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
一、教育部核備字號:
111年09月16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1110033528號
二、依 據:
列為112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運動錦標賽
教育部核備文號:111年9月7日臺教授體字第1110033134號
三、宗 旨:
推展中等學校撞球運動,培養基層撞球運動選手。
四、指導單位:
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
五、主辦單位:
六、 承辦單位:
新北市體育總會撞球委員會、桃園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七、 協辦單位:
新北市集賢撞球運動館、桃園市九號颱風撞球休閒館
八、 比賽項目:
(一)高中男子組:
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雙打賽
3.9號球團體賽
4.8號球個人賽
(二)高中女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團體賽
(三)國中男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雙打賽 3.9號球團體賽
(四)國中女子組:1.9號球個人賽 2.9號球團體賽
九、參賽資格:
學籍規定─
(一)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即在代表學校就讀者為限。
(二)在國中修業3年以上者不得報名參加國中組。
(三)轉學生或重考生參加比賽者,必須具有就讀學校6個月以上之學籍(以教育主管機關 核定之學年開學日為基準日開始計算),或非因「挖角」之因素而轉學或重考者,仍 可報名參賽,唯必須由原就讀學校開具證明書,並於報名時一併繳交,否則不接受 其報名。備註:前述轉學生或重考生仍必須符合本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年齡規定:
1.高中組:民國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2.國中組:民國94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
(五)雙打賽與團體賽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賽,不得跨校組隊,團體賽每組每校限派一隊。
(六)各組報名選手不得跨項參賽,唯男子9號球個人組與雙打組可互相跨項參賽。
(七)各縣市參加個人賽、雙打賽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1.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承辦本錦標賽之縣/市:
高中男子組4人/組 | 高中女子組4人 | 國中男子組4人/組 | 國中女子組4人 |
2.其他各縣市參加個人賽、雙打賽複賽選手名額如下:
高中男子組2人/組 | 高中女子組2人 | 國中男子組2人/組 | 國中女子組2人 |
(八)各縣市參加團體賽複賽隊數如下:
1.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承辦本錦標賽之縣/市 各3隊。
2.其他各縣市皆為2隊。
3.團體賽每隊最多報名4人。
(九) 各項比賽報名人(隊)數未滿8人(隊)時,得公開接受各縣市有意願參加者 報名,至8人(隊)額滿為止或新公告報名截止日期為限。但於新公告報名截 止日到期後仍未滿8人(隊)時,得公開徵求已報名參加該項目賽程各校增派 人(隊)報名參賽。
(十) 110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各組團體賽獲第1名之縣市得增加報名1隊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及承辦本錦標賽之縣/市除外)。
(十一) 110 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各組獲前 4 名者,若本屆仍獲選參加 同項目比賽者,為本屆比賽之當然種子隊伍(選手)。
十、競賽辦法:
(一)報名人/隊數在8(含)人/隊以上之組別,賽制採單敗或雙敗淘汰賽制至全部賽程結 束。
(二)報名人/隊數不足8人/隊之組別,賽制採雙敗或單循環賽制。
(三)雙敗淘汰賽制,若遇到雙方未出席時,逾時後馬上採取抽籤,決定下一場籤位。
(四)實際參賽隊(人)數僅1個者,不辦理該項(組)比賽。
(五)參加團體賽各隊每場比賽皆必須提出三人之出賽名單,不足三人者不予接受,若無法於開賽前補足者,該場比賽以棄權論;若前述情況生於單循環賽時,則該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並取消其比賽紀錄。
(六)單循環賽制之排名方法:先以各選手之積分排定名次,若積分相同時則以下列步驟判定名次:(1)比較同分選手之總得局數,總得局數多者,排名較前。若總得局數相同時,則(2)比較同分選手之總失局數,總失局數少者,排名較前。若總失局數又相同時,則(3)比較同分選手之間的勝負關係。在團體賽中,同分各隊於比較總得局數之前,須先比較總得點數及總失點數。
(七)花式撞球9號球個人賽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7局 | 高中女子組5局 | 國中男子組6局 | 國中女子組4局 |
(八)花式撞球9號球雙打賽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6局 | 國中男子組5局 |
(九)花式撞球8號球局數表如下:
高中男子組5局 |
(十)團體賽採打點制─3戰2勝,每隊3人同時開賽,局數與個人賽相同,勝2點之隊 伍為勝隊。參加團體賽各隊必須填寫完整3人之出賽順序名單,並於開賽前30分鐘提交予大會檢錄組,提出後不得更改。
(十一)各組之5、6、7、8名須加賽。
十一、 競賽規則:
採用WPA 8號球規則、9號球規則。
十二、 獎 勵:
(一)各組比賽優勝前四名頒發獎盃乙座暨獎狀乙紙,5至8名頒發獎狀乙紙;團體賽獲 獎隊伍,每位選手各得獎狀乙紙。
(二)凡於參加項目全部賽程中未出賽者,不發給獎狀。
十三、 申 訴:
