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臺南市「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
壹、依據:
一、 臺南市110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二、 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超額比序競賽項目。
貳、目的:
一、 鼓勵學生了解在地環境與生活俗諺語,學習前人的智慧結晶,汲取生命智慧。
二、 藉結合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之俗諺創作「魔法語花一頁書」作品,融入多語言與多元文化學習。
三、 促進跨領域學習,融合語文領域與藝術與人文領域,發揮個人創意,學習與成長,促進本土教育與多元文化素養向下紮根並與他人分享學習成果。
四、 推動臺南市在地化與國際化雙軌教育並進之理念,延續本土精緻教育精神,學習尊重、包容與分享,進而關懷、體貼不同族群。
叁、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新市區新市國小
三、協辦單位:臺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文組、新住民語文教育輔導團
肆、實施方式:
一、本土語文類
國中小每校參賽作品至少1件,共分「國小中年級A組」、「國小中年級B 組」、「國小高年級C組」、「國小高年級D組」、「國中一般E組」、「國中美術班F組」共6組:
編號 | 比賽組別 | 比賽組別說明 | 比賽件數上限
(每校) |
1 | 國小中年級A組 | 12班含以下 | 10件 |
2 | 國小中年級B組 | 13班含以上 | 15件 |
3 | 國小高年級C組 | 12班含以下 | 10件 |
4 | 國小高年級D組 | 13班含以上 | 15件 |
5 | 國中一般E組 | 10班含以下 | 10件 |
11~30班含以下 | 20件 | ||
31班含以上 | 30件 | ||
6 | 國中美術班F組 | 設有美術類藝才班學校 | 20件 |
二、 新住民語文類
國中小學生自由參加,共分「國小G組」、「國小G組」及「國中H組」共3組。
編號 | 比賽組別 | 比賽組別說明 | 比賽件數限制
(每校) |
7 | 國小中年級G組 | 國小中年級 | 每校件數上限最多為10件,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至少交1件作品。 |
8 | 國小高年級H組 | 國小高年級 | 每校件數上限最多為10件,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至少交1件作品。 |
9 | 國中I組 | 國中一至三年級 | 每校件數上限最多為10件,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至少交1件作品。 |
三、 本土語文類與新住民語文類合計每校總件數上限最多為40件。
四、 為鼓勵學生創作,新住民語文類不限新住民子女亦不限申請新住民語文課程學校之學生均可創作。
伍、報名與送件:
先進行網路報名後,再將作品郵寄送件。
一、 網路報名:110年10月25日至110年11月5日下午5時止。
報名網址110年10月份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
二、 作品送件:一律以郵寄方式送件(不受理親送)至承辦學校新市國小。
(一)收件時間:自110年11月1日至110年11月10日下午5時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
(二)郵寄地址:744臺南市新市區新市里1鄰中興街1號(新市國小教務處收)
(三)信封請註明:臺南市110學年度「魔法語花一頁書」競賽參賽作品。 三、送件內容:網路報名完成後,由報名系統列印以下文件,請備齊後始郵寄送件。
(一)報名清冊:參賽作品由學校統一送件比賽(分校請由本校一併送件),不受理個人送件。一校以一次報名為限,請學校依組別列印送件清冊並完成核章。
(二)指導老師清冊:需核章。
(三)作品個別報名表(含版權授權同意書及條碼):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每份報名表僅可填一位作者。
1.網路報名時請詳填相關欄位(附件一:學生作品報名資料,供學校應用),系統會自動產生報名表及作品條碼,請使用列印品質佳的雷射印表機進行列印。
2.英文名以護照拼法或已登記註冊之名稱為主,若無則採通用拼音。
※英文姓名規格需依據第二官方語言辦公室範例:英文名格式為「姓名-字」(注意姓後面不加逗號,姓名第三字小寫,例如:王小明Wang Siao-ming)
3.作品版權聲明:完成報名程序後,列印報名表,版權授權同意書同時出現於報名表上,請參賽者親筆簽名。
(四)作品:(進行作品創作和指導時,請詳閱陸、實施內容之三、作品創作說明。)
1.請務必將作品個別報名表黏貼牢固,避免掉落影響學生權益。
2.所有報名作品與報名清冊、指導老師清冊一同放入寄件之紙袋、盒子或箱子……內。
陸、實施內容:
一、本土語文類
(一)每件作品運用一句(或以上)之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進行主題式圖文創作。
鼓勵各校結合本土校訂課程內容為競賽主題。
(二)本土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限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含西拉雅族語),必須含該句本土語文俗諺之羅馬拼音:
例句1:兄弟若仝心,烏塗變成金。(閩南語)
(Hiann-tī nā kāng sim, oo-thôo piàn-sîng kim.)例句2:食毋窮,著毋窮,毋曉計畫一世窮。(客語四縣腔)
(siid mˇ kiungˇ, zogˋ mˇ kiungˇ, mˇ hiauˋ gie vag idˋ se kiungˇ) 例句3:勤勞的人,肩上有露水,腳邊有螢火蟲。(馬蘭阿美語)
(O malalokay a tamdaw, si’o’ol ko ’afalaan, si’alupaynay ko o’o.)
