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
一、 依 據:
北市體輔字第1113000309號函辦理。
二、 宗 旨:
為落實基層訓練,提昇擊劍水準,培養擊劍運動興趣,遴選優秀選手輔導升學,特舉辦本比賽。
三、 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四、主辦單位:
五、 承辦單位:
臺北市體育總會擊劍協會
六、 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石牌國民中學、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場地布置及計分工作)
七、比賽期間:
111年2月11日(星期五)至12日(星期六),共兩天。
八、 比賽地點:
臺北體育館7樓(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九、 參加資格:
國小、國中、高中組限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
(一)參加比賽之選手,以各校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日,即代表學校就學設有學籍,現仍在學者為限。
(二)經報名後(除天災等不可抗拒因素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已報名者若因重大事由無法出賽,須事先以書面通知本會,不得無故放棄比賽。無故棄賽者主辦單位得依FIE規則o.56.3之精神罰款其所屬單位新台幣1000元整,未完成繳納罰金前暫停其所屬單位所有選手的比賽。
十、 競賽項目
(一)高中組:
1.男子鈍劍個人組 2.男子銳劍個人組 3.男子軍刀個人組
4.女子鈍劍個人組 5.女子銳劍個人組 6. 女子軍刀個人組
(二)國中組:
1.男子鈍劍個人組 2.男子銳劍個人組 3.男子軍刀個人組
4. 女子鈍劍個人組 5. 女子銳劍個人組 6.女子軍刀個人組
(三)國小組:
1.男子鈍劍高年級個人組 2.男子銳劍高年級個人組 3.男子軍刀高年級個人組
4.女子鈍劍高年級個人組 5.女子銳劍高年級個人組 6.女子軍刀高年級個人組
7.男子鈍劍中年級個人組 8.男子銳劍中年級個人組 9.男子軍刀中年級個人組
10.女子鈍劍中年級個人組11.女子銳劍中年級個人組 12.女子軍刀中年級個人組
13.男子鈍劍低年級個人組14.男子銳劍低年級個人組 15.男子軍刀低年級個人組
16.女子鈍劍低年級個人組17.女子銳劍低年級個人組18女子軍刀低年級個人組
十一、 預定賽程:
每日8:00檢錄,8點30分準時開賽,每日比賽項目如下
111年2月11日(星期五)
(一)國中男鈍個人、國中女銳個人、國中女軍個人。
(二)高中男銳個人、高中男軍個人、高中女鈍個人。
(三)高年級男鈍個人、高年級女銳個人、高年級女軍個人。
(四)中年級男銳個人、中年級女鈍個人、中年級男軍個人。
(五)低年級男鈍個人、低年級女銳個人、低年級女軍個人。
111年2月12日(星期六)
(一)高中男鈍個人、高中女銳個人、高中女軍個人。 (二)國中男銳個人、國中男軍個人、國中女鈍個人。
(三)高年級男銳個人、高年級女鈍個人、高年級男軍個人。
(四)中年級男鈍個人、中年級女銳個人、中年級女軍個人。
(五)低年級男銳個人、低年女級鈍個人、低年級男軍刀個人。
十二、 比賽方式:
(一)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
個人賽:預賽採分組循環,每場 5 點,競賽時間 3 分鐘。複、決賽採單淘汰制,採單淘汰制,每場 15 點,鈍、銳劍分 3 回合,每回合 3 分鐘,中場休息 1分鐘;軍刀則分 2 回合,在選手取得 8 分後休息 1 分鐘。
(二)國小男女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
個人賽:預賽採分組循環,每場 5 點,競賽時間 2 分鐘。複、決賽採單淘汰制,採單淘汰制,每場 10 點,鈍、銳劍分 3 回合,每回合 2 分鐘,中場休息 1 分鐘;軍刀則分 2 回合,在選手取得 5 分後休息 1 分鐘。
十三、 比賽規則:
(一)依據國際擊劍總會(FIE)競賽規則進行,請自備合格劍具及著正式服裝裝備(面
罩、劍服、劍褲及護身衣須達 350 牛頓以上),未符合標準者不得上場比賽。
(二)護胸規定說明:選手穿戴硬式護胸時,必須穿戴新寬硬式護胸(外層有包覆軟墊款)。女子選手可穿著平面款硬式護胸。
(三)參賽選手需穿戴FIE規定之新面罩,其後方需同時有兩種不同的安全裝置以固定於頭部。
十四、 報名規定:
在籍學生由各校同意後統一報名。個人賽:國小組、國、高中組:每校個人賽無限制人數,跨劍種或組別一天至多兩項。低年級組禁跨高年級組。如遇賽程衝突由選手自行決定參賽項目。
十五、 報名費:
(一)報名費(現場繳交):每人每項新台幣柒佰元整(含保險費)。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7日截止,一律網路報名(E-mail寄件日期為憑),主旨請寫明「青年盃報名-單位名稱」,報名請寄 E-mail: ariel01318810@gmail.com馮妍蓁小姐 ,電話:0956-974111,並檢附報名表、保險名單(WORD檔)及正本PDF 掃描檔(須加蓋校印),請於報名表送出後2個工作日內來電確認收件。保險名單資料須填寫正確,如無填保險名單,視同未報名。
十五、 領隊會議:
111年 2月 11日(星期五)上午 8 時於臺北體育館7樓舉行。
十六、 比賽與獎勵:
個人賽各項比賽冠軍、亞軍、季軍(3、4名並列)頒發獎牌及成績證明書,第五名至第八名頒發成績證明書乙份。獲獎選手於領獎時須穿著劍服或隊服(不得穿著短褲)、劍鞋或運動鞋。服裝未符規定者不得上台領獎。
十七、 附則:
(一)學生各組選手出賽前,應備妥學生證、健保卡或貼有照片在學證明備查驗;若對方有 疑義而無法證明身份者不得出賽。
(二)國小組低年級、中年級組競賽用劍為 0 號劍(劍顎部分也須為兒童用),高年級組競賽用劍為成人劍,中年級併高年級組時,自行決定。
(三)各參賽項目報名人數須滿 5 人才進行開賽,國小組不滿 5 人者依附則第四項與第五項辦理。
(四)國小男女低年級組未滿 5 人者,直接合併為低年級混合組進行比賽,併入後仍未滿 5 人者將不開賽(如不併入者,請提前告知)。
(五)國小組中年級組未滿 5 人者,直接併入高年級組進行比賽,併入後仍未滿 5 人者將不開賽(如不併入者,請提前告知)。
(六)各比賽劍道,嚴格控管人員進入,循環賽時除裁判、參賽選手其餘人員請於休息區或看台上觀賽,淘汰賽時各隊一名教練可入場指導。
(七)防疫措施依政府公告之規定辦理,請配合所有防疫措施工作,進行實名制、量測額溫、酒精消毒及會場區必需要佩戴口罩等措施。
十八、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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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度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111年度臺北市青年盃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2月7日截止,一律網路報名(E-mail寄件日期為憑) 比賽地點:臺北體育館7樓(台北市南京東路4段10號) 比賽期間:111年2月11日至12日,共兩天。 參加資格:國小、國中、高中組限設籍或就讀臺北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參加。
- 110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擊劍錦標賽110年臺北市青年盃全國擊劍錦標賽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0年3月5日截止,一律網路報名。 比賽日期: 110年3月13日至3月14日,共計2天。 比賽地點: 臺北市中正高級中學體育館(地址:台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77號) 報名資格: 於97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年滿十三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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