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新竹縣縣長盃電子競技錦標賽
111 年新竹縣縣長盃《激鬥峽谷》電子競技錦標賽 競賽規章
一、 賽制說明
1.1 賽事時程
賽程 | 賽制 | 直播 | 比賽時間 | 形式 |
32 強賽 | BO1 | X | 16:00~22:00 | 線上 |
16 強賽 | BO1 | X | 16:00~22:00 | 線上 |
8 強賽 | BO3 | O | 10:00~18:00 | 線下 |
4 強決賽 | BO3 | O | 10:00~18:00 | 線下 |
二、 報名規範
2.1 通則
報名所需資料請確實登錄填寫,以免因資料未確實登錄影響隊伍及個人參賽權益。
2.1.1 隊伍名稱僅限使用英文字母、數字 0~9 或中文字,長度則需在 8 個全形字元內且不得有任何粗俗或猥褻的字眼,或任何容易造成混淆與困擾之字詞。
2.1.2 選手於同一隊,不得有跨隊、參賽,若經裁判發現同隊員分屬不同隊伍之狀況,將直接取消該名選手入選、參賽、得獎、晉級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2.1.3 於「預選賽」中晉級 8 強之隊伍若無法參加或配合後續賽事時,視同該隊伍放棄資格,並且由該都其他隊伍依排名次序遞補。
2.1.4 比賽選手僅可使用自己帳號所擁有與可使用的英雄,在如總決賽等特殊場次如有官方提供帳號時則無限制。
2.1.5 轉播過程中新英雄或重製英雄於官方上線的當周至隔週的賽程中默認禁止使用。以官方發布的日期為主
2.1.6 請各隊伍於報名前務必自行審閱與確認【報名資料】與【RIOT 帳號資料】是否相符。
2.1.7 賽事報名將由隊伍隊長進入,【新竹縣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粉絲專業點擊【報名連結
】來填寫隊伍所需資料。
如因報名資料填寫有誤或欲更換成員,則頇於報名期間內重報名並聯繫主辦單位;係因隊伍名額有限(限制 32 隊),如欲參賽之隊伍,速請完成登錄報名,報滿截止,以免向隅。
為求比賽公平,選手在報名完成後嚴禁任意更改 RIOT ID (包含#字號後面的內容)無法改回者將判為失格。(遇特殊認證之賽事要求者例外)
2.1.8 如經查核有冒用資料、惡意卡位、未詳盡填寫、同一資料報名多隊、蓄意擾亂等影響報名登錄之情形,該隊伍直接取消參賽資格。
2.1.9 請各位選手務必詳閱賽事官網的各項資訊與注意事項,以確保隊伍及個人的權益。
2.1.10 本單位將依據報名者於賽事活動網頁所登錄的資料通知對手相關約戰聯繫方式(手機號碼、信箱等),各選手頇留意手機來電及信件通知,同時請隨時關注相關賽事公告、賽程表之通知訊息,以確保隊伍及個人的權益。
2.2 參賽資格
2.2.1 參加本次比賽之所有選手於比賽當日均頇年滿 13 歲 (含)以上。選手未成年,應徵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但未成年已結婚者,不在此限。
三、 隊伍及選手規範
3.1 隊伍人數
隊伍人數需為 5 至 6 人(含候補),如選手因棄權或違規而遭到禁賽時,隊伍不得要求更換名單,如有重大事故等特殊情況發生時另由官方判定處理。
四、 線上賽
4.1 比賽時間
對戰雙方若非配合轉播之組別可於自行約定對戰之時間,如雙方無共識則以主辦單位表定時間為主。
4.2 開房流程
4.2.1 互加好友:雙方隊伍的隊長頇於賽前至少 10 分鐘互相加好友。
4.2.2 開房:藍方隊伍需要於比賽開始前 10 分鐘負責開房並擔任房主。在有進行轉播的場次中會由裁判組織開房。
4.2.3 進房:藍方隊伍所有選手頇先進房,藍方選手就位後,藍方邀請對手進房。
4.2.4 準備:雙方選手進房後請打字溝通確認準備完成。
4.2.5 開始:雙方選手準備完成後,房主可隨時按下開始。在有進行轉播的場次中頇等候裁判確認可開始方可開始。
4.3 遲到
4.3.1 若於比賽約定時間時仍無法與對手取得聯繫,或是對手於比賽約定時間超過 10 分鐘無法完成準備,則視為對手棄權。請選手截圖存證(包含系統時間)。
4.3.2 如一方遲到後雙方仍同意繼續進行對戰則以結果論,不得有議。
