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
壹、計畫緣起:
基隆市文化局為提倡本市藝文創作風氣,培植藝文創作人才,鼓勵創作出版,提昇藝文水準,充實本市多元藝文寶庫,特訂定本計畫。
貳、主辦單位:
參、補助對象:
出版計畫作品以基隆文化、歷史等相關元素為主要內容者,其中設籍基隆市者優先(含依法設立或登記團體、法人組織)。
肆、補助內容:
一、有關基隆文學、藝術、歷史、文化、宗教信仰、風俗民情、社會與自然暨人文發展等相關主題
二、以實體圖書形式為主。
三、參選之前項團體或個人,每年度申請補助之申請案,以1案為限,送審稿件需已完成50%,並可於當年度出版者,徵選評比以11月30前出版者優先。
伍、補助原則:
總補助金額計20萬,最多取3名,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經費,並於審查完成後於基隆市文化局官網公布結果及出版計畫書。
陸、審查方式:
一、提案申請者應提具出版計畫書,包含主題、理念、大綱與相關規劃說明外,應提報相關經費規劃說明。(可參考電子簡章後所附範例)
二、申請計畫書採公開方式徵選,並經遴聘評審委員會議審定後補助。
柒、經費支用原則:
一、補助經費以出版所需直接費用為限。
二、補助經費不得用於薪資、餐敍、設備購置等。
三、補助經費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捌、經費撥付及結案程序:
一、計畫執行完畢結案報告通過後一次撥付。
二、獲補助個人(團體)應配合執行廠商規畫之出版期程,並於12月10日前,檢附計畫各項經費支出表(含計畫補助出版費暨各機關實際補助金額)、領據、存摺影本、出版品回饋,連同支出原始憑證,完成經費核銷與結案事宜。
玖、收件/結果公告時間:
一、收件: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止。
二、補助名單公告: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壹拾、申請方式:
一、檢具申請表、切結書、同意授權書一式暨出版計畫書一式7份,請詳實填具並檢附相關文件影本,如有欠缺者,得通知於五日內補正,逾期未補者,視同資格不符。
二、如同時向二個以上機關或本府其他單位提出申請者,應於申請表載明向其他機關或本府其他單位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
三、簡章與報名文件可至基隆市文化局官網( www.klccab.gov.tw),或基隆市公共圖書館( kllib.klccab.gov.tw)下載列印。
壹拾壹、著作權規範:
凡獲選補助之出版品,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作財產權;基於保存、推廣暨研究之需要,應授權同意基隆市政府(代表機關:基隆市文化局)免費作非營利之運用、重製,本府並有以不同形式宣傳、推廣、研究、數位化及網頁登載之權利。
壹拾貳、注意事項:
一、申請表暨出版計畫書以掛號郵寄基隆市文化局收(基隆市20241中正區信一路181號3樓)並於信封註記「參加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及申請補助文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未獲補助者,恕不退件。
二、申請案件,經審查會議通過後,獎勵補助結果由本局函知申請人;未通過者亦同。出版計畫若因故需變更執行方式或期程等,應事先來函申請計畫變更。若於接獲獎勵補助經費函後,因故無法執行者,應於文到10日內以書面通知。
三、申請者如有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等違規情事,或因著作權糾紛訴訟,即取消入選資格,並追回獎勵金,其損害第三人權利(權益)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四、獲選補助之出版品,應註明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補助單位:基隆市文化局。出版品除回饋本局,亦需配合本局相關新書發表會等活動。出版品回饋冊數依審查結果。
五、獲補助個人(團體)如有違反本計畫及其他法令規定事項者,本機關得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並依「基隆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補(捐)助民間團體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壹拾參、本補助方案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佈。
相關連結:
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相關競賽:
- 112年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112年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 收件至112年8月11日止 總獎金金額計20萬,最多取3名,依審查結果核定得獎金額 徵選對象: 出版計畫作品以基隆文化、歷史等相關元素為主要內容者,其中設籍基隆市者優先 有關基隆文學、藝術、歷史、文化、宗教信仰、風俗民情、社會與自然暨人文發展等相關主題
- 111年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111年基隆文學創作出版徵選 收件:即日起至111年8月15日止。 補助原則:總補助金額計20萬,最多取3名,依審查結果核定補助經費。 補助內容: 一、有關基隆文學、藝術、歷史、文化、宗教信仰、風俗民情、社會與自然暨人文發展等相關主題 二、以實體圖書形式為主。 三、參選之前項團體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