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
一、 依據:
依據108年6月12日函頒修正之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辦理。
二、 目標:
(一) 透過徵選活動,激勵各級學校人員,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設計品德相關教學活動,引領學生明辨思考、理性實踐。
(二) 提供各級學校人員及學生分享與發表之管道,徵選優良作品案例,供各界參考使用,並充實網站內涵,活化品德教育。
三、 主辦機關:
四、 承辦學校: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五、 徵選類型及對象: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
品德主題故事類
- 甲組: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
- 乙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 丙組:國民中學學生
- 丁組:國民小學學生
品德主題漫畫類
- 甲組: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
- 乙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 丙組:國民中學學生
- 丁組:國民小學學生
- 戊組:幼兒園學生
品德主題影音類
- 甲組: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曾獲本部補助大專校院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拍攝之影片,不得報名參選影音類。)
- 乙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 丙組:國民中學學生
六、 徵選主題:
符合品德教育之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行善關懷、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核心價值,以及其它相關主題(如良好生活習慣與德行、自尊尊人與自愛愛人、溝通合作並維繫和諧人際關係、重視群體規範與榮譽、關懷生活環境與自然生態永續發展、關心在地與全球倫理議題以及增進公民意識與行動等)。
七、 徵選類型之說明:
(一)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節數以1-3節為限,投稿方式為線上報名與投稿,依網站規定之格式進行填寫,若有相關附件檔案請一併上傳(檔案格式限為pdf或word或odt之格式檔案)。
(二) 品德主題故事:故事內容與啟示合計以3,000字以內為原則,投稿方式為線上報名與投稿,依網站規定之格式進行填寫,若適用階段為國民小學低年級請於故事內容標註注音符號。
(三) 品德主題漫畫:不限制繪製方式,作品最少需畫四格至多八格,以漫畫呈現。投稿方式為線上報名與投稿,依網站規定之格式進行填寫並上傳檔案,手繪圖或電腦繪圖均可,若為手繪圖稿需掃描後上傳檔案(手繪圖或電腦繪圖之檔案格式限為jpg,檔案大小10MB以內)。
(四) 品德主題影音:至少5至10分鐘為原則之短片,投稿方式為線上報名與投稿,依網站規定之格式進行填寫並上傳檔案,作品影片格式請用MP4格式,解析度為1280×720(720p)以上規格,如達1920×1080(1080p)尤佳,並於片尾放上剪輯團隊名單,並標註影片中所有使用之照片、音樂、圖文資料出處等相關資訊。
(五) 投稿主題與內容可於品德教育資源網參考往年得獎作品,網址如下: https://ce.naer.edu.tw/tw/news/index.php?kind=10
八、 徵稿期程:即日起至111年10月13日(星期四)止,並於截止日23時59分後關閉作品上傳功能。
九、 投稿方式:
採線上投稿方式,於111年8月1日(星期一)開放上網註冊(於品德教育資源網-線上投稿專區),註冊完成且通過後始可進行線上投稿。(詳細操作方式請參照線上投稿專區之操作手冊)。
十、 評選原則:
(一)評選重點: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
(1) 主題與教學內容符合品德內涵與適切性(30%)。
(2) 教學實踐過程設計的創新性與流暢性(30%)。
(3) 引導討論或反思具啟發性(20%)。
(4) 教學活動設計實際運用的延展性、實用性(20%)。
品德主題故事類與品德主題漫畫類
- 作品主題內容符合品德內涵(20%)。
- 作品敘述之流暢性與完整性(30%)。
- 作品具有特色或創意(30%)。
- 作品主題內容具啟發性(20%)
品德主題影音類
(1) 作品主題內容符合品德內涵(25%)。
(2) 作品呈現之架構流暢性與完整性(25%)。
(3) 作品拍攝、聲音技巧(25%)。
(4) 作品具有特色或創意(25%)。
(二)評選方式:
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選小組,針對投稿作品進行評選。
(三)錄取件數:
1.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擇優錄取14件為原則
2. 品德主題故事類:擇優錄取32件(每組8件,共4組)為原則
3. 品德主題漫畫類:擇優錄取40件(每組8件,共5組)為原則
4. 品德主題影音類:擇優錄取12件(每組4件,共3組)為原則