(一)有關比賽事項之爭議,應於該項目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以書面提出申請,不得 以口頭提出,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
(二)書面申訴書應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向審判委員會或裁判長正式提出,並繳交保 證金新臺幣伍仟元,如經審判委員會認為其申訴理由未能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四、 比賽爭議判定:
(一)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二)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審判委員會判決之,其判為最終判決。
十五、 罰則:
(一)參賽選手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已 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盃、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二)參加團體賽之隊伍,如有選手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 及已得或應得的名次,並收回已發給之獎牌、獎盃、獎狀,由下一名遞補。
(三)代表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延 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四)參賽選手或隊伍未依規定時間內出場比賽,該場(點)比賽將以棄權論處。
(五)各參賽選手必須隨身攜帶附有可辨識照片之學生證(須蓋有111學年度第1學期註 冊章),以供大會查驗,否則以資格不符論處。
(六)參賽選手服裝規定:各參賽選手參加比賽,必須穿著正式比賽服裝或各校校服、各 校體育運動服裝或撞球隊服,團體賽選手請統一比賽服裝;並著皮鞋或運動鞋,不 得著短褲、件仔褲、涼鞋、拖鞋等。服裝不符規定者,予以限時改善,屆時仍無法 改善者不得出場比賽。
(七)比賽會場嚴禁吸菸,違反者一律請離開比賽現場。
十六、 本比賽為符合教育部之指定盃賽,其甄試資格取得所需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人)數,如下列:
(一) 參賽隊(人)數16個以上,獲得最優級組前8名。
(二) 參賽隊(人)數14或15個,獲得最優級組前7名。
(三) 參賽隊(人)數12或13個,獲得最優級組前6名。
(四) 參賽隊(人)數10或11個,獲得最優級組前5名。
(五) 參賽隊(人)數8或9個,獲得最優級組前4名。
(六) 參賽隊(人)數6或7個,獲得最優級組前3名。
(七) 參賽隊(人)數4或5個,獲得最優級組前2名。
(八) 參賽隊(人)數2或3個,獲得最優級組第1名。
有關「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之實際參賽隊伍(人)數及獲得最優級組前幾名隊伍(人)數,依教育部發布之最新辦法為準。
十七、 惟本比賽成績於同學年度中等學校運動聯賽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將『撞球』列為競賽 種類(或項目)時,依規定將不具有前述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十八、 本賽事除國中組、高中組外,其餘組別不具運動績優生甄試資格。
十九、學生申請甄試,以招生簡章所列各校之運動種類及名額為限。歷年各運動種類開缺情形,
請參見『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網站』網址: https://lulu.ntus.edu.tw歷年簡章。
廿、競賽管理:
(一)由本會負責各項競賽技術工作。
(二)審判委員由本會聘請之。
(三)裁判員由本會聘請之。
廿一、競賽使用器材:
指定用球─ Dynaspheres 黛納斯菲球。指定球布─YTT又東
廿二、參賽選手請先報名參加縣市資格選拔賽,入選後,再由各縣市承辦單位向本會報名參加全國複賽,各縣市選拔日期請洽各縣市承辦單位,聯絡方式如下:
各縣市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2日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全國各縣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名册 | 108年08月30日 | ||||
理事長 | 張明雄
0935-050101 |
男 | 臺北市體育總
會撞球協會 |
10487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8巷6號B1
總幹事 莊曜霖 0936-650-106 |
T:02-2503-5800 |
主委 | 基隆市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 洽撞球總會 | T:02-2728-1993 | ||
主委 | 李余典 | 男 | 新北市體育總 會撞球委員會 |
24747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總幹事 林上義0935-242-633 | T:02-2283-1919
F:02-2283-5353 |
主委 | 孫先碲 | 男 | 桃園市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32041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100號4樓 承辦人 孫芳儀0925-130-226
Pisces1200@yahoo.com.tw |
T:03-427-8765 |
主委 | 陳榮豊 | 男 | 新竹市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3006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133號 總幹事蔡政暉0976-865-787
