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快來Shoot出你的聰明消費」消保知識微電影徵件比賽
一、活動目的:
為增進全民消費者保護知識,鼓勵民眾以創新、活潑、生活化之影片,分享消費經驗,並身體力行來展現聰明消費的意識,推廣正確消費知能。
二、主辦單位:
三、參加對象
1.不限國籍,凡對「強化消費知能」主題有興趣者,皆可參與本活動。
2.每件作品不限參加人數,以個人或團體報名皆可,但不得以公司行號或機構名義報名。
四、徵件主題:
以「強化消費知能」為主題,鼓勵民眾對生活中所面臨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3款所定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的消費議題,例如網路遊戲、美食外送、網路購物、跨境網購、一頁式廣告、假分期真貸款、18歲成年消費困惑…等(相關資料可參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官網),進行主題發想創作。
五、參賽作品規格
1.影片長度:3-5分鐘(含片頭、片尾)
2.影像比例:請以橫式影片拍攝(長寬比16:9、HD1920X1080規格為佳、並搭配繁體中文字幕)
3.拍攝工具不拘,建議以手機拍攝為主,並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含 AVI/MOV/MPEG/MP4 等)為主。
4.作品形式可為任何影視媒材編輯製作之作品,但需為原創作品,未抄襲臨摹他人著作或妨礙他人著作權,並絕無侵害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
六、報名方式
1.本活動徵件採線上報名,徵件期間為111年7月15日(星期五)至111年9月15日(星期四)23時59分前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請至活動官網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以下應備文件,始完成報名手續
(1.)報名表(附件 1)請於線上報名表單填寫資料。
(2.)切結書(附件2 )請親自簽名後掃描上傳繳交。
(3.)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附件3 )參賽者如未滿 20 歲,請由法定代理人簽具同意書並掃描上傳繳交後始具參賽資格。
2.參賽作品請自行上傳至YouTube平台,標題設定為「111年消保知識微電影徵件比賽-000(作品名稱)」,影片必須設定瀏覽權限為「不公開」(知道連結者可觀看),並開放影片嵌入功能,同時將影片完整連結填寫於報名表單。
3.上述資料逾期未上傳者,將不予受理報名。另經審核,如有報名資料未齊、影像無法播放、播放狀況不佳、影片遭下架等情形者,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者於限期內補正,未於期限內補正者或補正不全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4.除人氣王獎項外,為鼓勵更多創作者投稿,若同一參賽者/團隊投稿多部影片,僅可獲獎乙次,取最高名次獲獎。
七、評分標準
1.評分標準:主題內容50%、創意表現30%、整體呈現20%。
2.評審方式:邀請消保專業人士及影視廣宣專業學者組成評審團隊,針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
3.入圍名單:於 111年10月中下旬公告於活動官網。
4.頒獎典禮:於 111年11月辦理,詳細時間與地點另行公告。
八、獎勵辦法:
獎項 | 名額及獎金 |
首獎 | 1名,獎金100,000元及獎狀 |
貳獎 | 1名,獎金65,000元及獎狀 |
参獎 | 1名,獎金35,000元及獎狀 |
肆獎 | 3名,獎金15,000元及獎狀 |
佳作 | 15名,獎金3000元及獎狀 |
人氣王 | 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 |
說明:
1.為提升大眾的關注,本活動特別設置【人氣王投票活動】,邀請全民一起就入圍的影片進行投票,支持喜愛的參賽者:
(1.)投票期間為1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0月27日23 時 59 分截止。
(2.)每人每日至多可投3票,完成投票即可獲得一次抽獎資格(即每人每日可投1票、2票或3票,但每件作品每人每日限投1票;又只要當日有完成投票,不管是投1票、2票或3票,僅有1次抽獎機會);參與投票天數越多,中獎機會增加,惟每人僅限得獎一次。為便於執行單位後續與得獎者聯繫及身分核對,請投票者確實填寫個資,如審核不符,將取消其獲獎資格。
(3.)得票數最高之參賽作品則獲人氣王獎項。
參加投票者之抽獎獎項
品項 | 數量 |
AirPods (第 3 代) | 1名 |
200元電子禮券 | 30名 |
2.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審名次以「從缺」、「不足額」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
3.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獎金與獎狀將於典禮現場頒發及領取,如無法親臨頒獎典禮者,請安排代領人出席領獎。
4.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5.得獎者須同意主辦單位得於頒獎典禮現場進行拍照、錄音、錄影或以其他方式作成紀錄,並得為必要之編輯。前述所生之著作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
6.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 ,並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其領獎採預先扣取稅款,得獎者如為非中華民國國籍者,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20%稅率(按得獎當年度所得稅法辦理)。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九、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需在國內、外未公開發表,亦未曾得獎之原創作品,若經發現或遭檢舉,一律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2.參賽作品或繳交之資料請自行備份,概不退件。
3.參賽作品不得有違反法令、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內容,並避免造成負面宣傳效果及置入性行銷。
4.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或侵權之情事,作品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聲音或音樂等)或肖像時,參賽者應合法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害賠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無關。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金及獎狀。
5.參賽者應同意其參賽作品及其他相關資料,自受理報名起至活動結束(頒獎典禮)期間,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人為活動之宣傳使用(含網路宣傳),並得將影像作品重製、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
6.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於頒獎典禮現場進行拍照、錄音、錄影或以其他方式作成紀錄,並得為必要之編輯。前述所生之著作以主辦單位為著作人。
