬元以上人身保險( 含死亡、傷殘及醫療給付 )。
十九、一般注意事項:
1.各參加隊伍、單位或個人應依疾管署、教育部等發布之新冠
肺炎疫情作業規定辦理。
2.除馬匹及槍枝由大會提供外,其餘比賽器材,選手應自備。
3.本規程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4.連絡電話:( 07 )352-8976 FAX:( 07 )352-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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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第四十五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112年第四十五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2年03月03日止。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3月17日 ~ 19日 (星期五、六、日) 三天。 比賽地點: 高雄市楠梓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訓練中心。 比賽規則: 依據國際現代五項之最新運動規則。
- 110年第四十三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110年第四十三屆全國中正盃現代五項運動錦標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止。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14日(星期五、六、日)三天。 比賽地點:高雄市楠梓現代五項暨冬季兩項訓練中心。 比賽規則:依據國際現代五項之最新運動規則。 個人錦標:各組錄取前六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