*註:屆時將考量受理件數、品質及參選者教育階段別等之可能相關因素,彈性調整分配各類之錄取件數,亦可能從缺。
十一、 獎勵方式:
凡獲選之作品:
(一)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致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下同)900元(每篇至多以4,500元為限)及獎狀。
(二) 品德主題故事:致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下同)900元(每篇至多以2,700元為限)及獎狀。
(三) 品德主題漫畫:致贈每件1,500元及獎狀。
(四) 品德主題影音:致贈每件5,000元及獎狀。
(五) 品德主題故事、漫畫及影音類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給感謝狀。
(六) 行政獎勵:獲獎之參賽師生將另函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獎勵。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與徵選之稿件以未曾出版或獲獎者為限,每人每類限投稿1件,每件作者至多2名作者,品德主題影音類之作者不在此限。(作者均不含指導老師)
(二) 參與徵選之稿件請勿一稿多投,如經查證屬實將取消獲獎資格與相關獎勵。
(三) 參與徵選之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保留備份。
(四) 報名身分資格不符、檔案格式未依規定上傳或資料不完整者一律不納入評選。
(五) 投稿請及早作業,避免徵稿截止日前網路壅塞,而無法順利上傳。
(六) 作品報名表之聯絡電話與手機為聯繫得獎者之用,請確認資訊是否為正確,若有分機者請註明分機號碼,以利得獎者獲知得獎訊息。
(七) 獲獎者須寄回授權書、聲明書(附件六~八)簽名正本。
(八) 錄取之作品皆須同意下列所載事項,並繳交「授權書」(附件六)簽名正本:
1. 本作品(含附件)係本人原創,絕無抄襲或侵犯他人著作權,並從未出版或獲獎。若發現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嫌,願意取消得獎資格,並立即繳回領取之稿費及獎狀,一切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負,如因此造成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或基於其授權而使用本作品之第三人之損害,願負賠償責任。
2. 本人同意本作品全部內容授權刊登於【教育部品德教育資源網】,提供各級機關、學校或社會大眾線上檢索、閱讀、列印等,得不限時間與地域,為教育、學術研究或其他非屬營利之目的利用。
3. 本人並授權教育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得於不破壞著作原意之範圍內,修改本作品(或建議作者酌修),並得於電子媒體或紙本、影音刊載或出版發行,但不須另外支付稿酬。
4. 本人同意教育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得行使本作品之所有著作財產權,作無期限、地域、方式、性質、次數等之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以及改作、基於本作品而創作衍生著作、翻譯、改編為動畫、影片、漫畫或其他不同形式之著作。
5. 本人仍享有著作人格權,並得於個人著作、演說、網站,或教學使用本作品。本人同意對教育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及其再授權之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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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111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致贈稿費每千字900元(每篇至多以4500元為限)及獎狀。 品德主題故事:致贈稿費每千字900元(每篇至多以2700元為限)及獎狀。 主題漫畫:致贈每件1,500元及獎狀。 主題影音:致贈每件5,000元及獎狀。
- 106年度「品德教育資源網」徵稿1、 依據: 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2、 目標: (1) 透過徵稿活動,激勵教育人員暨社會人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設計品德相關教學活動,引領學生明辨思考、理性實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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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徵稿期程:即日起至112年10月12日(週四)止。 採線上投稿方式,於112年8月1日(週二)開放上網註冊( https://cis.ncu.edu.tw/NsaSys/literacyArea/moral/register_index )。 徵選類型: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 品德主題故事類。 品德主題漫畫類。 品德主題影音類。 