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數位領航.虛實共融」資訊月海報徵選

111「數位領航.虛實共融」資訊月海報徵選

 總獎金: 150000

最高獎金: 10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6-17

主辦單位: 資訊月

主辦單位電話: 02-2577-4249分機927(林小姐)、02-2577-4249分機895(劉小姐)

主辦單位Email:fannyliu@mail.tca.org.twsophie_lin@mail.tca.org.tw

競賽方式:

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

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110年 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111「數位領航.虛實共融」資訊月海報徵選

活動主題:

111資訊月 –數位領航 虛實共融

主題說明:

疫情加速了全世界的數位化,根本地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思考模式,數位科技的應用層面變廣也加深:從一般生活層面、企業端,到國家政經發展,都正經歷著一波數位浪潮;也再次凸顯數位與科技運用的重要性,以期更智慧、更完整、更即時且安全的世界,元宇宙、NFT、虛擬貨幣等,為數位生活的建構打下一塊根基。無論在實體與虛擬的環境中,科技應用、海量資訊與人類的生活相互交織、堆疊震盪,虛實共創、彼此共融。

活動流程:

初審→複審→決審→得獎公告&線上展覽→頒獎典禮

獎勵辦法

  • [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
  • [指導老師獎]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

得獎作品表揚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11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國巡迴展示主視覺。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11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111訊月大會特刊》。

報名&收件期限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報名及收件方式:

一律採 線上報名,因本次參賽作品皆為數位檔案參賽,改為線上收件方式,線上報名需上傳設計檔案及 300 字內創作理念,作品檔案設計完成後請轉成 jpg 檔案格式上傳至活動參賽網站。因後續審查階段需看實體,初審入圍作品請提供原始AI檔或其他格式之雲端連結至活動參賽網站。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以3件為限,報名網頁也必須分別上傳電子檔作品。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17日

上傳作品日期:即日起至6/17(五)。

活動聯絡人:林小姐、劉小姐 電話:2577-4249 分機927、895

Email: sophie_lin@mail.tca.org.twfannyliu@mail.tca.org.tw

作品規格

海報為A1尺寸(59.4 X 84.1cm)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報名網頁也必須分別上傳電子檔作品。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上傳作品規格

  • 尺寸:A4電腦繪圖
  • 格式:JPG檔,(解析度為150dpi)
  • 色彩模式:RGB
    • 檔案大小:5MB以內
    • 創作理念字數:300字以內

海報必備元素

1. 必須切合 111年 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2.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 LOGO下載 EPS, PSD)

3.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免費參觀)

4. 展出時間/地點:

  • 台北 111年11月10日~11月13日 世貿中心一館
  • 台中 111年11月18日~11月21日 台中國際展覽館
  • 台南 111年11月24日~11月27日 地點待定
  • 高雄 檔期/地點接待定

雲端連結檔案規格:

  • 尺寸:A1電腦繪圖
  • 格式:AI檔、JPG、PNG或其他格式,(解析度為300dpi)
  • 色彩模式:CMYK
  • 檔案大小:無限制

※初審入圍之作品將會以Mail或電話連絡方式進行通知,未入選作品恕不另行通知。

評選標準

  • 創作理念 10%
  • 技巧與色彩 20%
  • 構圖與佈局 30%
  • 創意切合主題 40%

入圍繳件作品規格

1.將作品輸出A4 尺寸之彩色樣張。

2.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為寬 28公分 × 長 48公分 ) 。

3.300字以內之創作理念,以字型微軟正黑體及大小16 編寫,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4.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 經二階段評選入圍者,主辦單位將另行以Email通知;請入圍者上線列印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黏貼尺寸等相關規定詳如下方圖例),寄送到台北市八德路三段二號三樓(資訊月活動委員會收),以保障晉級參賽資格。

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3.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4.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5.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 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6.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7.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 總額為限。

8.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

活動介紹

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將同步走向「培養國內頂尖設計人才」的新定位,齊力發掘設計好手的非凡創造力,打造國內設計新秀的最佳展演舞台。

聯絡人:

劉小姐 電話:2577-4249 分機895

報名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2.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每件作品必須符合比賽主題,並註明真實姓名。

3. 參賽作品以參賽者原創設計為主,避免大量使用圖庫元素或他人作品為設計主視覺,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4.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情形者,經主辦單位確認後,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項、獎金及獎狀,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5. 參賽作品須未於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於其他競賽、網站、社群平台等)公開發表,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亦同,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及獎狀。

6. 評選會議參賽情形及作品水準,得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亦隨實際情況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首獎作品對外文宣將加註作者姓名,並以彩色製版印刷作為「111年資訊月」正式宣傳海報。

7. 得獎者及其指導老師依得獎名次獲得獎金、獎座及獎狀,並公開表揚以茲鼓勵;惟表揚形式將評估當前時空環境或國家疫情訂定標準後,再予公告。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布。

8.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可編輯之電腦檔案,如主辦單位有使用需求,得獎者應配合調整作品,以利後續作業。

9. 參賽者應提供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料及E-mail,報名成功通知及部分抽獎贈品(如線上學習電子卡)將以E-mail形式寄送。若因提供之個人資料有誤以致影響本活動權益,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10. 抽獎結果將公告於本活動官方網站並以電話及E-mail通知中獎者,中獎者如已提供真實且正確之E-mail仍未收到通知,應於公告後一個月內聯繫主辦單位處理,超過一個月者則視同放棄本次抽獎贈品。

1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12. 本活動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舉行時,主辦單位具有延期、取消、辦理活動變更之權利,相關活動辦法以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主。

13. 本辦法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官方資訊月網站公佈布之,恕不另行通知。

權利歸屬

◎ 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須與主辦單位簽訂權利義務合約書。

◎ 所有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在印製海報或相關刊物發表時,不另支稿費及版稅。

◎ 所有得獎作品之作者將義務配合大會調整修改作品相關內容,以配合資訊月主題,並同意主辦單位將得獎作品結合大會活動,設計系列文宣品、廣告品,展示於展覽會場、媒體通路、報章雜誌、各相關網站等提供多元化的宣傳管道。

◎ 主辦單位具有出版或公開展覽所有參賽作品之一切權利。

◎ 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主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個人資料管理規定,在向您蒐集個人資料之前,必須先告知您為辦理「111年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活動所需,主辦單位須獲取您的姓名、性別、生日、電話/手機、E-mail、就讀學校、指導教師姓名,作為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海報徵選活動作業管理、通知聯繫、活動訊息發布、抽獎活動、獎金/獎項發送及本會活動訊息發送等,並提供予獎項贊助廠商作為寄送抽獎獎項及其他行銷活動之用。

您的個人資料,除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僅供本會及獎項贊助廠商於中華民國領域,於上述蒐集目的之必要合理範圍內加以利用至前述蒐集目的消失時為止。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您可向主辦單位請求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或取消活動及行銷訊息之訂閱。請於上班時間聯繫承辦人員劉小姐【電話:2577-4249分機895;E-mail: fannyliu@mail.tca.org.tw】。

無法提供或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或要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可能無法提供相關服務,如導致影響參賽者權益,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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