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反毒反詐齊努力,青春少年就是你」暑假繪畫活動競賽
桃園分局110年繪畫比賽活動-[反毒反詐齊努力,青春少年就是你」開跑囉~
活動日期:
110/7/30(五)起至110/8/16(一)止。
參加對象:
設籍(或學籍)於本市12至18歲(含)青少年,報名時需檢附戶籍及年齡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駕照)。
徵選組別:
依年齡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共 2 組,國中組為年齡範圍12至15(含)歲青少年,高中(職)組為年齡範圍15至18(含)歲青少年
電子檔案報名收件:
參加者於桃園分局臉書下載「報名表」、「授權同意書」等2項表單填報完成後,併同作品掃描傳送至 snoopy1106@tyhp.gov.tw 電子信箱。所有報名文件及參賽稿件皆以電子檔案上傳,恕不受理紙本報名。
活動內容
徵件主題:主題以青少年識毒(詐)、拒毒(詐)、反毒(詐)為限,圖文整合反毒(詐)創意海報文宣,內容自訂。
作品規格
(1)海報素材:
甲、 自行創作(自行繪圖加以設計文案)。
乙、 應注意事項: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尊重智慧財產權,切勿盜用、抄襲或模仿,並嚴禁任何有版權有抄襲行為,任何有版權、物權、人權、遊戲、漫畫、卡通、真實人物(需當事人及圖片所有人授權)不可有不雅、暴力、性暗示。
(2)稿件規格:
甲、 尺寸:檔案大小5M以下,單張尺寸2400*2400像素,作品解析度300 dpi(以上)。
乙、 格式:輸出繳交限「數位圖檔」,副檔名需為.jpg、.png之檔案格式,平面手繪或電腦繪圖形式,黑白或彩色皆可。
丙、 文字:口號標語(中英文不限)配置於圖,承辦單位保有增修權限。
(3)參加件數:
每人限參加1件,曾公開發表或曾獲其他獎項之作品不得參加。
獎勵辦法:
本次比賽委請專家予以評選,將於110年8月25日於本分局FB公布得獎名單。
甲、優等:各組取5名,頒發每人獎狀1幀、價值新臺幣2,000元禮券。
乙、佳作:各組取20名,頒發每人獎狀1幀及宣導品1件。
丙、參加獎:隨機抽出10位名額,發贈宣導品1件。
活動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每人限以1幅參加,發現重複者由本分局刪除,如有臨摹或他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二)著作使用權事宜:
甲、參賽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及法定代理人)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方式、次數及地域利用(包括公開傳輸),其著作人格權並受著作權法保護。
乙、參賽者須為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參賽作品如有使用他人之著作或違反著作權法令之情事,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涉。
(三)本分局保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修改、變更及取消之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項,請依本分局臉書專頁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