4.4 截圖
4.4.1 所有的溝通、加好友建議都進行截圖或是螢幕錄影來保存過程,也建議這些截圖或錄影要包含到系統時間。
4.4.2 若遇任何爭議、異議或糾紛,如:無法聯繫上對手、參賽選手 ID 與報名資料不符之狀況
,請先截圖存證並立即聯絡官方人員,交由主辦方進行裁決。在此之前仍頇依照流程進行比賽。
4.5 避免友誼賽/練習賽
如雙方除正式賽外還有進行包括且不僅限於友誼賽、練習賽等任何形式的對戰,屆時若導致爭議則以對戰時間最早的獲勝截圖為準,不得有異議。
4.6 獲勝證明上傳
線上賽事請勝方隊長頇於比賽當天 23:00 前將賽果(勝利截圖)傳至指定的回報 Discord 頻道。官方在確認後將會提供雙方下一輪的對戰資訊,若未能在時間內傳送賽果將喪失比賽資格,賽程圖及相關資訊將於次日同步更新於賽程表。
五、 線下小組賽及總決賽
5.1 線下賽報到
線下賽報到時,均頇出示身分證件核對資料,如資料亦不相符者,或因比賽當天無法到場或因隊伍出賽人數不足,其隊伍即視同無條件放棄參賽、晉級、領獎資格及一切相關權益。
5.1.1 所有報名隊伍需全程參與《縣長盃》之賽事,如因個人因素導致無法出賽或放棄出賽,則不予派發任何現金、物品獎勵。
5.1.2 參加實體線下賽當日,所有選手們頇於指定報到時間抵達指定比賽地點與工作人員完成報到程序。若因隊伍、個人超過報到時間報到,現場工作人員與裁判有權判定因遲到之隊伍棄權。
5.2 現場問題反映
比賽期間有任何疑義需於當下與現場裁判反映,比賽結束或離開現場後一概不受理。
5.3 選手健康自主管理
選手需注意個人身體健康狀況,比賽當日需配合主辦單位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過 37.5 度,有出現發燒情形者不得參賽,隊伍需派替補選手上場,若為人數不滿五人者,則視為失格。
六、 遊戲版本與比賽過程
6.1 比賽版本
一律以當前官方遊戲版本為主。選手需提前注意公告自行更新遊戲檔案,如因版本未更新導致比賽無法準時開始,裁判有權裁定選手或隊伍取消資格。
比賽期間內如有英雄大型重製或新增英雄,該英雄自上線當周及隔週內將直接列入默認禁選名單
,週的時間定義為周一至周日。新英雄或重製的時間定義以激鬥峽谷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6.2 比賽模式
自訂-競技模式。
6.3 比賽地圖
採用「激鬥峽谷」地圖。
6.4 觀察者模式
所有對戰房僅主辦指定工作人員進入。
6.5 Ban/Pick
八強賽起,開始加入 B/P 模式,由玩家於 Discord 或遊戲中透過指定的方式告知裁判雙方 B/P 順序。由裁判與隊伍代表於指定的方式溝通進行。未上場選手及他人不得參與。
雙方輪流禁用英雄、雙方可各禁用三名英雄,合計共六名英雄。
由藍方先禁用一名英雄、紅方禁用第二名英雄、藍方禁用第三名英雄、紅方禁用第四名英雄、藍禁用第五名英雄、紅方禁止第六名英雄。禁用可輪空。
禁用英雄每一輪頇在 30 秒內確認,否則視為輪空。
禁用完成後,由
1. 藍方首選一名英雄
2. 紅方選二名英雄
3. 藍方選二名英雄
4. 紅方選二名英雄
5. 藍方選二名英雄
6. 紅方尾選一名英雄
6.6 隊伍選邊權
6.5.1 32 強賽之 BO1 藍、紅方分配將由主辦單位隨機抽籤決定,並於 Discord 頻道內告知。請依照官方表定之藍、紅方站位,若比賽開始(進入 B/P)前雙方站錯位且無人提出,則視為雙方同意位置調整,不得有議。
6.5.2 16 強賽之 BO1 藍、紅方分配將由主辦單位隨機抽籤決定,並於 Discord 頻道內告知。,請依照官方表定之藍、紅方站位,若比賽開始(進入 B/P)前雙方站錯位且無人提出,則視為雙方同意位置調整,不得有議。
6.5.3 8 強賽之 BO3 將在開賽前由裁判組織雙方進行猜拳,勝方獲選邊權,第二場由對方選擇
。若進行第三場由獲勝時間較快之隊伍獲得選邊權。
6.5.4 4 強決賽 BO3 將在開賽前由裁判組織雙方進行猜拳,勝方獲選邊權,第二場由對方選擇。若進行第三場由獲勝時間較快之隊伍獲得選邊權。
6.7 比賽人數
所有隊伍在比賽開始時需派出該隊登錄名單內的 5 名選手始可進行遊戲,當人數不足 5 人時不得進入對戰,將以棄賽判定。
