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桃園市「品格教育」敬師藝文競賽
壹、 依據:
桃園市111年度品格教育實施計畫。
貳、 目的:
一、提升品格涵養,品格教育是教育之核心本質,是兼顧知善、樂善與行善之全人教育,亦是對社會文化思辨與反省之動態歷程。
二、落實桃園市品格教育政策理念之全面參與的品格教育思維、知行合一的品格教育內涵、宏觀開闊的品格教育學生。
三、藉由書籤製作養成及時表達感謝之良好習慣、態度。
四、鼓勵學生自動自發展現創意、樂於創作,藉此肯定自我。
參、 主辦單位:
肆、 承辦單位:
桃園市內壢國民中學
伍、 活動規劃:
一、徵件對象:
1. 國中組:桃園市各國中學生,每校至多薦派兩名。
2. 國小高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高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派兩名。
3. 國小中年級組:桃園市各國小中年級學生,每校至多薦派兩名。
二、徵件時間:
111年8月20日起至111年9月10日。
三、收件地點:
桃園市內壢國中(32069 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訓育組。
陸、 實施辦法:
一、作品主題:以敬師為主題,圖樣不限,可以是畫最尊敬的師長或校景等,搭 配一則敬師佳句,書寫於作品紙上。
二、作品規範:
(一) 作品大小:6cm×18cm,橫式直式不限。
(二) 紙質不限,繪畫媒材不限(油畫、壓克力、水彩、色鉛筆、彩色筆、粉彩等都可),但須平面,僅能手繪,不接受電腦繪圖。
(三) 參賽作品須填寫報名表(附件一)浮貼在作品背面,報名表可自行影印。
(四) 每人限交一份作品,不得與他人合作。
柒、 作品評分標準:
一、 主題表達 30%
二、 構圖 20%
三、 色彩設計 15%。
四、 創意 15%。
五、 文稿 20%。
捌、 獎勵辦法:
一. 獲獎學生: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與中年級組三組中分別選出3名特優、5名優等、10名佳作,分別頒發獎盃(或獎狀)與禮券以資鼓勵。
(一)特優:錄取3名,分別核予獎盃一座及禮券1200元整。
(二)優等:錄取5名,分別核予獎狀一幀及禮券800元整。
(三)佳作:錄取10名,分別核予獎狀一幀及禮券300元整。
二. 指導教師: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等規定,獲獎作品之指導老師核敘獎勵如下 :
(一) 指導學生獲特優者:核敘嘉獎2次。
(二) 指導學生獲優等者:核敘嘉獎1次。
(三) 指導學生獲佳作者:核敘獎狀1紙。
(四) 參賽作品獲選者之指導老師身分非屬公教人員者,核敘獎狀1紙。
玖、 著作權宣告
一.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權作為廣告、宣傳及刊印或公開展出。
二. 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擁有集結成冊或其他教育目的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支付任何稿費。
三. 所有參賽作品內容之被引用,主辦單位有同意權。
四. 若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經檢舉查證屬實,收回獎盃(獎狀),另將通知學校議處。
壹拾、 本案辦理頒獎活動,實際辦理情形,將視疫情再酌,並另函週知各校。
壹拾壹、 承辦學校辦理本計畫工作表現績優人員,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及「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核予獎勵。
壹拾貳、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另網路公告補充之。
壹拾參、 活動聯絡人:
內壢國中訓育組長。
地址:320 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108號。
電話:(03)4522494 #311 。
傳真:(03)4527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