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南市市長盃短水道分級游泳錦標賽

110年臺南市市長盃短水道分級游泳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1-20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19-509-193(黃俊榮先生)

主辦單位Email:tainansa102@gmail.com

一、比 賽:

為響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推行運動人口倍增計劃,倡導青少年正當休閒運動風氣,培養青少年游泳運動及提昇游泳技術水準,讓孩子有競技的舞臺至此特別舉辦此活動。

二、依 據:

臺南市體育處110年03月10日府教體處競字第1100133629號辦理。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體育總會

承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

協辦單位:臺南市立崇明國中、太格股份有限公司崇明營業所

四、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0年12月04日至05日

五、比賽地點:

崇明國中游泳池(崇明路700號)

六、比賽分組:

共分十組

(一)幼兒女子組

(二)幼兒男子組

(三)國小低年級女子組

(四)國小低年級男子組

(五)國小中年級女子組

(六)國小中年級男子組

(七)國小高年級女子組

(八)國小高年級男子組

(九)國中女子組

(十)國中男子組

各組比賽項目如下:【短水道比賽】

(一)幼稚園組:

  • 捷泳持浮板打水25公尺
  • 蛙泳持浮板踢腳25公尺
  • 自由式:25公尺、50公尺
  • 仰 式:50公尺
  • 蛙 式:25公尺、50公尺
  • 蝶 式:50公尺
  • 接 力:200公尺
  • 自由式、200公尺混合式

國小低年級組以上:( 可採跳水或不跳水出發 )

自由式:50公尺、100公尺、200公尺

仰 式:50公尺、100公尺

蛙 式:50公尺、100公尺

蝶 式:50公尺、100公尺

混合式:100公尺、200公尺

接 力:200公尺自由式、200公尺混合式

男女混合接力:200自由式公尺、200公尺混合式(需同一隊員同年級派出男、女選手各兩位完成混合式接力)(此項不列入團體成績)

七、選手資格:

符合上述分組資格均可以學校、社會團體、俱樂部或個人名義報名參加

八、競賽辦法:

  • 每人可參加3項(接力不在此限)。
  • 接力比賽每單位在各組別限報一隊,報名不足三隊者則取消比賽
  • 凡經報名後,不得無故棄權。(報名完成後不予退費)
  • 本比賽採用電動計時板計時決賽制,接力時請帶證件
  • 團體錦標成績積分計算:以前三名,4、2、1計算。
  • 團體總錦標:本比賽團體總錦標採積分累積計算,各個組別都給予團體獎,各組總人數未達20人不頒團體獎項。

九、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www.tainanswim.com.tw/

(二)網路報名之後請將紙本印出自行留存,以便查驗。並完成繳費手續,才可認定為已報名完成

(三)即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10年11月20日。

(四)凡需擔任教練一職者需填入中華民國游泳協會認可之教練註冊編號。

十、報名費:

每人參賽報名費500(不含午餐),接力項目不多收報名費,但需同隊隊員不可跨組別組隊。

十一、報名費繳交方式:

每單位報名完成後,按出確認報名則產生一組虛擬帳號,前往繳款即可完成報名,於報名截止日如未完成繳款,系統將自動刪除該單位所有報名項目。

(一)大會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已完成報名程序後恕不接受退費。

(二)收據於報到時一併領取。

十二、獎勵:

1.每項錄取前八名,一至三名頒發獎狀及獎牌,四至八名頒發獎狀,團體總成績前三名頒發禮券。

2.各組總參賽人數未達20人則不頒發團體獎項。

十三、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游泳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十四、申訴: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的問題,應遵守大會審判委員會裁判的判決。如有爭議可由領隊、教練以書面方式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申訴,並繳交申訴保證金3000元。大會不受理家長及選手自行至大會申訴,否則不予受理,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十五、附則:

1.如有資格不符合事實者,立即取消比賽資格,已賽完不予計算,獎狀一律繳回。

2.選手身分證件請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件以便查驗,否則不予參賽。

3.本次比賽單項如未達三人報名此單項取消比賽,選手可以改比其他單項。

4.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訂後宣佈之。

5.因防疫關係,賽事期間搭設帳棚,統一由大會與廠商接洽幫各單位登記搭設帳棚。

6.比賽當日早晨6:30-08:00開放熱身練習,下午時段依現場廣播為主。

7.大會有權合併組別共同競賽。

8.比賽當天如遇天災大會有權延後賽事舉辦。

9.因防疫容留管制措施競賽場區只允許參賽選手、裁判及工作人員進入,家長及教練必須持有教練證才可入內觀賽。

10.選手須攜帶大會所頒發之選手證以便查驗,否則不予參賽,遺失補發工本費為50元。.

11.本賽事已呈報臺南市教育局體育處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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