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身心障礙研究優良論文獎助

111年度身心障礙研究優良論文獎助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2-06-01 ~ 2022-08-31

主辦單位: 國立臺灣圖書館

主辦單位電話: 02-2926-6888分機2125(莊小姐)

主辦單位Email:saku@mail.ntl.edu.tw

國立臺灣圖書館身心障礙研究優良論文獎助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8日第786次館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2年11月7日第802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第821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0日第834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1月12日第845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第852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12月4日第866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年12月9日第872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2日第877次館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灣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各界人士從事身心障礙者應用圖書資訊之相關研究,以供身心障礙讀者服務實務工作應用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助對象及範圍:

(一)獎助對象:

1. 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博碩士班研究生。

2. 國內現職圖書館從業人員。

3. 國內身心障礙領域相關研究者。

(二)研究範圍:針對身心障礙者應用圖書資訊之相關研究,例如:資訊素養與需求、法律相關規範、技術服務及資訊資源利用、閱讀推廣、終身學習、無障礙空間規劃、輔具或其他應用科技等。

(三)獎助範圍:

1. 博碩士論文:以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二年內完成(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之作品為限。

2. 期刊論文:以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刊登於國內外學術或專業刊物(具匿名審稿制度)之論文為準。。

3. 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申請;已獲得本館學位論文獎助或為本館委託計畫承攬者,亦不得以改寫之期刊論文再次申請本獎助。同一論文已獲得其他獎(補)助者,應據實填報,以供評審參酌。

三、獎助名額及獎助方式:

(一) 博碩士論文:

1. 博士論文:每年以獎助優良及佳作各一至三名為原則,獲評為優良者每名獎助新臺幣五萬元,佳作者每名新臺幣一萬元。

2. 碩士論文:每年以獎助優良及佳作各一至五名為原則,獲評為優良者每名獎助新臺幣三萬元,佳作者每名新臺幣八千元。

3. 得獎者及其指導教授各頒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4. 實際獎助名額得由本館依年度預算、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

(二)期刊論文:

1. 每年以獎助優良及佳作各一至五名為原則,獲評為優良者每名獎助新臺幣一萬元,佳作者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2. 得獎者頒發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3. 實際獎助名額得由本館依年度預算、申請人數及評選結果調整之。

四、申請方式:

(一) 申請期限:每年六月一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止(以掛號、宅配或快遞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 申請文件:

1. 博碩士論文: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附件一A)、經學校審核通過之博碩士論文四冊及未設定密碼保護之論文PDF電子檔案一份。

2. 期刊論文: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附件一B)、已刊登之期刊論文四份(需為原文刊物/論文抽印本/影印本,以影印本申請者除論文影本外需附原刊封面及目錄影本;線上期刊列印需含網址)、未設定密碼保護之論文PDF電子檔案一份。申請人須為論文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有兩位以上作者時,須檢附期刊論文共同作者同意書(附件一B-1)。

3. 申請獎助之論文,不論是否獲得獎助,所有文件均不予退還。

(三)申請獎助之論文,以中文撰寫為原則;其以外文撰寫者,應繳交中文提要。

五、審查方式:

(一) 資格審查:由本館就申請資格及申請資料是否齊備進行初審。

(二) 評審會議:由本館邀請主題相關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共同審查。申請人為評審委員之指導學生者,該評審委員於該案之評審時,應自行迴避。

(三) 審核結果:於每年度十一月底前以書面通知得獎者並上網公告。

六、權利及義務:

(一) 得獎者應保證其論文內容無違反學術倫理或智慧財產權法等情事,違反者將自動喪失獎助資格,並應繳回所有已撥付之獎助金。

(二) 得獎論文應於論文正式出版時首頁註明:「本著作榮獲國立臺灣圖書館身心障礙研究優良論文獎助,特此致謝。」字樣。

(三)得獎者應於掛號通知指定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送授權書(附件二A/B)、論文(博碩士論文/期刊抽印本)三冊及未設定密碼保護之PDF檔與Word檔各乙份,供本館典藏與利用。

(四) 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權本館得不限地域、時間、方式,利用其論文全部或部分內容,本館不須另行支付授權費用;其發表於本館出版品或網頁時,得獎者應配合本館要求改寫或修正。

(五) 本館舉辦相關學術研討會時,得獎者有受本館邀請發表其受獎助論文之義務,論文發表時須提及「本著作榮獲國立臺灣圖書館身心障礙研究優良論文獎助」等說明。

(六) 經本館評審獲得獎助金額之得獎者,並應切結不以同一論文再領取其他政府機關之獎(補)助(附件三)。

(七)本館得公開表揚得獎論文、安排論文發表或評選優秀作品並取得得獎者之專屬授權書後予以出版。得獎者得取得該論文著作之出版品十冊以供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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