二、新住民語文類
(一)每件作品運用一句(或以上)之新住民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進行主題式圖文創作。
(二)新住民語文俗諺或智慧用語,限越南語及印尼語,必須含該句越南語、印尼語俗諺之華語說明及語言別說明。
例句1:Việc quan trọng làm trước.─ 重要的事先做。(越南語) 。
例句2:Air orang disauk, ranting orang dipatah, adat orang diturut.入鄉隨俗(印尼語)
三、作品創作說明:
(一)規格:請以四開畫紙(材質不限),進行橫向、單面創作,並於背面右下角位置黏貼作品報名表【A4尺寸】。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
(二)內容:
1.每件作品以一個主題進行創作:請依本土語文組及新住民語文組別,以運用之本土語文俗諺或新住民語俗諺為作品主題(或名稱)進行整頁或分格創作。【作品明顯以本競賽名稱為作品主題(或名稱)者,不予評選。】
2.本土語文俗諺、新住民語俗諺之書寫文字務必正確:
(1)本土語文組:
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含羅馬拼音字母)需符合教育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推薦用字或該族群慣用字。用字可參考臺南市臺灣母語日網站\教學資源\本土語文俗諺書寫文字,網
址: http://web.tn.edu.tw/ma-lang/?page_id=2516
(2)新住民語文組:
新住民語文越南語及印尼語俗諺書寫文字需符合越南及印尼教育機構的推薦用字或該族群慣用字。可參考網站 https://vdict.com/、 https://glosbe.com/、 https://kbbi.web.id/cari/
3.圖文內容符合該族群之語言文化特色及善良風俗為宜,本土語文組須明確標示閩客原語言別、族語別、腔調別,例如:客語海陸腔、海岸阿美語(字體大小不拘,必須加註該句俗諺之羅馬拼音字母)。新住民語文組必須含該句越南語或印尼語俗諺之華語說明及語言別清楚說明,以利評審審查。
4.畫紙規格以四開平面繪製(無任何形式的黏貼技巧運用)作品為限,不限紙張材質,惟使用材料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粉彩筆…等,媒材不得凸出,亦不得裝框裝訂護貝裱褙,未符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四、作品本身不可出現作者名字及學校名稱。每人參賽至多以一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必須由學生親自創作繪製完成且未曾參賽過之作品,若有明顯模仿他人作品且違反上開規定經檢舉查證屬實,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遞補。
柒、評選辦法:
一、 評分標準:文字及羅馬拼音正確性30%、文化特色20%、內容主題25%、設計視覺效果25%
二、 評選方式:邀請專家、學者、實務工作者進行評選。
捌、獎勵:
一、學生: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禮券、佳作獎狀一張。
(一)前三名:
1.第一名1位—禮券800元及獎狀一張
2.第二名2位—禮券500元及獎狀一張
3.第三名3位—禮券200元及獎狀一張
(二)佳作—獎狀一張
(三)單一組別參賽件數不足60件,只錄取前3名各1人
(四)佳作若干名,總收件數量取前20%並扣除前三名後之名額(無條件進位)。
二、指導教師
(一)每位參賽學生可列指導教師至多2人。【若列2人則需分別為本土語指導/新住民語指導和視覺藝術指導。請於網站上依規定分別列出。】
(二)指導學生作品獲第1、2、3名之市立學校教師,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給予獎勵,非本市編制內之指導人員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
(三)國立及私立學校指導學生作品榮獲第1、2、3名之教師,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頒發獎狀,並由學校視情況自行獎勵(含敘獎)。
(四)指導學生作品獲得佳作之教師由本局製發獎狀表揚鼓勵。
(五)同一教師指導學生分獲單一或各組多名次時,每組以最高獎勵一次為限。
玖、成績公告:
110年11月29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局資訊中心。
拾、退件:
參賽作品一律不辦理退件。
拾壹、評選獲獎作品,其版權及修改權歸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參賽者需填寫作品權授權同意書(由網路報名系統印出),同意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有權使用於公開展覽、宣傳、續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及刊載、轉載於各媒體,不另給酬。附件一:學生作品報名資料(供學校進行網路報名時資料彙整使用)
報名資訊
聯絡人:臺南市 新市國小 邵美雀主任
聯絡電話:(06)5992895 轉 810
網路電話:272010
Email: some318@tn.edu.tw
報名時間:110年10月25日(星期一)至11月5日(星期五)17:00止。
收件時間至11月10日(星期三)17:00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744 臺南市新市區中興街一號。新市國小教務處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