獲選作品之獎勵方式: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致贈稿費每千字新臺幣(下同)900元(每篇至多4,500元)及獎狀。 品德主題故事:致贈稿費每千字900元(每篇至多2,700元)及獎狀。 品德主題漫畫:致贈每件1,500元及獎狀。 品德主題影音:致贈每件5,000元及獎狀。 品德主題故事、漫畫及影音類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另頒給感謝狀。 行政獎勵:獲獎之參賽師生將另函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獎勵。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上「品德教育資源網」(網址: https://ce.naer.edu.tw )參閱。
- 112 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評選活動一、依據: 「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與「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二、目的: 鼓勵於推動品德教育採「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方式進行且具特色之大專校院,藉以帶動整體學校社群之品德教育發展,以深耕品德教育至家庭及社區。 結合微電影的創意拍攝方式,藉由影像記錄品德教育的推動過程、實際案例的感人事蹟,或其他以品德教育為主題之內容,以深化品德教育之推動效益與影響力。 三、補助對象: 公私立大專校院 四、補助原則: 妥善運用「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所提品德教育核心價值與策略重點:1. 6E教學方法(註1); 2.學校推動10大策略(註2)與自我評鑑;3.教師專業與生命成長;4.家長與社區之參與。 可結合微電影的創意拍攝方式,藉由影像紀錄品德教育的推動過程、實際案例的感人事蹟,或其他以品德教育為主題之內容,以深化品德教育之推動效益與影響力。 透過成果發表與經驗分享,建立共同推動品德教育之校際合作,並整合校內外各類資源,以達品德教育之永續發展。 五、補助基準及要求: 申請學校應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與本部補助及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之規定辦理。 本計畫補助經費為部分補助,以經常門為限。 已接受其他機關補助之計畫,不得重覆申請。 補助比率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90%,各校自籌比率至少為計畫總經費之10%,臺北市所屬學校自籌比率至少為計畫總經費之50%。 補助額度最高以每校以新臺幣(以下同)15萬元為原則;若有意願拍攝微電影,其補助經費另為增加最多15萬元,兩者共計最高30萬元。(本案以補助推動品德教育採「跨教育階段別合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與所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方式進行且具特色之大專校院為原則) 擬拍攝微電影之學校,請提供90秒之拍攝概念說明之影音檔(上傳檔案1GB以內,含:作品類型(如:紀錄片、劇情片、動畫等)、拍攝大綱、相關之品德教育核心價值、預定推廣方式等),本部將於審查後擇優予以補助。 受補助學校應於次年度1月底前提出成果報告,本部將擇優刊登於本部平面或電子刊物。 受補助學校應依本部要求參與相關研習活動、成果發表會或微電影徵稿等相關活動。 六、申請及審查作業: 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本部預定補助40校為原則。 (一)申請作業期間及方式: 依據「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及地方特色擬訂計畫,上網填報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資料核章後函送本部。 本部於每年申請前,函知各校可上線申請之填報期間,請欲申請之學校於填報申請期間,至品德教育深耕學校申請專區填報。(不受理其他格式檔案或舊申請表件,請一律上線填報並列印表件) 計畫資料包含:申請書、簡表、申請計畫內容、經費表、經費使用情形表、檢核表(如附表一至六)、微電影預定拍攝之大綱等。 (二)審查項目及比率(補助經費審查基準比率及配分說明詳如附件1): 1.計畫(不含微電影部分) 計畫總目標之發展性與延續性(學校推動品德教育現況及成果佔10﹪):20% 計畫內容與本計畫補助原則之符合度、推動合理性與成效評估效益:15% 計畫內容之創意性與精實性:10% 校內外資源運用情形及經費編列之合宜性 :15% 推動方式:跨教育階段別合作:10% 推動方式:與社區合作:10% 推動方式:與民間團體合作:10% 推動方式:與所在縣市政府機關合作:10% 2.微電影(無拍攝計畫者本項無需審查) 主題符合性(含影片拍攝主軸符合想傳達的品德教育核心價值):20% 影片創意性:30% 影片結構性:25% 影片啟發性:25% 七、經費請撥及核結: 本項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學校並應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其他用途。 