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北市國中及高中(職)「愛滋關懷.預防感染」海報設計競賽
壹、 活動依據: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111年世界愛滋日活動計畫」辦理。
貳、 活動目的:
鼓勵臺北市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發揮創意創作愛滋宣導海報投稿,促使學生於創作過程關心愛滋防治議題並深耕愛滋防治觀念,同時與本中心共同宣導愛滋關懷態度及預防感染知識,提升市民自我保護知能。
參、 主辦單位:
肆、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伍、 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陸、 活動對象:
就讀或設籍臺北市之國中及高中(職)學生
柒、 活動內容:
一、 主題:「愛滋關懷 預防感染」海報設計。
二、 規格:四開圖畫紙(54cm x 39cm)單面創作,紙張顏色、彩繪素材及橫直式呈現不拘,平面設計(不得立體或黏貼),不須裱框。
三、 參賽方式:
(一)組別分為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二)參賽作品一律單人創作,可填寫一名指導老師。
(三)請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黏貼作品標示表(附件一),並填寫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二)、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及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四),設籍本市但非就讀本市學校之參賽者請提供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等),以上資料請與參賽作品一併繳交。
(四)請於收件截止日前,將參賽作品親送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衛教企劃組(108203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4 樓) 蔡管理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02)2370-3739轉1483。
(五)得獎者及指導老師將公開頒獎表揚,得獎作品以線上展覽方式供民眾瀏覽,另製作三角桌曆作為愛滋防治宣導素材。
捌、 活動日期: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星期五)。
二、 評審及結果公告時間:111年10月中下旬公佈於昆明防治中心官網-昆防最新消息( https://tpech.gov.taipei/mp109231/)。
玖、 評審標準:
一、由主辦單位聘任三位委員具美術或愛滋防治專長之專家進行評審工作。
二、評分標準:
標語設計 | 美術表現 | 內容創意 |
30% | 40% | 30% |
壹拾、 獎勵辦法
一、 獎額及獎勵: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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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將函請教育局轉知學校核敘嘉獎1次。
壹拾壹、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及授權使用: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得獎人(著作者),主辦機關為公益推廣之用,擁有不限時間、次數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播送、傳輸、改作、編輯、重製、印製相關印刷品之權利,不另支付得獎人稿費及版稅,且得獎者須與主辦機關簽訂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並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壹拾貳、 注意事項:
一、 凡參加投稿作品應具原創性,限未曾投稿、參賽、公開發表之作品,另參賽者需簽署「智慧財産權切結書」(附件二),如經發現違反參加資格,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産權者,取消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狀及禮券。
二、 投稿者需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如未填寫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而投稿作品經評定為得獎者,若因缺件通知限期補繳而未補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三、 投稿者需簽署「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附件四)以維護相關權益。
四、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五、 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專家評審酌予增減或從缺,主辦機關保留最終裁決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六、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機關正式公告為主,此外主辦機關保留活動修改及變更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