ami035341876@yahoo.com.tw |
T:03-533-7679
F:03-533-7665 |
主委 | 葉興樑
0933-010458 |
男 | 新竹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31041新竹縣竹東鎮榮樂街183之6號5樓 | T:03-595-3131、
03-595-9738 |
主委 | 苗栗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 T:02-2728-1993 | ||
主委 | 李天生 | 男 | 臺中市體育總
會撞球委員會 |
40454臺中市北區學士路255號13樓總幹事 白崇伸0937-480896
mobe231@gmail.com |
T:04-2206-0832
F:04-2206-0837 |
主委 | 彰化縣體育會撞球委員會 |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 T:02-2728-1993 | ||
主委 | 侯安昌
0911-139175 |
男 | 南投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54265南投縣草屯鎮新富2街133號總幹事 林明亮0933-565476 54070 南投市八卦路870巷41-1號 | T:04-2291474 |
主委 | 董作華
0933-596165 05-535-2017 |
男 | 雲林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64050董作華主任委員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
156號4樓 qw005896@gmail.com 陳世家總幹事雲林縣斗六市民生路156號4 樓 p0977123228@gmail.com |
05-535-2017 |
主委 | 黃振選 | 男 | 嘉義市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60047嘉義市東區蘭井街179號 總幹事
fagipig@yahoo.com.tw |
T:05-228-8957 F: |
主委 | 男 | 嘉義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 T:02-2728-1993 | |
主委 | 陳冠文 | 男 | 臺南市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70458臺南市北區金華路五段3號2樓總幹事 黃坤山 | T: F: |
主委 | 劉小龍 | 男 | 高雄市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80773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99巷2號2樓
聯絡人李振邦0928-721-888 ksbctw@yahoo.com.tw |
T:07-385-2012
F:07-614-0457 |
主委 | 林丁恩 | 男 | 屏東縣體育會 撞球運動委員會 | 90085屏東縣屏東市武昌街5號
總幹事 洪國峻0933-331-101 Ptcbc2015@gmail.com |
|
主委 | 吳俊江
0939-391913 |
男 | 宜蘭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26051宜蘭市復興路一段102號
ww.aa@msa.hinet.net 總幹事 林振源0986-559299 |
T:039-332-793 F: |
主委 | 林建曄
0903-685888 0925-500354 |
男 | 花蓮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97354花蓮縣吉安鄉仁和村南海四街219巷
30號 總幹事 柯宏德0989-303-261 97368花蓮縣吉安鄉永安村明義一街18號 |
T:038-420-312 F: |
主委 | 曾繁輝
0955-248196 |
男 | 臺東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95050臺東市中興路1段306號總幹事 張吉价 0928-788-148
95065臺東市中興路2段450巷9號 |
|
主委 | 男 | 澎湖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洽撞球總會 bact.tw@msa.hinet.net | T:02-2728-1993 | |
主委 | 周子傑
0921-200508 |
男 | 金門縣體育會 撞球運動委員會 | 89248金門縣金寧鄉伯玉路一段333號一樓會址
89141金門縣金湖鎮湖前48-1號 王奕傑總幹事0932897889 |
|
主委 | 陳國禮 | 男 | 連江縣體育會
撞球委員會 |
20941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總幹事 楊遠鵬0926-896618 | T:08-362-3367
F:08-362-5097 |
廿三、全國複賽比賽日期:
花式撞球9號球─國中組111年10月24-26日(共3天) 高中組111年10月26-28日(共3天) 廿四、全國複賽比賽地點:九號颱風撞球休閒館-桃園市龜山區文興路146號B1電話:(03)327-7389
廿五、全國複賽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12日下午5時截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地點: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三)報名地址:247018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四)電 話:(02)2288-3333 E-mail: bact.tw@msa.hinet.net
(五)報 名 費:高中男、女組及國中男、女組個人賽暨團體賽每人皆為參佰元;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
請將報名表電子EXCEL檔寄至 bact.tw@msa.hinet.net(名稱請註明000 學校撞球錦標賽報名表)如未繳交報名費及報名表電子檔視同未完成報名,任何問題請電洽(02)2288-3333林媺玟。