經費請撥、支用及結報事宜,悉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經費支用不合規定者,依規定追繳補助款項。 直轄市政府應將經費補助透列預算;實施校務基金學校納入校務基金收支處理。 八、補助成效考核: 受補助之學校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因故延期或變更計畫時,應將延期或變更之計畫函報本部備查。 受補助學校應於下一年度1月底前辦理結案,其成果報告內容應包括前言、量之分析(如活動場次、數量、參加人數及教材研發之件數等)、質之分析(如活動辦理之課程內涵與成效、過程檢討、問題解決策略、相關活動成員滿意度統計及活動照片等)及品德教育微電影1部(含微電影劇本完整版、3分鐘之微電影精華版影片及8-12分鐘之微電影完整版影片,無拍攝計畫之學校免提供)。辦理具特色者,依相關規定辦理表揚。 本部於必要時,得邀請各校代表列席報告推動情形,並得邀請學者、專家,依計畫內容不定期訪視受補助學校。 九、品德教育微電影成果作品注意事項 (一)作品格式與內涵 作品主題以「品德教育」之推動過程、感人的實際案例,或其他以品德教育為主題之內容,並於影片中適時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自發」、「互動」、「共好」理念、品德關鍵議題(生命倫理、家庭倫理、族群平權、科技倫理、關懷弱勢、社會公義及專業倫理等)及品德教育核心價值(如: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等相關元素,呈現方式不拘,影片長度完整版以8-12分鐘為限、精華版以3分鐘為限,內容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作品規格:1920x1080像素以上之NTSC影片格式(檔案類型可為avi、wmv、mpg、mov、mp4),請確定影片可以正常播放。 影片需有聲音、字幕與相關後製效果,內容須包含片頭與片尾,並於片尾嵌入教育部LOGO(附件2),並呈現「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品德教育推廣與深耕學校計畫」,以增進政策之宣導效益。 (二)其他注意事項: 作品須為原創、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出版或商品化,以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作、侵害智慧財產權等違法侵權情形。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受補助之學校自行承擔,教育部並有權取消其受補助資格並追繳補助經費。 受補助之學校需簽署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3),教育部有權將作品匯集成冊,製成光碟,或放置公開網路平臺,受補助之學校有義務確保教育部擁有該作品的出版權利,並需擔保作品之影像無爭議,亦不得對本部及經本部授權之人(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核定受補助後再送) 受補助之學校須提供原始製作檔,並同意自本計畫結案日起,本部在雜誌、刊物、網站等媒介中,刊登其作品,應用廣告或宣傳使用,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註1:6E係指典範學習(Example)、啟發思辨(Explanation)、勸勉激勵(Exhortation)、環境形塑(Environment)、體驗反思(Experience)與正向期許(Expectation)。 註2:學校10大品德推動策略如下:1.納入校務發展計畫;2.列入課程及創新6E教學;3.發展各類融入品德教育的生活教育、社區服務、體育、藝文、閱讀及環保等活動;4.行政團隊品德領導;5.統整運用校內外資源;6.親職與社區品德教育;7.教師專業與生命成長活動;8.彰顯品德核心價值之校園景觀與制度;9.多元評量學生品德認知、情意與行動;10.建立自我檢核與改善機制。 比賽網站 : https://cis.ncu.edu.tw/NsaSys/literacyArea/moral/event
- 111年教育部品德教育徵稿(含影音作品)一、 依據: 依據108年6月12日函頒修正之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辦理。 二、 目標: (一) 透過徵選活動,激勵各級學校人員,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設計品德相關教學活動, 引領學生明辨思考、理性實踐。 (二) 提供各級學校人員及學生分享與發表之管道,徵選優良作品案例,供各界參考使用,並充 實網站內涵,活化品德教育。 三、 主辦機關:教育部 四、 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五、 徵選類型及對象: (一) 品德教育教學活動設計類: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 (二) 品德主題故事類 甲組:大專校院學生、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 乙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丙組:國民中學學生 丁組:國民小學學生 https://ce.naer.edu.tw/tw/news/show.php?num=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