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第八屆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古文背誦暨古詩詞曲文吟唱比賽
壹、依據
一、本計畫依據搶救國文教育聯盟110年11月 20日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字第1101120023號函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00398號函。
貳、實施目的
一、鼓勵學生「與經典同行,與聖賢為友」,提倡「溫柔敦厚」詩教,體行孔子「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之教化。
二、學習古調或今聲之詩歌吟唱,增進文學涵養、生活藝術,促進身心健康。
三、提高學生國語文程度,增進學生學習詩歌興趣,並傳承優美文化。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搶救國文教育聯盟
三、合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文化儒釋道教育學會
四、協辦單位:私立中原大學、國語文學科中心、教改總體檢論壇、國立東華大學教育委員會、唐山書店/出版社、三民書局、商周出版社、萬卷樓圖書公司、國文天地雜誌社、爾雅出版社、洪範書店、遠流出版公司、大地出版社、台北市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遠見˙天下文化教育基金會、文訊雜誌社、九歌出版社、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讀書共和國出版集團、孫文學校、財團法人世界環境教科文基金會、中庸實踐學會、台灣國際經典文化協會。
肆、比賽組別
一、個人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每校一至六位學生參加
二、團體組:全國公私立高中職,每校一組至兩組學生參加複賽及決賽至少5人,至多40人(含樂隊配舞)。
三、初賽請各校自行辦理,並擇優薦送參加複賽;各區複賽特優者三名參加決賽。
四、各區範圍如下:
區別 | 範圍 |
北區 |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花蓮縣 |
中區 | 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 |
南區 | 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 |
伍、比賽時間
一、初賽:即日起至111年4月5日(星期二)前完成
二、複賽:111年5月1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決賽:111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下午6時
陸、比賽地點
一、初賽: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二、複賽:
(一)北中南三區:臺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二三九號和平大苑L2宴會廳
三、決賽:臺北市金山南路二段二三九號和平大苑L2宴會廳
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地下一樓國際會議廳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29號
或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1號11樓)
柒、報名方式
一、請於111年1月1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將報名表、授權書、自選內容、曲譜寄至「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2段239號10樓 搶救國文教育聯盟 李素真 收」;信封請註明「參賽項目、區別、組別」,以郵戳為憑。
二、請於111年4月7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自選題及內容」以WORD檔寄至以下信箱,主旨請註明「參賽項目、區別、組別」:執行長李素真 rdsc8@yahoo.com.tw
三、請於期限內把資料寄至主辦單位俾利後續作業,逾期不受理。
四、報名資訊送出後請用電話聯繫確認(電話:02-23581689、0921-103061)。
捌、比賽方式
一、一律用國語吟唱。
二、吟唱曲目:
(一)個人組:抽選題(指定題)、自選題
(二)團體組:自選題
1、抽選題:曲目請參考附件1
2、自選題:
1. 參賽者(各校)自行選定篇目,請將內容1式10份(一律用A4紙橫式直書,字型大小為14到16級,請勿留學校及學生姓名),連同報名表寄至主辦單位;篇目及內容曲譜上傳至報名網頁。
2. 自選題曲目包含國中、高中國文課本及課外之詩、詞、曲、文、賦、贊、書、箴、歌、銘……。(參考附件2)
(三)比賽當日依序於出場比賽前十分鐘抽指定題目。
(四)比賽時請說明吟唱調名或作曲者。
三、吟唱時間:
(一)複賽、決賽
1、個人組:抽選題以5分鐘為限(不足5分鐘不扣分,時間到即下臺)。
自選題以4到5分鐘為限。凡超過或不足限定時間,每30秒扣總平均1分,不足30秒以30秒計。
2、團體組:以6至到8分鐘為限(由吟唱者第1人踏上臺階起至最後1人離開舞臺止),超過或不足限定時間,每30秒扣總平均1分,不足30秒以30秒計,累計扣分。
(二)配樂(舞)
1、吟唱進行時,為強化效果,團體組得視吟唱內容酌備道具 及配樂(舞),樂(舞)限由該校在學學生演出。
2、個人組亦可有伴奏配樂,惟限由該校在學學生演出,以不超 過3人為原則。個人組伴奏學生不得參與和聲及吟唱,凡有 違規情事者,一律不予評分(自彈自唱不在此限)。
3、請自備相關樂器,主辦單位不提供任何樂器。
獎勵辦法:北中南三區各錄取特優、優等各三名及甲等若干名,並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各區特優進入決賽。
(三)抽籤
1、複賽抽籤時間:111年4月9日(星期六)下午2時
2、決賽抽籤時間:111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2時
3、請各校派代表至「搶救國文教育聯盟」會議室公開抽籤決定序號,未親自到場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有異議。
4、比賽當日未按序號上臺者,視同棄權。
玖、評選標準
一、評比項目與比例
組別 | 評比項目 | 比例 |
個人組 | (一)情韻 | 50% |
(二)聲調 、音色 | 30% | |
(三)儀態 | 20% | |
團體組 | (一)情韻 | 50% |
(二)聲調 、音色 | 30% | |
(三)儀態 | 10% | |
(四)配樂 舞蹈、創意表現 | 10% |
二、評決方式與流程
(一)每位評審依前述比例給分,採百分制計分。
(二)蒐集評審評分表統計總分後,依評審人數平均分數,如需扣分,以扣分後所得之分數,與其他參賽者評比應得名次。
拾、獎勵
一、複賽:甲組乙組個人組及團體組各錄取特優三名、優等各三名及甲等若干名,並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請各校予以敘獎。
二、決賽:
1、個人組及團體組錄取一到六名,餘為榮譽獎,並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請各校予以敘獎,主辦單位亦報請教育部頒發獎狀。
2、榮獲前三名學校有功人員由主辦單位報請教育部敘獎。
3、榮獲決賽第一名至第六名及榮譽獎,主辦單位報請國教署頒發指導老師獎狀。
拾壹、聯絡資訊
一、主辦單位:「搶救國文教育聯盟」
1、執行長暨比賽專案執行長 李素真老師
電話:0921-103061 LINE ID 0921103061
Email: rdsc8@yahoo.com.tw
2、網站:
較短網址 https://bit.ly/rescuechinesetaiwan
一般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site/rescuechinese/
二、合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傳統文化儒釋道教育學會
1、王鳳英小姐
電話:02-27054032
三、協辦單位
北區: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視聽中心 鍾榮賢老師
電話:02-25073148轉286
拾貳、其他
一、請詳閱比賽計畫及遵守附件之注意事項,參賽時遵守秩序及比賽規則。。
二、相關訊息公告於「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網站。請於青年節、清明節起,留意「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網站比賽專欄。
三、第一屆至第七屆決賽精采內容,已掛載於「搶救國文教育聯盟」網站。
四、因疫情,為減少學生老師北上舟車風險,除第一次正式報名參賽,複賽之個人組及團體組三區都採線上錄影比賽方式。於五月一日複賽當天邀請評審委員現場評比完成比賽,成績揭曉後公告成績及晉級決賽名單學校。
五、決賽原則採現場比賽方式。但須視三四五月初疫情決定。如果改為線上錄影主辦單位同步監控方式比賽,則評審地點等,將會隨之改變。請於三月二十九日(星期二)起,特別注意「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公告。
六、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另公告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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