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全國春季室內划船錦標賽

111年全國春季室內划船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1-28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773-5755

主辦單位Email:ctara707@ms16.hinet.net

一、 依 據:

教育部體育署110年12月23日臺教體署競(三)字第1100047786號函核備辦理。

二、 主 旨:

為推廣全民運動,落實運動生活化,拓增我國運動人口,發展國內划船運動,提昇國內技術水準,增進國際比賽經驗。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桃園市政府、桃園市議會。

四、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划船協會

五、 承辦單位:

桃園市體育總會划船委員會。

六、 合辦單位:

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桃園市水上運動推廣協會、寶礦力水得公司。

七、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11年02月12日至13日,共計2天。

(如遇疫情嚴峻之時另延後擇日公告辦理)。

(各類組比賽時間待報名截止賽程排定後於協會網站公告)。

八、 比賽地點:

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 (地址:桃園市龍潭區武中路227號)。

九、 競賽項目:

凡符合各組規定者皆可參加,可跨組(低年級可跨高年級)參賽者每人只限參加一組 個人賽。

1.公開男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男子組75.1kg以上 (2)輕量男子組75kg(含)以下

2.公開女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公開女子組65.1kg以上 (2)輕量女子組61.5kg(含)以下

3.公開乙組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不得就讀體育班,近2年未參加全國運動會及本會辦理之全中錦及全國划船錦標賽會)

4.高中組男子2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高中男子1年級組 (2)高中男子2年級組 (3)高中男子3年級組

5.高中女子組2000公尺計時排名

(1)高中女子1年級組 (2)高中女子2年級組 (3)高中女子3年級組

6.國中男子組1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國中男子1年級組 (2)國中男子2年級組 (3)國中男子3年級組

7.國中組女子1000公尺計時排名

(1)國中女子1年級組 (2)國中女子2年級組 (3)國中女子3年級組

8.國中乙組1000公尺計時排名賽。

(不得就讀體育班,近2年未參加全國運動會及本會辦理之全中錦及全國划船錦標賽會)

(1)國中男子組 (2)國中女子組

9.國小男子組高年級組 (5~6年級) 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0.國小女子組高年級組(5~6年級)5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1.國小男子組低年級組(3~4年級)3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2.國小女子組低年級組(3~4年級)300公尺計時排名賽。

13.壯年組500尺計時排名賽(限35歲以上)。

(1)男子組 (2)女子組

14.男子接力賽:

(1)公開組 (2)公開乙組 (3)高中組 (4)國中組 (4)國小組 (5)壯年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距離相同者將再加賽4分鐘

(每人一分鐘),於1分50秒交換棒次。

15.女子接力賽:

(1)公開組 (2)公開乙組 (3)高中組 (4)國中組 (4)國小組 (5)壯年組 每人計時2分鐘共計8分鐘,以總成績之距離最長者為優勝,距離相同者將再加賽4分鐘

(每人一分鐘),於1分50秒交換棒次。

十、 報名資格:

(一)除公開組、壯年組,其餘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正式註冊在學之學生 (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 訓練班學生不得參加)。軍、警校院以正期生及專科部學生為限,空中大學之運動員必須是110 學年度正式註冊選課之學生始得參賽。

(二)經教育部同意備查判處停止比賽權之運動員及相關職隊員,至正式比賽前1日(中華民國110 年11月26日)尚未恢復其權利者,不得下場比賽。

(三)公開乙組不得就讀體育班及國高中時參加本會辦理教育部體育署核定文號全國賽(大專校院划 船錦標賽、全國中等學校划船錦標賽及全國划船錦標賽等)。

(四)未有學生證者,敬請學校提供在學證明。

十一、 比賽時間:

(一)領隊會議:111年02月12日上午08:00,於比賽場地召開。

(二)裁判會議:111年02月12日上午08:15,於比賽場地召開。

(三)比賽時間:111年02月12日上午08:30,於比賽場地。 (三)開 幕 式:111年02月12日上午11:30,於比賽場地。

十二、 比賽規則:

(一) 所有賽事均採用CONCEPT 2廠牌之測功儀進行比賽,參加者可自行調整風阻係數。

(二) 輕量級參賽者須在其參賽項目比賽前一至二小時內,著比賽服裝過磅。未符合體重標準者, 不得參加該組別之項目。其他比賽項目於一小時前至檢錄處報到,如參賽者遲到或未能出席

(不論任何理由),大會將不安排補賽。

(三) 參賽者須依照大會安排之測功儀進行比賽,參賽者不得自行更改,並應負妥善使用之責 任,如有損壞,應負賠償之責任。

(四) 每台測功儀後,得坐一名輔佐員,輔佐員由大會安排,選手不得異議。

十三、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11年01月28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 報名方式:

採網路報名 https://tinyurl.com/y6hblhc6。聯絡電話(02)2773-5755 選手報 費每人新台幣:壹佰元整(如未參賽,所繳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 還餘款)及身分證明之影印本於比賽時繳交,(比賽期間每人投保意外險叁百萬及 醫療險30萬)。

報名QR code

十五、獎勵方式:

(一)個人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獎勵。

(二)接力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獎狀,第四~八名頒發獎狀獎勵。

十六、 注意事項 凡有身體不適者(如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或有宿疾…等者),一律禁止報名比賽,否則一切法 律責任自行負責。

十七、 申訴抗議:比賽時發生事端,當船隻通過終點後,選手對競賽過程有【異議】立刻向主審「 舉手」表示「異議」,不服主審之說明時,於該項比賽後半小時內,由領隊或教練以書面正 式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經裁判長接受後,交由審判委員會裁決之。若抗議成 立保證金發還,如不成立,保證金沒收。

十八、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用途使用。

十九、 遇性騷擾、性侵害及性霸凌情境等情形,請撥打電話:02-8771-1434或電子信箱 ctara707@m s16.hinet.net。本會知有性騷擾事件發生,協助被害人相關事宜。

二十、 本競賽規程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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