6.8 比賽勝負判定標準
摧毀敵方水晶主堡或迫使對方投降方獲勝。
6.7.1 若比賽經不可抗力問題導致雙方無法進行重賽且比賽無法繼續進行時,主辦單位將依據以下標準裁定該局勝負:
1. 雙方隊伍金錢總量差異:雙方隊伍的金錢總量差距量超過 33%。
2. 場上防禦塔數量差異:雙方在場上仍存在的防禦塔數量差距超過 7 座。
3. 場上水晶兵營數量差異:雙方場上仍存在的水晶兵營數量差距超過 2 座。
七、 斷線處理
7.1 斷線裁決
沒有任何特殊情況發生時,比賽將不接受暫停。
如選手因為任何原因導致斷線而導致影響比賽成績,不予以重賽,故請所有選手比賽前確認好自己的網路連線狀況、電量、比賽環境。
7.2 重賽相關
特殊情況(如天災、地震、失火等)發生導致影響比賽進行時,裁判將有可能強制終止比賽或是判定重賽。若是發生重賽情形,選手使用的英雄、符文、召喚師技能必頇相同,若是私自更換,則將取消資格。
八、 違規與禁止條例
8.1 禁止使用外掛
使用任何外掛程式(如開啟全地圖)故意製造斷線,或使用不符合比賽規則的遊戲設定或 Bug。
8.2 比賽違規行為
a.比賽進行中不允許任何非必要的聊天行為,如發送挑釁用語、任何違反運動家精神的行為。
b.參賽選手不得做出違反運動家精神之行為,如故意讓對手贏得比賽等。
c.比賽間參賽選手未經裁判允許不可私自開台實況賽程,經檢舉屬實將剝奪其參賽權。
d.為確保雙方權益,除官方人員與裁判外,其餘人 (包含候補選手) 未經允許皆不可進入比賽房觀戰。
8.3 違規行為之懲處
任何選手被發現進行不公平或不正當比賽時,經官方人員裁決後將給予警告,屢犯或情節重大者將直接剝奪參賽權利。
九、 賽事獎勵
- 冠軍 NT 6,000、獎牌、獎盃。
- 亞軍 NT 3,000、獎牌。
- 季軍 NT 2,000、獎牌。
十、 其他事項
電子競技領域正持續受外部環境影響、產業結構或是《英雄聯盟:激鬥峽谷》遊戲本身的更新而迅速改變,因此本次比賽的賽制規章及內容根據情況進行更新或補充。將可能不定時透過電子信件、影片或是通過線上平台發布更新、指導或說明,進而解釋賽制規章的內容或規則。所有重大的更新都將透過電子信件、指定的公告、或指定聯繫方式提供給隊伍的隊長或連繫窗口,隊長或連繫窗口需要負責將這些資訊傳達給所有隊友。參加本次比賽即視作成員同意接受此項規則、說明。一旦報名參加比賽,每個團隊成員將被視為已閱讀並接受了官方針對遊戲的公告與更新發布。
10.1 注意事項
10.1.1 上述規定中未列舉,但影響比賽順利進行者,由主辦單位裁決為準。
10.1.2 上述規定若有疑義,主辦單位保有最終決定之權力。
10.1.3 主辦單位擁有該活動最終保留、變更、修改、獎勵發送等之權利,若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活動將有延後舉辦或取消的可能,若有異動公告於【新竹縣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facebook 粉絲專頁說明為準。
10.1.4 該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參加活動之選手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10.1.5 主辦單位有權依據遊戲的更新來修改規則或是設定。
10.1.6 本活動各項辦法及規定,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活動如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隨時補充或修正,並以最新公告為主。
10.1.7 參賽者同意無償授權本公司於符合本活動目的之範圍內,節錄或以其他方式編輯其為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圖文、照片、影片及其他資料,並得做成活動花絮或心得報告等相關內容對外公布或使用。
10.2 聯繫我們
若對於報名有任何疑問,請至【新竹縣體育會電子競技委員會】facebook 粉絲專頁諮詢,或來信【 teabeau-2@school.ttsh.hcc.edu.tw】信箱詢問。