7.得獎者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得在非商業營利之範圍內,不限期間、次數、地域利用(包括但不限於改作、編輯、散布、重製、出版、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口述、公開展示、公開演出於相關活動、媒體報導、有線或無線電視播出、或文宣出版品等利用行為)其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包含但不限於作品名稱、參賽作品、劇情簡介等),並得再轉授權第三人利用之權利,且無須通知得獎者,惟得標註得獎者姓名或團體名稱,以擴大宣導成效。著作人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再授權利用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8.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送之資料內容屬實,並無偽造情事,亦無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虛偽隱匿情事,將取消參賽資格,其為得獎者,並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
9.參賽者應詳閱本活動簡章,報名即視為認同本活動之所有規定,並應簽署切結書,如有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十、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
1.本活動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主辦,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
2.主辦單位取得參賽者之個人資料,目的為辦理本活動相關評選作業之用,其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應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本次活動所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公布得獎名單,包括姓名、得獎作品,利用期間為永久,利用地區不限,對象為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
3.參賽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將無法受理本件報名。如參賽者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參賽資格時,視為放棄參賽。
十一、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導致資料不符合規範時,主辦單位得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並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十二、主辦單位保留終止、修改、取消本活動以及相關內容修改變更、解釋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或任何疑義,皆以官方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十三、對活動內容有任何疑義,可於平日上班時間之10:00-12:30、13:30-18:00間來電洽詢蔡先生,電話 :02-2653-9292分機325,電子信箱: leo13242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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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 - 主題-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所有主題 ; 行政院「111年消保知識微電影徵件比賽」 ; 監察院「PAINT FOR HUMAN RIGHTS 2022年人權海報設計競賽活動」.
- 【轉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1年消保微電影徵件比賽」一、 依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1年7月18日院臺消保字第1110181906號函辦理。 二、 為增進全民消費者保護知識,特辦理旨揭徵件活動,鼓勵民眾以創新、活潑、生活化之影片,分享消費經驗,展現聰明消費意識及正確消費知能。 三、 重點說明: (一) 採線上報名,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為本(111)年9月15日止;請至活動網址 https://www.cpc2022activity.com/ 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影片及相關應備文件。 (二) 設有【人氣王票選】活動,入圍名單於本年10月中下旬公告,屆時歡迎就入圍的影片進行投票,除可支持參賽者外,參與投票者亦可參加抽獎。 (三) 更多詳細資訊請見活動辦法。
- 111年消保微電影徵件比賽活動轉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主辦之「111年消保微電影徵件比賽」活動訊息。 說明: 一、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1年7月18日院臺消保字第1110181906號函(如附影本)辦理。 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增進全民消費者保護知識,特辦理旨揭徵件活動,鼓勵民眾以創新、活潑、生活化之影片,分享消費經驗,展現聰明消費意識及正確消費知能。 三、本案採線上報名,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9月15日止;有意願參加者請至活動網址 https://www.cpc2022activity.com/ 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影片及相關應備文件。 四、詳情請參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來函、活動辦法及活動宣傳圖卡;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https://cpc.ey.gov.tw/ )活動專區及「消保博士波波」臉書。
- 轉知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辦理有關「111年消保微電影徵件比賽」詳細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 附件檔案 消費知識為電影海報 111消保微電影比賽辦法 111消保微電影比賽公文
- 111年消保微電影徵件比賽一、為增進全民消費者保護知識,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特辦理旨揭徵件活動,鼓勵民眾以創新、活潑、生活化之影片,分享消費經驗,展現聰明消費意識及正確消費知能。 二、重點說明: (一)採線上報名,報名及收件截止日期為本(111)年9月15日止;請至活動網址: https://www.cpc2022activity.com/ 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影片及相關應備文件。 (二)首獎獎金新臺幣(下同)10萬元,並設有【人氣王票選】活動,歡迎新聞傳播、視聽/表演藝術等相關學院(系)學生報名參賽,入圍名單於本年10月中下旬公告,屆時歡迎就入圍的影片進行投票;票選為人氣王者,獎金1萬元,參加投票者,亦可獲得抽獎機會。 (三)更多詳細資訊請見活動辦法。 三、活動宣傳圖如附,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 https://cpc.ey.gov.tw/ )活動專區及「消保博士波波」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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