報名費請用郵局匯票寄新北市247018蘆洲區集賢路233號2樓。
抬頭中華民國撞球總會。
(報名時所填參賽選手出生日期及身分證字號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及辦理保險之用)
廿六、全國複賽報到時間:
各組選手依比賽場次,於該場次開賽前提早30分鐘報到。
廿七、全國複賽賽程抽籤:
(一)日期及地點:
訂於111年10月14日上午10時30分假本會會議室舉行,不另行通知。抽籤結果將於111年10月17日下午5:00前公佈於本會網站。
(二)逾時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
廿八、全國複賽領隊會議:
(一)國中組領隊會議訂於111年10月23日下午2時假比賽地點舉行,不另行通知。
(二)高中組領隊會議訂於111年10月25日下午2時假比賽地點舉行,不另行通知。
廿九、全國複賽裁判會議:訂於111年10月23日下午3時假比賽地點召開裁判會議。卅、有關全國複賽參賽期間住宿資訊,請洽林上義 總幹事協助,電話:(02)2283-1919。
卅一、比賽期間各隊所需之費用請自行處理。
卅二、本比賽洽詢電話 02-2288-3333 或本會網站 http://www.cuesports.org.tw。
卅三、保險相關事宜:
1.各參賽學校帶隊職員之保險,由所屬學校自行投保。
2.參賽選手、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
3.大會/撞球場有投保公共意外險,
1.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台幣三百萬元。
2.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台幣一千五百萬元。
3.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台幣二百萬元。
4.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台幣三千四百萬元。
投保第一項健康保險或傷害保險者,每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萬元。
卅四、因應新冠肺炎,進入會場接受酒精消毒,一率戴口罩,接受量體溫超出37.5度謝絕進入會場,依賽程時間表管制選手入場,遵守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未依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利拒絕進入會場。
卅五、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活動使用」。
卅六、大會及大會授權單位有權無償使用、修飾、公開展示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成績,或登載於大會及大會授權單位網站、社群媒體、電子刊物上,報名參賽者不得異議並不得主張任何形式之肖像權。
卅七、「性騷擾及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流程」資訊,同時於賽事活動場所(張貼於公告欄或報到檢錄區明顯處)及官方網站公開揭示前揭流程及申訴聯繫管道。
本會受理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聯絡人:陳憶君,電話: 02-2288-3333
電子信箱: bact.tw@msa.hinet.net。
卅八、本競賽規程經本會呈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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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舉辦「111學年 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主旨:檢附競賽規本會訂於111年10月24日至28日舉辦「111學年 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敬請貴局/處轉知所屬各 級中等學校踴躍派隊參加,請 查照。 說明: 一、旨揭賽事報奉教育部體育署111年9月16日臺教體署全(三) 字第1110033528號函核准辦理。 二、此賽會列為112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試資格運動錦標 賽。 三、各縣市選拔賽:請洽競賽規程內各縣市主辦選拔單位。 四、本賽會資訊可上本會網站查詢,網站: https://www.cuesports.org.tw 。 五、檢附競賽規程及報名表。
- 轉知: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訂於111年10月24日至28日舉辦「111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歡迎踴躍參加,...一、依據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11年9月19日永撞字第11100000092號函辦理。 二、檢附高中報名表、國中報名表及競賽規程電子檔乙份。
- 檢送中華民國撞球總會辦理「111學年度全國中等學校撞球錦標賽」競賽規程及報名表1份,請查照。一、依據中華民國撞球總會111年9月19日永撞字第11100000092號函辦理。 二、比賽日期:111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三、競賽規程及報名表請參閱附件。 四、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中華民國撞球總會,電話:02-22883333;電子信箱:bact.tw@msa.hinet.net。 相關檔案 競賽規程.pdf (196.20 KB) 國中組報名表.pdf (74.44 KB) 高中組報名表.pdf (74.75 KB) http://www.cuesport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