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Ü好,就這樣玩。」好創意短片徵件比賽

111年度「Ü好,就這樣玩。」好創意短片徵件比賽

 總獎金: 675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10-17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辦單位電話: 07-761-3875分機524(許助理)

主辦單位Email:499@tea.nknush.kh.edu.tw

壹、依據

一、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

二、111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

111年度「Ü好,就這樣玩。」好創意短片徵件比賽

貳、目的

本次創意短片徵件比賽,以「Ü好,就這樣玩」為宗旨,鼓勵民眾與家人一起拍攝40秒的創意短片,並透過創作者分享與家人歡樂美好時光,打破社會對於孝道嚴肅又沉重刻板印象,並促進民眾可以藉由參加本次活動增加與家人間的情感交流,重新思考孝道新觀念於家庭教育意義及重要性。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

二、 承辦單位: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肆、參加對象

國民中學以上學生及成年民眾。

伍、甄選規則

一、 活動對象

共分為中學生組(含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前三年學生)、社會組(含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成年民眾,其中五專限後二年學生),每人以參加1件為限,同一作品不受理跨組參賽。

二、 徵件主題

作品請以「Ü好,就這樣玩。」為主軸,參賽者須與家人拍攝40秒的創意短片,題目、腳本及拍攝形式自訂。

三、 活動日期:

(一)收件截止日: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獲獎公告:經評選後擇日公布於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三)頒獎日期:將視疫情趨於和緩,可辦理實體頒獎典禮無虞時,擇期另行公告辦理。

四、 報名與收件方式:

(一)請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前完成以下報名手續,先至下方連結下載電子檔附件,完成作品後至線上報名表單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作品。

(二)填寫完報名表單並上傳電子作品後,請於111年10月17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檢附資料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89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孝道教育資源中心 收」,封袋上請列印信封封面並黏貼,以利清楚標示。

1、檢附資料:

(1)封面(需黏貼於信封上)【附件一】

(2)授權同意書一份【附件二】

(3)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附件三】

(4)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四】(影像中每位入鏡者均須各繳交一份。)

2、線上報名連結及附件連結:

線上報名表單 附件下載
https://forms.gle/1HPWzTBMsHkvv8rNA https://reurl.cc/55zZlM

(三)以上紙本附件及電子檔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倘有未盡事宜,敬請聯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聯絡電話:07-7613875分機524,許助理。E-mail: 499@tea.nknush.kh.edu.tw

陸、甄選稿件規格及評選標準

一、稿件格式規定:

(一)每人至多以一件作品參賽,拍攝工具、軟體與影片類型均不限,作品可進行後製,影像尺寸須為1080×1920像素,橫豎不拘,作品時長至多40秒為限,作品格式為mp4檔。

(二)影片內容須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法」之普通級,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三)作品不得加註可是別之商業圖標、浮水印及署名。

(四)所有故事腳本、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者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評選標準:

(一)主題契合性50%。

(二)創意與拍攝技巧30%。

(三)視覺美感呈現20%。

三、得獎名單公布:邀請專家學者評選,根據評選結果擇優選出特優、優等、佳作及入選等作品,獲選作品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並在頒獎典禮現場播出及上架至中心Youtube平台播送。

柒、獎項

一、分為中學生組、社會組共二組,每一組別選出特優1名、優等3名、佳作5名,並依投稿狀況增列入選名額,獎項及內容如下:

組別 獎項
特優 優等 佳作 入選
中學生組 1 3 5 若干名
社會組 1 3 5 若干名

各組獎項說明表

(一)特優:共3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6,000元禮券。

(二)優等:共9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3,000元禮券。

(三)佳作:共15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並致贈1,500元禮券。

(四)入選:若干名,每名頒發獎狀乙幀。

二、獲獎名額:名額視投稿數量及評選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捌、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禮券及獎狀。

二、參選者請於報名及投稿表格上詳載個人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加註任何記號,或書印作者姓名;資料繳交不齊全者,視為不合格件,不予評選。

三、作品於送件同時,應由參賽者依著作權法規定簽署「著作使用權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屬於國教署,國教署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計畫中,參賽者於參加本計畫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計畫注意事項之規範。本計畫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正式公告為主,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六、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玖、本計畫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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