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百年大武」射鵰英雄菁英2.0邀請賽

111年「百年大武」射鵰英雄菁英2.0邀請賽

 總獎金: 116000

最高獎金: 12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8-31

主辦單位: 臺東縣大武鄉公所

主辦單位電話: 089-791-310分機707(劉先生)

主辦單位Email:dwuu0160@dwuu.taitung.gov.tw

壹、 選手須知

一、 選手報到時間地點:

111年9月17日星期六 7:00《開始檢錄》,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00元,於報到時繳交。

二、 領用物品:

1. 秩序冊: 一隊一本。

2. 選手證: 當日報到完成後領取選手證(內含市集卷、便當卷及水)。市集卷每張面額新台幣100元,須於本日射箭活動市集完成消費。大會提供選手便當及水,請聽從廣播至行政組憑卷領取。

 請注意: 選手證、市集卷、便當卷為同一張,請妥善保存,領取後若有遺失或毀損恕不補發。

三、 注意事項:

1. 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場內嚴禁隨意拉弓上箭擺出射箭姿勢。

2. 配合場地管制,請勿隨意進入射擊區封鎖線、計分線及靶架後方。

3. 因參賽人員眾多,請注意比賽流程,延誤比賽3分鐘以上經裁判長判定可取消選手資格。

4. 場內設有數處插座,供選手使用,請輪流使用,不因一人之便造成眾人不便。

5. 響應環保請選手及參與人員確實做好垃圾分類。

6. 為防疫及維護自己與家人的健康,若非場上選手或飲食之故,請全程配戴口罩及遵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相關防疫規定。

7. 交通管制時間06:00-16:00

交管示意圖:

111/9/17(六) 06:00-16:00實施管制

交管示意圖

※會場旁採單向停車,並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

貳、 靶紙樣式:

靶紙樣式

參、 場地配置圖:

場地配置圖

※配置已實際狀況為主

肆、 活動流程表

時間:111年9月17日(星期六) 地點:臺東縣大武鄉南興村魯加卡斯運動廣場(舊南興國小)

流程時間 活動名稱內容 備 註
9月17日(星期六)
111年百年大武-射鵰英雄菁英2.0邀請賽
07:00-07:50 選手報到 繳交報名費、領取選手證
07:50-08:00 1.佈置場地(佈靶)

2.宣達規則

全體工作人員

正負裁判長、線審、工讀生等

08:00-10:00 比賽開始/團體積分賽 裁判長
10:00-10:30 開幕式(各隊選手列隊+開箭儀式 迎賓舞表演
10:30-12:00 繼續比賽 團體賽/青少年/長青/個人
12:00-13:30 午餐/最佳弓藝獎評分(取3名) 比賽休息/領餐盒
13:30-16:00 繼續比賽 青少年/長青/個人
16:00-16:30 統計分數 休息區整理四周環境
16:30-17:00 頒獎
17:00 閉幕/賦歸

*時間依實際賽程為主。

伍、 競賽規程

臺東縣大武鄉公所辦理運動i台灣計畫 運動知識擴增專案 111年百年大武-射鵰英雄菁英2.0邀請賽 競賽規程簡章

一、 競賽日期:

111年9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00分起(7:00開放檢錄) 二、 競賽地點:大武鄉南興魯加卡司運動廣場(舊南興國小)

三、 參賽對象:

(一) 對傳統射箭活動有興趣之原住民民眾[滿(含)12歲以上]均可報名參加,未滿18歲選手需附監護人同意書,[滿(含)20歲者始可報名社會組賽事],總隊數以100隊為限。

(二) 每隊領隊1人選手3人(男、女不拘),領隊可由選手兼任。

(三) 特別規定:鼓勵參賽選手穿著傳統服裝或背心。

四、 比賽項目:

當日上午8:00前選手完成報到檢錄手續,依團體賽第一、二輪─環型靶,第三輪─山豬靶總和積分。

(一) 菁英賽(男女混合)團體組:依團體初賽成績總分取30隊進入複賽,再取15隊參加排名賽。

(二) 菁英賽男子個人組:依團體初賽成績總分取60名進入複賽,再取30名參加排名賽。

(三) 菁英賽女子個人組:依團體初賽成績總分取60名進入複賽,再取30名參加排名賽。

(四) 菁英賽青少年個人組:限99年9月16日後出生始可報名,射箭距離15公尺,1局4回共20支箭,直接排名。

(五) 菁英賽長青個人組:65歲以上不分男女射箭距離18公尺,以積分賽為主,第一、二輪以山豬靶積分,1局4回共20支箭,直接排名。

(六) 神射手:男、女各取一名,單局最高分者為神射手獎。

(七) 最佳弓藝獎:依弓箭雕刻或彩繪美觀,具有原住民族文化特色圖騰,且 堪用中,經評審選出1名獲獎。

五、 弓箭規格:

(一) 比賽弓箭:弓箭由選手自備,無論木弓或竹弓均可,箭為竹製。

(二) 竹箭規格:箭桿以竹取材,箭頭長釘材質不限,箭尾槽不得裝尾羽毛或其它材料,箭頭之長釘連接箭竹之前端不得黏貼膠布或其他材質,長釘連接箭竹之後端最大直徑不得超過1公分。

(如下圖)

竹箭規格

(三) 鼓勵個人使用弓箭塗彩具原住民族文化特色圖騰彩繪。

(四) 比賽當天由檢錄組檢查弓、箭,規格不符者恕無法參加比賽。

六、 比賽規則:

(一) 競賽順序:菁英賽團體組->菁英賽青少年組->菁英賽長青組->菁英賽男女 個人組

(二) 菁英賽團體/個人/長青組射箭距離18公尺,青少年組射箭距離15公尺。

(三) 圓型靶:10內環計X.9.8.7.6.5.4.3.2.1.分,脫靶或0分計M。

(四) 射出的箭以任何方式脫離箭靶,如掉落地上或穿過箭靶等,以脫靶0分計。

(五) 箭射中箭靶上之箭尾,該箭之分數以前一箭之分數計。

(六) 箭未射出前以任何形式掉落地面(3米線內),在雙腳同時未移動的前提下,以手或弓具取回,則可繼續射出該箭;否則,以射出1箭計(0分)。

(七) 每輪射5箭,每多射1箭除該箭不計分外,另扣前5箭最高分1箭,餘此類推。

(八) 裁判口令尚未完成即開始射擊時,除該箭不計分外,另扣該回5箭最高分1箭,以此類推。

(九) 時間終了後經裁判口令宣佈,仍繼續射箭者,除該箭不計分外,另扣該回5箭最高分1箭,餘此類推。

(十) 團隊及個人之合計總分,以記錄裁判組審核之分數為準。

(十一) 進入決賽的選手需嚴格審核身份,非本人,不得比賽。

(十二) 報名菁英賽青少年個人組不得報名菁英賽團體組。

※有關賽事問題請洽大會裁判長:潘正堂 0984-013885

射箭基本規範

線條介紹

1:預備線=選手準備

2:預備線=選手站定唱名

3:發射線=選手預備發射位置

4:三米線=箭桿掉落線內為準.但.箭頭超過三米線外者算一支計分。

5:看靶線=選手看靶時.不得超線,若遇選手超線警告一次。

i. 箭灌箭=前一支箭貫穿後槽時.算前箭分數計算。

ii. 垂吊箭=箭直射靶墊任何分數時.箭桿發生垂吊時.選手應舉手並立即退出發射線反映線審.俟該回比賽完成後處理。

iii. 偏射箭=前一支箭如果中靶.而後支箭打中箭尾而產生偏斜脫靶.經裁判確定後補射.但如偏射箭中靶時不在此限。

6:反彈箭=箭中靶而反彈.不另補射

七、 獎勵辦法:

(一) (男女混合)團體賽(不分男女、三人一隊)

