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文學」常態補助.第1期
收件時間
2021/01/01-2021/02/01
結果公告
2021/04/15
計畫執行起始時間
2021/05/01
補助辦法
本類受理–創作、調查與研究、研討會、研習進修、出版項目。
本類申請–請使用「國藝會藝文補助資訊系統」進行線上申請;如需紙本申請,請至國藝會網站下載申請表格,並於申請時檢附電子檔。
整體考量方向:
1. 具文學發展潛力、開創性、史料價值者。
2. 計畫內容能與社會脈動結合者。
3. 尊重傳統,且能隨時代翻新注入新活力。
4. 邊緣性題材的開拓與研究。
5. 團體性計畫,著重團體長期經營情況、專業規劃能力及敬業精神。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於民國八十五年一月,依據「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成立,是以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之展演環境、獎勵文化藝術事業、提升藝文水準為宗旨的非營利組織。
本基金會的基金來自政府與民間,除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捐助外,更透過各項募款活動,匯集社會各界的資源,共同推動文化藝術的發展。
本基金會設有董事會與監事會,董事會負責基金會業務方針之核定及基金之保管運用;監事會則負責稽核並監督基金會之財務狀況。
補助目的
本基金會之補助,是依循本基金會宗旨,其目的是運用公共資源,催生民間活力,營造有利於文化藝術工作均衡發展之環境,並維護各族群特有文化藝術之傳承與發展。
補助重點包括:
一、前瞻或突破性之藝文創作。
二、文化藝術之專業講習與調查研究。
三、擴展國際交流之文化藝術工作。
四、藝文團體經營之穩定、持續與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