1. 團體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貳仟元、獎盃一座

2. 團體組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盃一座

3. 團體組第三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獎盃一座

4. 團體組第四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

5. 團體組第四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

(二) 菁英賽男子個人組:

1. 個人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獎盃一座。

2. 個人組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盃一座。

3. 個人組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獎盃一座。

4. 個人組第四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

5. 個人組第五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三) 菁英賽女子個人組:

1. 個人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獎盃一座。

2. 個人組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盃一座。

3. 個人組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獎盃一座。

4. 個人組第四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

5. 個人組第五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四) 菁英賽長青個人組:

1. 個人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盃一座。

2. 個人組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肆仟元、獎牌一座。

3. 個人組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牌一座。

4. 個人組第四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

5. 個人組第五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五) 菁英賽青少年個人組:

1. 個人組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盃1座。

2. 個人組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貳仟伍佰元、獎牌1座。

3. 個人組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貳仟元、獎牌1座。

4. 個人組第四名獎金新台幣壹仟伍佰元。

5. 個人組第五名獎金新台幣壹仟元。

(六) 神射手:

10支箭直接決賽男子組、女子組各取1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盃各1座。

(七) 最佳弓藝獎:

獎金新台幣叁仟元。

八、 比賽流程:

依參賽人數排定並於比賽前公告。

九、 報名資訊: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截止。報名完成後,倘若有更換選手之情形,請於111年8月31日直接電洽本所承辦人辦理。檢錄現場不受理更換選手申請。

(二) 檢錄名單皆以8月31日17:00前完成報名為準,現場不受理更換選手及 選手更換隊伍之申請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取線上報名,監護人同意書(未滿18歲者)請電郵至 dwuu0160@dwuu.taitung.gov.tw或傳真 089-790196。

(四) 線上填寫請至( https://www.dwuu.gov.tw/newsinner/868/)射雕英雄菁英2.0 邀請賽報名表單提交即可。

(五) 報名聯絡人:大武鄉公所產業暨觀光課 (089)791310#703 劉登華先生

十、 申訴

(一) 比賽進行中如有疑義,得使用大會規定之申訴書,向大會提出申訴,大會應立即召開會議審理,並於下場競賽開始前以書面公佈審理之結果。

(二) 凡未按大會規定提出申訴而阻礙競賽進行之選手及隊職員,均一律取消個人及團體所得之比賽成績及參賽資格。

(三) 比賽進行中任何一員均不得向裁判人員當面質詢,除不予受理外,並視違規情節輕重得交大會議處。

(四) 有關競賽爭議,規則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員之判決為終決。

(五) 規則無明文規定者,由裁判組審議後判決之。

(六) 審理抗議事項之判決乃為最後之決定,不得再提出上訴。

(七) 由裁判長及大會工作人員組成申訴審議小組,受理申訴案件。

(八) 本活動計畫實施後若有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相關計畫或解釋辦理。

十一、 罰則

(一) 運動員註冊後一律不得更改,並不得派人遞補,如有冒名頂替等情事發生,一經證實假冒即取消該隊參加資格及已取得之名次。

(二) 各單位隊職員大會期間如有不正當行為,不守秩序、不顧公德、侮辱其他運動員或裁判人員等違反運動道德精神等情事,經查屬實者,沒收該隊員所屬隊伍本屆比賽權利,並得由籌備會函報有關單位予以議處。

(三) 出賽時,教練或隊員如有飲酒、醉酒等情事,不得下場執行職務,經查屬實者,喪失本屆賽事教練或隊員身分。

十二、 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00元(市集券百元1張、便當及水),於當日檢錄時繳交兌 換。

十三、 本活動施行安心防疫規範: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行規定:

1.公共場域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2.於室內外從事運動時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且如本身有相 關症狀或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十四、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活動粉絲專頁,恕不另行通知。

十五、 本競賽規程經本鄉籌備會審議並簽奉鄉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六、 本活動計畫實施後若有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相關計畫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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